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顾南枭在一起三年,为了救他,我死里逃生,在ICU躺了99次。最后一次,
是为了救和青梅一起漂流落水的他,我在沿着山溪逆流而上,拼死将他背回医院。
在病床上昏迷的时候,听见他和医生说,“不用太费心为她治疗,反正她总能活下来。
”“这样的蠢货,醒了也只知道来烦我。”我心如死灰,醒后装作失忆,等顾南枭离开后,
踏上了医院的天台。这一次,我是真的想死。可天台上,我遇见了和我一样的裴景年。
男人勾了勾苍白的唇,颤巍巍递过来一只皱巴巴的橘子:“要不我们俩,再努力活一活?
”后来,我为了救裴景年,在大雪封山的时候背着年迈的名医趟过刺骨的溪水。
在**求经的石阶上磕破了头。不惜舍命。顾南枭却拦住想要赴死的我,红了眼睛。“阿念,
你真的,不要我了么?”1“脑后受到强烈的撞击,
又昏迷了这么久……”“温**很可能记忆错乱,能捡回条命已经是万幸了。
”医生略带遗憾的对顾南枭开口。我怕顾南枭担心,想要挣扎的起身为自己解释。我没失忆,
我只是身上有些疼而已,不要紧的。可是四肢却不听使唤。就在我努力和身体和解的时候,
却听见他一如既往冷漠的声音。“没事,浪费那么多资源给她干嘛,反正她也死不了。
”“这样的蠢货,醒了也只知道来烦我。”我的心一下子就坠到谷底。就在我放弃的一瞬,
身体却又有了知觉。身边仪器滴答作响,已然是将我苏醒的消息暴露了。睁开眼,
我看见顾南枭眼里的窃喜转瞬即逝。医生的脸上却略见喜色,“温念**,
你还记得我是谁么?”我眨眨眼,张开干瘪的嘴唇,“陆医生。”“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陆医生如释重负,毕竟我这个温家的遗孤出事,他后半生不会好过。余光中,
我看见顾南枭的眼眸又暗下去几分。似乎我的复苏对他来说,并不是件喜事。
我心里有些苦涩,像是在验证自己内心的猜想一般,我指着顾南枭开口。“陆医生,这位是?
”病房中的气氛一下子冰至顶点。围在我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止住呼吸。“你,
不认识他了?”陆医生声线颤栗慌乱。全世界人都知道,顾南枭是我捧在心尖上的人。
我又怎么可能会忘了他?但他脸上刚刚的阴霾却随着我的提问消散了。“我只是路过而已,
我们不认识。”话落,他似乎是怕我又想起来一般,甚至逃跑似得快步而去。我心中酸涩,
指甲掐着掌心。也是,他为了甩掉我这个粘人精,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
我追了顾南枭十二年,因为温家的变故,顾南枭不得不将我这个遗孤娶回家。
这也导致了他不得不和林诗诗分手。顶着未婚妻的身份三年,他连一个正眼都没瞧过我。
而我为了想要一个家,小心翼翼的维持着我们之间脆弱的关系。
甚至对他和林诗诗的关系选择视而不见。身边的医护人员进退两难,不知道是应该劝我,
还是应该留住顾南枭。为了打破这诡异的气氛,我借口说胸口闷闷的,独自去天台透气。
站在天台的边缘,我伸出一只脚。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温存也没有了。从小,
我就被人说是扫把星。是一个多余的人,活着,
只会给别人添麻烦……可就在我想要跳下去一了百了的时候,
却看见身后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犹豫的收回那只踏出去的脚。“我想自己待会,
能麻烦你能先下去一会么?”我不想因为我的自杀给别人留下阴影。男人却勾起苍白的唇,
看向我的目光满是悲怆。他向我伸手,却是颤巍巍递来一个皱巴巴的橘子。
“你也活不下去了吗?”我不解的看着他。似乎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自嘲般的说,
“我没有几天活头了,我只是不想自己成为孤魂野鬼。”“都说长得漂亮的人心地也善良,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再多活一段时间,帮我选个好一点的墓地?”我被他的话逗笑,
竟鬼使神差地回应了句,“好。”2男人的家并不算远。几步路,他走得很慢。
而且他有意无意的拉开和我的距离。“对不起**,我只是不希望,你这样就轻生,
所以才……其实你也不用陪我的……如果你想离开……”他的手始终捂着右侧的小腹,
我顺着无意漏出的一角看去,在夹克外套的下面,有一个尿袋。我没说话,
只是默默的跟在他身后。因为,我已经无处可去了。室内整洁干净,但却有些阴森。
他先我一步收起了茶几上散落的药瓶和相框。“抱歉......”他的手无处安放,
似乎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到他家来。“你好,我叫温念,以后,就是你的未亡人了。
”我玩笑的想要打破尴尬,男人倒是也放松下来。“你好,我叫裴景年,以后,
还请您多多关照。”“饿了么?我去给你下碗面?”裴景年拉开冰箱,除了试剂,再无其他。
他摸着脑袋尴尬笑笑,“你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拎着头盔出门后,
楼下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我就这样被一个陌生男人扔在了家。忽然,我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换做以前,我会害怕,会惊恐。会觉得自己的举动荒唐。可是现在,我一个决定要死的人,
还有什么怕的呢?拉开抽屉,我好奇的看着他刚刚藏起来的药。是安眠药,
那种市面上买一颗都要费好大力气的东西,他竟然攒了两瓶。看来,他也是有过轻生念头的。
知道不应该偷窥别人的隐私,可我的视线却被照片上的女孩吸引。那张照片已经掉色了,
看来已经被人摩挲了很多次。照片上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看起来十岁的样子。
按照照片背后的日期算,那个时候我也差不多十岁。等着裴景年回来的这段时间,
我打扫了屋子,让房间看起来不这么死气沉沉。很快,他带着食材回来。洗菜,切菜,煮面,
他笨拙的样子让我怀疑他是第一次下厨。“尝尝看。”他把面推到我面前,一脸的期待。
我心里暖暖的,这还是父母去世后,第一次有人亲手给我做饭,哪怕,只是一碗素面。
我挑起一根面条细细的品尝,生怕吃的太快让这如梦一般的情景消失。眼泪大颗大颗的掉,
我吸了吸鼻子。一张纸巾递过来。“怎么,我的面,有这么难吃?
”我再次仔细审视男人的脸,瘦到高高凸起的颧骨。病到苍白的嘴唇,
可还是掩盖不了他俊俏的样子。我接过纸巾擦擦嘴角,“赚个帅气的又会做饭的未婚夫,
不亏!”从这天开始,我们像是两棵相互依偎的浮萍。日子平淡,却温馨。也许,
这就是我想要的,一个家的样子。可是幸福短暂。那天他出门复查的时候,
我接到了医院的电话。“您先生的病情加重,现在需要手术,请马上到医院签字。
”顾不上换衣服,我穿着拖鞋就往外跑。到医院的时候,鞋早就跑丢了。脚掌也被磨破了,
我却完全没注意到。可裴景年从病床上挣扎起身,心疼的扶着我坐在床沿。
抬起我的脚一边用袖子为我擦掉淤泥,一边心疼得落下泪来,“怎么出门也不记得换鞋子!
”“医生总是喜欢小题大做,我这不是好好的么!”我哭到说不出话,
只是轻轻挽住他的脖颈,意图可以扣住他的每一个岁岁年年。3为了安慰我,
裴景年提议带我出门透风。他拿出了两个头盔。其中一个看起来很新,是我喜欢的粉色。
“其实我早就想带你兜风的,但是怕你不喜欢冒险,所以一直没说。
”他细心地为我调整了额下带子的松紧。“一会可要抱紧我!”话落,他将我抱到摩托车上。
裴景年的技术很不错,听说曾经是个赛车手。车速很快,我不敢再逞强,
紧紧地环住了他的腰。见我用力,他似乎偷笑了下,又加快了速度。
我们在公路上超过一辆又一辆车。午夜的街道上亮着的灯像是星星。
似乎只为了我们两个人亮。哪怕已经饶了十几圈,可我们谁都舍不得提前叫停。
多希望时间就在这一刻定格。摩托车的油灯亮起,裴景年慢下了速度。“回家吧,
很晚了”我点点头,余光中,却瞥见了街角的婚纱店。洁白的婚纱放在橱窗里,
我忍不住走过去看。我顶着顾太太的身份三年,
没有一天我不在幻想着穿着婚纱站在顾南枭身边的样子。可这个念头,
最近出现的频率少了很多。“要不要试试?”裴景年站西装前,
玻璃上正好将他和西装的影子重叠。镜子中的倒影将我们映的像是一对新人。“算了,
已经很晚了。”我怕触景生情,想要拉着他回家。可他却轻轻拉起我的手,单膝跪地,
枯瘦的掌心打开,是一颗熠熠生辉的钻戒。“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照一张婚纱照吧,
就当是,临死之前给我留一个念想。”裴景年领着我进了试衣间。换上婚纱后,
我给自己画了个淡妆。而他则去调整了摄像机的位置。甚至还抽空为我攒了一束花。镜头里,
我们笑的很开心。唯一不足的,就是我刚刚忘记给裴景年画上淡妆。以至于他靠着我,
脸色却看起来更苍白了。我们决定最后拍一张照片收尾。身后挂上了红布,
我们也换上了白色衬衫。像是登记结婚证上那样,我们并排坐下。他调整好拍照时间,
两步并作一步朝我跑过来。坐下后,还在喘着粗气。“记得一定要笑!”他侧过头叮嘱我时,
我们的手也紧紧的握在了一起。看着镜头,我们兴奋地倒数着,“3,2,1!
”刺眼的光闪过,裴景年的头沉沉的搭在了我的肩上。整个人也如同失重一般的靠着我。
而我却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个细微的动作吵醒了他。脸上的泪啪嗒啪嗒的掉,痒痒的,
凉凉的。病情加重,再加上一番折腾,裴景年需要休息了。我看着天色渐渐亮起,
身上已经酸的不行。街上的行人多起来。而也因为如此,有人帮我叫了救护车,
当我在抢救室外为裴景年祈祷的时候,我意外的撞见了顾南枭。“温念,你搞什么?
追我到医院就算了,这次连婚纱都穿上了?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根本没心情想这些?
”看着这样熟悉又陌生的脸,我才想起来,我所有的紧急联系人留的,都是顾南枭的电话。
“顾太太,南枭已经一夜没合眼了,顾家现在人心惶惶的,身为一个成年人,
你能不能别给顾总添乱?”“怪不得他们都说你是扫把星,真是晦气!
”林诗诗是顾南枭的助手,曾经的顾南枭会因为她烫坏我的一件衣服,
狠心罚了她一年的工资。而现在,顾南枭却怕我恼羞成怒对林诗诗动手,时刻警惕着。
就在我无措的时候,一个熟悉而心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顾太太?”裴景年仰躺在病床上,
浑身插满管子。可脸上却还是一脸凌厉的笑意。“**,您认错人了吧,这是我的未婚妻!
”4我心虚的抬眼看了下裴景年。毕竟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我从未被人坚定的选择过。从小,
父母早亡,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十二岁的时候,我被温家收养。温夫温母待我很好,
但是我知道,不过是因为我眼角的泪痣和他们意外惨死的女儿一样。
我想尽办法讨他们的欢心,可他们始终将我当做是外人。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很知足,
我知道,我有家了。后来,我喜欢上了顾南枭。因为在生日宴会上,
他是唯一一个祝我生日快乐的人。而不是为了讨好温家而巴结的人。从那天开始,
我便下定决定,一定要嫁给他。为了能够当得起一句温家大**,我暗地里模仿那个真千金。
无论是穿衣风格,还是吃饭的口味。哪怕是我最讨厌的鱼,也吃的如同美味。
我的确得到了温父温母对我的改观,直到,我对温母称呼的一句母亲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
那两个字如同炸弹,让温母的脸色瞬间冷下来。
一向温柔的温夫人在众目睽睽了狠狠甩了我一耳光。我捂着脸,不知所措。
她却在意识回笼后捂着脸,泪流满面。她声嘶力竭的冲我吼道,“我不是你的母亲,
你不配叫我母亲!我只有一个女儿!”从此,我乖顺的叫温夫人。
因为我不想再回到孤儿院去,不管在哪里,我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多余的。那次的事情之后,
温夫人的抑郁症加重了。为了带温夫人散心,温夫开车带她去了郊外。意外的车祸,
让温氏夫妇双双在车祸中去世。我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没人要的,多余的人。
纵然留下了万贯家财又怎样?我依旧是别人口中的扫把星。我只想有一个家,
有一个属于我的小小一隅。有一个人,会点一盏烛火等我。所以,我卖了名下所有的房产,
给顾南枭创业。因为温家对顾家的恩情,他不得不和我这个遗孤订婚。从小我就被教育,
幸福是自己争取来的。可在裴景年面前,我不需要花心思费力讨好。
也不用小心翼翼的哄他开心。但现在,我被裴景年紧紧的搂在怀里,和所有人宣布,
我是他的未婚妻。哪怕,我曾经是京市张扬跋扈,臭名昭著的温念。就在我恍惚的时候,
裴景年轻轻摩挲起那枚他亲手为我带上的戒指。“念念,你愿意嫁给我为妻一生一世,
永不分离么?”泪水早就模糊了我的视线。“他们都说我是扫把星,你不怕我克你?
”他在病床上摇摇头,笑意从眼角溢出来。深情且坚定的说,“人人都说我是裴家的短命鬼,
可他们不知道,你答应嫁给我的这一刻,我已经长命百岁了!”从那刻起,
我有了一个比有一个家更重要的愿望。我希望裴景年能活下去。为他,也为我。5“温念,
你别忘了,你可是我顾家的未婚妻,你把我的顾家的脸面放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