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踹开门的巨响吓得我失手划破了食指,鲜血滴在键盘缝隙里,后来这成了法庭上「我有暴力倾向」的证据。
「简安,你涉嫌谋杀李文博并抢劫巨额现金。」
我瘫坐在地上,看着他们从我衣柜深处拿出了一件带血的衣服,上面有我的指纹,也有李博文的指纹痕迹。
「这不可能...」我的声音在发抖,「我整整三天没出门,这些不是我的东西...」
但监控录像击碎了我所有辩解。
画面里,我戴着那顶我常戴的黑色棒球帽,背着我的双肩包,那是粉丝见面会上粉丝送的,上面有很多粉丝的签名,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
我顺着监控出现在李文博的顶层公寓。
监控清晰地拍到我用匕首刺入他胸口,然后从卧室保险柜取走一叠文件。
最讽刺的是,李文博临死前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震惊,他一定也认出了那张脸。
「你是说你有个双胞胎姐姐,她是李博文的情妇?」审讯室里,刑警队长用笔敲着案卷。
「对,你们可以去查李博文的手机,肯定会有很多我姐姐的信息。」
审讯我的警察交头接耳几句之后离开了。
可他们再回来的时候,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是我父母提供的照片,姐姐站在机场登机口微笑,背后电子屏清晰地显示着日期和时间:正是案发当天上午12:15。
而案发时间是15:50,那时候她乘坐的飞机还没有落地。
我的编辑小鹿曾说我小说里的不在场证明都太理想化,现实哪有这么巧的事。
现在我知道了,确实没有,我下意识就觉得那张照片是伪造的。
但没有人相信我的话,我爸妈出庭作证更是致命一击。
妈妈哭得几乎昏厥,却坚持说那天早上他们亲自送姐姐去的机场。
爸爸更是拿出机票存根和停车小票作为证据。
「她从小就没有姐姐聪明,一直暗中妒忌姐姐,小时候就爱用剪刀把姐姐的玩偶剪碎。但我没想到,她会连姐姐的男朋友也妒忌,都是我们没教好。」
他们在庭上哭晕过好几次,所有人都相信我从小就心狠手辣。
而我,一个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写稿的宅女作家,连小区监控都很少拍到我的身影,案发当天没人能证明我不在现场。
「被告长期独居,有严重社交障碍...」检察官的话像刀子一样剐着我的耳膜,「其小说中多次描写完美犯罪情节,证明有预谋能力...」
直到***宣判那天,我才想明白了所有的环节,但没用了,一切都晚了。
我成了姐姐完美的替罪羊。
注射***前最后三小时,姐姐来探视。隔着防弹玻璃,她涂着斩男色口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对了,你新书结局我帮你改了。主角最后认罪了,多棒的忏悔文学啊。」
她甚至没留着给我收尸,她终于可以跟自己养的清纯男大双宿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