重逢那天,他亲手毁了我的光

重逢那天,他亲手毁了我的光

萝酒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念念阿衍张磊 更新时间:2025-06-05 17:08

小说主人公是念念阿衍张磊的小说叫《重逢那天,他亲手毁了我的光》,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我摸了摸口袋里偷偷放进去的半块麦芽糖——那是他昨天分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吃。糖块已经有点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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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蝉鸣里的告别(1998年夏)巷口的老槐树歪脖子伸到青石板路上,

    树荫把夏天割成斑驳的块。我蹲在墙角,用树枝划拉着砖缝里的青苔,

    指甲缝里嵌着深绿的泥。阿衍的帆布包就搁在脚边,磨白的边角沾着去年爬树时蹭的灰。

    “念念,爸说必须走了。”他的声音闷闷的,像含着块没化的糖。我没抬头,

    树枝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知了在树梢叫得发疯,空气热得像口蒸锅,连风都是烫的。

    三天前,王婶来我家送腌黄瓜,说阿衍他爸在广州找着了大活计,要举家迁走。

    我躲在门后听着,手里的玻璃罐“哐当”掉在地上,腌黄瓜滚了一地,

    酸溜溜的气味呛得我直掉眼泪。“火车是后半夜的。”阿衍踢了踢石子,

    石子骨碌碌滚到我脚边,“我妈让我跟你说声……”“说什么?”我猛地抬头,

    睫毛上沾着的汗珠子掉进眼睛里,刺得生疼。阿衍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背心,

    锁骨凹下去一小块,阳光正照在那儿,像撒了把碎金子。他比年初又长高了些,

    喉结冒出来一点,说话时会轻轻滚动。他看着我,眼神有点晃,像井水被投了石子。

    巷尾李家的狗在远处叫了两声,又很快安静下去。“念念,”他蹲下来,膝盖碰到我的膝盖,

    “你听我说。”我的心跳得像要撞破肋骨。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那些天我在被子里想了无数遍,想他会不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一样,说“等我”,

    或者像巷口说书的老头讲的故事里那样,留下一块玉佩当信物。可我什么都没有,

    只有满手的青苔泥。“我会回来的。”他忽然说,声音很轻,却像锤子敲在我心上,

    “等我在那边站稳了,就回来。”“什么时候?”我哑着嗓子问,鼻子一酸,

    眼泪差点掉下来。我使劲吸了吸鼻子,把眼泪憋回去。我不想让他看见我哭,

    像个没长大的鼻涕虫。他顿了顿,手指抠了抠帆布包的带子,

    那上面有他用小刀刻的歪歪扭扭的“衍”字。“不知道,”他诚实地说,“但我一定会回来。

    ”他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像落了星星,“念念,我回来的时候,一定会紧紧抱住你。

    ”风忽然大了些,卷起地上的落叶,打在我们腿上。我看着他,

    看他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下来,看他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真的吗?

    ”我的声音在抖,像踩在薄冰上。“真的。”他用力点头,阳光在他发梢跳跃。

    然后他张开了手臂,像小时候每次我摔倒时那样。我几乎是扑进他怀里的。

    他的怀抱比小时候更宽阔,带着肥皂和阳光混合的味道,胸膛隔着薄薄的背心,

    能感觉到温热的体温和沉稳的心跳。我把脸埋在他肩窝,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沾湿了他的衣服。他的手臂慢慢收紧,轻轻拍着我的背,像安抚一只受惊的小猫。

    “别哭啊念念,”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带着点笑意,又有点别的什么,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我就去找你!”我哽咽着说,

    手指紧紧攥住他背后的衣服,仿佛这样就能把他留在巷子里。他笑了,胸腔震动着:“好,

    我等你来找我。”他顿了顿,又说,“但你得先好好的,等我回来抱你。”我用力点头,

    把脸埋得更深。那一刻,我觉得他的怀抱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而“回来抱住你”这句话,

    是比所有糖果都甜的承诺。巷口的蝉还在叫,老槐树的叶子沙沙响,

    时间好像在这个拥抱里凝固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和那个沉甸甸的约定。他走的那天晚上,

    我偷偷跑到火车站。远远看见他跟着父母挤上绿皮火车,车窗里映出他模糊的侧脸。

    火车鸣笛时,我捂着嘴蹲在月台边,眼泪无声地掉在水泥地上。我没去跟他道别,

    怕自己一开口就哭出声,怕他看见我难过。我只是在心里一遍遍地说:阿衍,你要回来,

    你说过要抱住我的。火车开走后,月台上空荡荡的,只有风吹着垃圾筒发出哐当的声响。

    我摸了摸口袋里偷偷放进去的半块麦芽糖——那是他昨天分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吃。

    糖块已经有点化了,黏在口袋里,像我心里化不开的难过。

    第二章:断线的风筝(1998-2005年)阿衍走后的第一个秋天,

    巷口的老槐树落了一地金黄的叶子。我每天放学都会绕到他以前住的房子前看看,

    木门上了锁,门缝里长出了细细的草。隔壁张奶奶说,他家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外地来的夫妻,

    带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我开始给他写信。第一封信写了三天,

    从巷口的老槐树写到我新交的同桌,从妈妈做的红烧肉写到我偷偷养在床底下的小乌龟。

    我把信工工整整地折好,装进印着小花的信封,贴上八毛钱的邮票,投进邮局绿色的邮筒里。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广州的具体地址,只在信封上写了“广东省广州市陈衍收”。

    信自然是石沉大海。我又写了第二封,第三封,

    把信封上的地址改成“广东省广州市某某区陈衍收”,寄出去后依旧没有回音。

    我问过邮局的阿姨,阿姨说地址太模糊,很难寄到。我趴在书桌上,看着摊开的中国地图,

    手指在“广州”两个字上划来划去,觉得那是个遥远得像天边的地方。

    班里开始有人传我和阿衍的闲话。说我天天对着空气说话,说我还留着阿衍用过的破铅笔头。

    有个男生在课间故意把我的书包扔到地上,嘲笑我:“苏念,你那个野男人是不是不要你了?

    ”我没理他,蹲在地上捡书,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同桌林薇帮我捡了本子,

    低声说:“别理他们,陈衍肯定是忙,没时间回信。”我点点头,

    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是啊,他一定是太忙了,忙着适应新环境,忙着上学,

    没时间给我写信。我这样安慰自己,可晚上躲在被子里,

    还是会忍不住拿出藏在枕头下的半块麦芽糖——它已经硬得像石头,颜色也变深了。

    初二那年,我家买了第一部固定电话。安装电话的那天,我比过年还高兴,

    缠着爸爸要给阿衍打电话。爸爸叹了口气,说:“念念,我们不知道他家的电话。

    ”“那我们问他以前的邻居!”我急得直跺脚。可阿衍家搬走后,和老邻居们也断了联系。

    我守着那部崭新的电话,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有没有未接来电。听筒永远是冰冷的,

    拨号音像单调的叹息。有一次,我偷偷用家里的电话拨了114,

    想问广州有没有叫陈衍的人。接线员**温柔地说:“小朋友,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

    你需要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我握着听筒,说不出话来。详细的信息?

    我连他在广州哪个区、哪个学校都不知道。挂了电话,我蹲在电话机旁哭了很久,

    觉得自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飘啊飘,再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初中毕业那年,

    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开学前一天,我又去了阿衍家以前的房子。门锁已经换了新的,

    漆成了红色。门口停着一辆电动车,上面绑着儿童座椅。我站在那里,忽然觉得很陌生。

    这个巷口,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等了。高中的生活很忙,每天都是试卷和晚自习。

    我很少再去巷口晃悠,也很少再给阿衍写信。只是偶尔在深夜做题累了,会趴在窗台上,

    看着巷口老槐树的影子,想起那个蝉鸣不止的夏天,和那个说要回来抱住我的少年。

    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长高,有没有交新的朋友,会不会也在某个夜晚,

    想起巷口的我。有一次,林薇拿着一本杂志给我看,上面有一篇关于广州中学生生活的报道,

    配着几张照片。我盯着照片看了很久,想在人群里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每张脸都很模糊,

    像打了马赛克。林薇说:“念念,要不我们试试在网上找他?现在好多人都用**了。

    ”那时我家还没装电脑,我跟着林薇去了学校附近的网吧。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光标,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和阿衍的世界隔得那么远。我申请了一个**号,网名叫“等风来”,

    头像用了系统默认的小企鹅。我在查找好友里输入“陈衍”,出来几千个结果,

    我一个个点开看资料,希望能找到那个来自广州的、可能认识我的人。当然,一无所获。

    从网吧出来,天已经黑了。林薇说:“别灰心,以后肯定能找到的。”我点点头,

    心里却空落落的。夜风很凉,吹在脸上有点疼。我想,阿衍,你到底在哪里呢?

    你还记得那个在巷口等你的女孩吗?你说过的拥抱,还算数吗?

    第三章:嫁进烟火里的灰(2006-2012年)高考结束那天,

    我把所有的试卷和练习册都卖了废品,换了几十块钱。我拿着钱去了邮局,

    买了一张去往广州的长途汽车票。我不知道阿衍具体在哪里,只想去那个城市看看,

    看看他生活的地方。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开了很久,

    窗外的风景从熟悉的小镇变成陌生的高楼大厦。到广州时已经是晚上,

    霓虹灯把天空映得通红,街上的人潮像潮水一样涌来,我攥着手里的背包带,

    第一次感到如此恐慌和渺小。我在汽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了一晚,第二天拿着一张地图,

    开始漫无目的地找。我去了广州的老城区,走在狭窄的巷弄里,希望能看到一点熟悉的影子。

    可这里的巷子和我家那边完全不一样,没有青石板,没有老槐树,

    只有密密麻麻的握手楼和晾晒在半空的衣服。我问了很多人,有没有认识一个叫陈衍的男孩,

    大概和我同龄。人们都摇摇头,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让我去别处问问。三天后,

    身上的钱快花光了,我坐在珠江边的长椅上,看着江面上倒映的灯火,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原来,找到一个人这么难。原来,我们真的走散了。回到家后,父母看我的眼神很复杂。

    他们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们觉得我该“懂事”了。那年秋天,我没去上大学,

    跟着一个远房表姐去了镇上的纺织厂打工。流水线上的工作很枯燥,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

    机器的轰鸣声吵得人头疼。20岁那年,妈妈开始给我张罗对象。

    第一个相亲对象是邻镇的木匠,手很巧,但一说话就脸红。第二个是村里的小学老师,

    戴着眼镜,说话文绉绉的。我都没看上,不是因为他们不好,

    而是因为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子还在。直到遇见张磊。张磊家在镇上开了家小超市,

    家境比我家好一些。他第一次见我时,穿了件崭新的夹克,头发梳得油亮,说话大大咧咧的,

    带着点自以为是的幽默。我妈很喜欢他,说他“会来事”,“以后肯定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我对他没什么感觉,但也没拒绝。也许,是时候该放下了。阿衍走了这么多年,

    一点消息都没有,说不定他早就忘了我,忘了那个巷口的约定。

    我像一艘在海上漂了太久的船,只想找个码头靠岸。订婚那天,张磊给我买了一条金项链,

    细细的,戴在脖子上有点硌人。他喝了点酒,拉着我的手对亲戚们说:“以后,

    念念就是我老婆了,我肯定对她好!”我笑了笑,笑得很勉强。心里有个声音在说:阿衍,

    你看,我不等了。婚礼办得很热闹,在镇上的饭店摆了十几桌。我穿着租来的婚纱,

    头上戴着塑料花,看着张磊在酒桌上跟人划拳,声音洪亮。有人起哄让他亲我,

    他大大咧咧地凑过来,在我脸上啄了一下,胡子扎得我生疼。晚上送走宾客,

    回到那个所谓的“新家”——一间装修简陋的卧室,墙上贴着俗气的双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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