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未见的父亲,要我捐器官》的剧情蜿蜒曲折,伏笔埋的好,小芳许登科作为主角,每一个人物都有他出现的意义,很棒的一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再怎么说,你是我的亲生女儿,我是你的亲生爸爸,血融于水的关系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
十七年未见的父亲找上我,让我给他捐肾。
“你弟弟年纪小,再说他是男孩子,缺一个肾不行,你是女孩子,一个肾足够用。”
我看着他手腕上的伯爵金链表,勾勾唇:“好呀,五百万,现场转账。”
他的瞳孔炸裂:“什么,你、你这不是趁火打劫吗?我可是你的亲生父亲。”
我冷笑一声,一把撩起额前的刘海,露出一道狰狞的疤痕:“亲生父亲?当年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可是推开我不认的。”
你要我的肾,我要你的钱。
无可厚非,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