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自白书

他的自白书

余姚落雪 著
  •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中 主角:汪柠铁瓷李桃 更新时间:2025-07-07 20:38

他的自白书是一部都市生活小说,由余姚落雪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汪柠铁瓷李桃展开,描绘了汪柠铁瓷李桃在一个充满挑战与神秘的世界中的冒险征程。汪柠铁瓷李桃不仅面对着外部的敌人和考验,还要直面内心的恐惧和矛盾。通过奋力拼搏和勇往直前,汪柠铁瓷李桃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和坚定的人物。“你啊,怎么就这么走了呢?一辈子,太长了,你怎么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呢?低一次头,回一次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奇幻而又真实的世界。

最新章节(他的自白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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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苏,我先下楼开车,你快一点。”唐夏秋边往门外走边说,卧室传来一稚气声音回答,

    “妈,我马上就好。”唐夏秋默然下楼,打开车库,开车倒出车库,在座位上静静发呆。

    不多时,刚满十七岁的唐思苏跑下来,飞快钻进车里,唐夏秋也不说话,

    载着唐思苏驶向郊区的墓地。小思苏也适应了母亲的这种反常地沉默,并未觉得压抑,

    一年两次的墓地之行,这么多年当真早就适应了。小思苏跟在母亲身后,

    看着她每年几乎一模一样的动作,不觉有些厌倦,她小心地瞥了眼一丝不苟的母亲,

    生怕被她发觉到自己的漫不经心。自从多年前她在墓前打了个哈欠害得母亲大发雷霆,

    她便小心了起来。‘好在每年也就两次,不多不多。’小思苏在心里自我安慰说着。

    唐夏秋径自走向墓园的角落,那里靠近边缘,围墙外的老树投下大片的阴影。

    也许与风水有关,周围甚是空荡,只有孤零零的一座墓,十几年来,依旧如此,不见新坟。

    唐夏秋放下早早买好的花,一瓶还算不错的红酒,倒至杯子八分,继而倒在地上。

    小思苏看惯了母亲一年两次的神经质,自是不以为然,耐着性子蹲在母亲身旁。

    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勉强算得上不算难看的男人,年岁并不大,名字叫肖苏。

    ‘怎么跟我看过的那些书的作家叫一个名字?该死的重名怪。’小思苏在心里嘀咕,

    这些话她可不敢让母亲听见。“最近还好吗?”唐夏秋伸手抚摸照片上的男人的脸,

    声音轻的可以被风吹起来。“没想到你还真说对了,这地方当真不招人待见呢。十几年了,

    还是只有你在,连个邻居都没有。不过也好,你那脾气,跟别人也相处不来,

    一个人也清静得很。”唐夏秋自言自语,抿了一口酒,“你看,小思苏都这么大了,明年,

    她也要上大学了,你猜她对我说了什么?她要学中文,以后要做作家,很开心对不对?

    ”唐夏秋转头对小思苏说,“过来,把你那天对我说的话讲给他听,让他也开心一下。

    ”小思苏深知母亲一年两次的更年期,不敢忤逆,乖巧地往前挪了挪,小声说道:“妈,

    我叫他什么?”唐夏秋面色暗淡,苦笑回答说:“你不是一直问我你爸爸是谁吗?

    他是你爸爸。”小思苏以往不敢问起有关自己父亲的事,

    小时候母亲唯一一次震怒着实让她对墓地和这个人心有余悸,而每一次问起父亲,

    母亲也总是苦笑摇头,“他是我爸?!”小思苏‘腾’地站起来,唐夏秋依旧平静地看着她,

    小思苏半是不可置信半是诧异的黝黑眼珠终究还是敌不过母亲平静的不起波澜的目光,

    微微张口,却没有说出什么,“先把那天对我说的话讲给你爸听一次,他听到会很开心的,

    回家我告诉你关于他的事情。”小思苏只好重新蹲下,“爸。

    ”边打量照片中的肖苏边说着几个月前曾与母亲说起过的梦想,“我想以后当一名作家,

    哪怕一辈子穷困也无所谓,只要有一本书能在我死后还有人愿意看,能记得我就行。

    我不想写几个月或者几年就无人问津的书,我想写能让人一辈子都愿意看的书,不分老幼,

    都能看的书。”小思苏的眼神坚定,语气同样少有的斩钉截铁。“你看,

    小思苏是不是和你一样?”唐夏秋宠溺地揉着小思苏的头发,“跟你那时与我说的时候,

    都这么坚定,很开心吧?你的衣钵有人继承了。”唐夏秋眼睛蒙上一层水汽,

    “那时你这般对我说,也是小思苏这么大,现在小思苏,也这么大了。”“妈!”多年来,

    小思苏从未见过母亲在这种时候哭,突然有些不知所措。“肖苏,我们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唐夏秋最后倒上一杯酒,拉着小思苏走向远处,角落肖苏的坟墓孤寂的可怜。一路无话,

    二人回到家,唐夏秋坐到桌边,倒下一杯水,招呼小思苏说:“过来吧,

    今天就把事情都告诉你。”小思苏总算等来这句话,迅速跑过来,老实坐在妈妈面前,

    一副专心致志的表情。“你这丫头。”唐夏秋拍了拍小思苏的肩膀,开始了漫长的叙述。

    我跟你爸,是中学同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也不过是刚从小学毕业的小姑娘,不懂那么多,

    只是对他很上心,因为在那个年纪,他是一个传奇。这要从调座位成为我的同桌开始,

    后来他说,我是第一个跟他同桌的女孩子。他总是懒洋洋的,上课一直都在偷偷摸摸地睡觉,

    无论什么课,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本子上,书上的空白写东西,起初我并不知道他在写什么,

    还以为是他在做笔记。结果一点都不会出乎意料,第一次月考,他的成绩很差,

    连语文都只是将将及格,成为了分数最低的那么一小撮人。我那时候也是小孩子,

    看他总是漫不经心的,还常常睡觉,就不怎么理会他了,还在桌子上划了一道‘三八线’,

    他也不在乎,下了课就跑出去跟男同学疯,上课了就回来写写画画或是睡觉。那个时侯,

    我们班级的语文老师,不知道为什么很是宠他,就算他上课睡觉她也从来不管,

    有时候没人回答问题也常常叫他回答。我觉得特别神奇的就是哪怕他正在睡觉,

    老师叫他回答什么,他也能回答出来答案。那个时候,顺带的,老师也会常常提问我,

    当作提问他的赠品。为了作文水平提高,语文老师要我每天都背一段好句好段,

    以便证明有在看书学习,他就是无论来晚了还是来早了都会背的,而我也常常被连累。

    那时候每天晚上都会骂他,骂他连累我写完作业还得背一段书。那天早上,我没背书,

    前一天作业写的太晚了,早上都昏昏沉沉的。刚巧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早自习我就开始找书,

    找什么好句好段。他半眯着眼睛假寐,被我桌子上摞起来的书碰到胳膊,这才睁眼,

    很是不耐烦地低声问我:“一大早你就折腾?今儿没吃药?”“别烦我,我没找摘抄。

    ”我头也不抬继续找好句好段,他没回答,却递过来一个本子,挡住了我的书,“你干嘛?

    ”“你随便找一段背吧。”他松开手,本子掉在我的书上,我满腹怀疑打开,

    里面全是一段段大概几十字到百来字的段落,而让我惊讶的并不是这个,

    而是几乎写满了正反两面的本子,里面竟然没有哪个是我听他背过的。

    “肖苏……”我用课本挡住脸回头问他,生怕讲台的语文老师看见,“背吧,借给你,

    背完了还给我。”他仍旧假寐,对我甚是敷衍。我也习惯他这种死人口气,

    找到一段特别朗朗上口的开始背。说来也奇怪,以往我背过用来应付老师的,

    大多早就忘记了,那次背下来的,现在还记得这么一句:常忆少年郎,擒鹰纵犬,万人独往,

    今日颓唐,忽见霸王不过江。我看到的第一眼,就是那句霸王不过江。果不出所料,

    第一节课老师第一个提问他背摘抄,第二个就是我,我背他本子上的段落,心里忐忑,

    他却是老神在在。等到下课,他正要出去,被我一把拉住,他的口气一点都不客气:“有事?

    ”我那时候本就是软弱性子,被他一凶,就说不出话来,“你是想问我的摘抄哪里来的?

    是我没事时候乱写的,还有别的要问的没?”他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有点未卜先知的味道,

    问出来,我也只是摇头,松开手,他就走出教室出去玩。自己写的吗?我并不相信他的话,

    在我眼里,他一个语文只不过刚及格的人是不可能会写什么诗词的东西的。上课铃打响,

    他才回来,然后我整节课,都没心思听课,都在跟他小声说话或是传纸条。据他所说,

    他是曾经把古今中外名著看得都快背下来的,唐诗宋词更是手到擒来,我之所以相信他的话,

    还是拿着他字迹拙劣的一段英语找到了英语老师,

    老师告诉我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一段话,老师的翻译与他告诉给我的意思大同小异,

    这时候我才知道,他随便写下来的,所谓的让我可以相信的‘证据’居然这么无懈可击。

    而那张纸条,现在还夹在书架上的《双城记》里面。第二次月考,不出我所料,

    他成绩仍旧垫底,不过我感到惊讶的是,他的英语听力满分,

    其它题多半是他为了节约时间睡觉胡乱选的,因为每四道题的选项都是ABCD的循环模式,

    英语作文有太多词我见都没见过。他的语文试卷虽然分数不高,可是他并没有写作文,

    只答前面的题都能六十多分接近满分,哪怕他作文就只有三十分都能九十分以上,也就是说,

    他这两科只是在胡闹。不过我欣慰的是,其它科目他是真的一塌糊涂,

    他的其它科目的确是一个地道的差等生。“你明明可以考高分的,为什么不好好考试?

    ”从小到大,爸妈都无比在意我的成绩,尽管我努力,可成绩一直稳定在中游偏上,

    而我并不能理解他把考试当作儿戏的举动。“兔子,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

    不会有你认为的那样的。”他第一次对我说大段的话,“我不会其它科目,一点都不会,

    因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而且都没有一点用处。我会成为一个作家,

    写出我死了之后都会有人推崇的书。对我来说,我一直在努力,而考试,

    学习这些对我没什么用处。我英语好,是因为我喜欢看外国的小说,

    我也不需要靠这些成绩让别人看得起我。”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在发光,是真的,

    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眼睛都是希望,都是梦想。“兔子,你的梦想呢?”“我?

    ”我被他突然的问题问懵了,“我想上好大学,像是北大……”他毫不留情地打断我,

    “我不是问你上什么大学,我是问你的梦想,比如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工作,

    想去什么地方旅行,想达到什么目标这样的。”他眼睛不大,可却炯炯有神。“我不知道。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被他追问的哑口无言,从小都是爸妈说要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

    他们说要我做这个,因为对我好,所以我就做了,后来长大才知道这叫逆来顺受。“兔。

    ”他的眼神变得哀伤,“你不会觉得累吗?为别人活着。

    ”我不懂他突然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摇头,“你会看见的,会看到我的书摆在书架上,

    会看到我在电视上,在电脑上,你会看到的。”他的口气不如刚刚坚决,反而平和,

    好像在说今天放学要回家这么一件普通的事情,理所当然又普通平静的感觉。

    当我爸妈知道他的成绩,找到了老师把我调去别的位置,他被安排在一个人的座位,

    只有他自己。他偶尔会在下课坐在我旁边对我说他的事情,比如参加什么比赛啦,

    小说在哪个杂志发表了等等,我喜欢听他对我说这些,我当初以为我喜欢上他了,

    现在才想明白,爱他是后来的事情了,那时候喜欢听他说这些只是因为他的梦想。那天,

    他没有来,正如他昨天对我说的,要去北京参加比赛。我第一次中午跟着同学偷偷跑去网吧,

    上网去寻找他的名字,可是没有在比赛名单中找到‘肖苏’这两个字。心灰意冷,

    不是因为他骗我,而是因为他付出可没有回报,又在坚持。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回来,

    我都快忘记比赛这件事的时候,他回来了。

    他来不及对我说什么就抱着书包去到班主任的办公室,等他回来,他给我看比赛的时候,

    他与其它选手的合影,还有几个出名作家作为评委,他与评委的合影,还有获胜的证书,

    以及合同的复印件。“看到了吗?兔,我成功了。”他的眼神欢乐,我也真心地替他高兴,

    而我也是那时候开始会在网上搜索一个名字——黎傲。他的笔名,在网吧上电脑看到过的,

    他的名字。那年,我们初三。高中我以将将达标的成绩上了市重点,而他上了另一所高中。

    他的成绩一如既往的任性,还是初中那样,不答的仍旧不答。有时他会上网跟我聊天,

    我或多或少的知道他的事情,

    另一个有幸跟他同班的初中同学总会以崇拜的口气跟我说起他的故事,

    而这些被人崇拜的事情,他是从不跟我讲的,也许在他看来,

    这些都是跟他的梦想无关紧要的东西。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他了。每天晚上,

    他都会陪我聊天。至今我已经记不清为什么他叫我兔子,他总是会安慰我,告诉我他的事情。

    多数时候都是听他在说今天发生什么或者他又想起什么样的故事,而我静听,

    偶尔也会跟他抱怨,他用拙劣的手段安慰。然后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下午不上课了。

    他已经走的越来越远,而我也逐渐认清现实。我最多无非是上一所普通的大学,

    毕业了找一份饿不死又不会大富大贵的工作,而他早就一骑绝尘,

    响亮的打上初中班主任和同学家长一记耳光。有时候他出去开会,去参加公司的活动,

    会带给我一些当地的小玩具,或者说是工艺品,而他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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