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首富夫人她不稀罕。
还不是人前笑,人后哭!
忍到最后却为他人做了嫁衣。
还不如现在就开始潇洒。
林琅想得很开,脏掉的男人就应该直接丢进垃圾桶,谁爱回收谁回收。
回家抱着自己无痛得来的香香女儿,
林琅一边数着钱,一边筹划未来。
10万块现金在这个年代算是很大一笔钱了。
加上这套离婚分来的房子,她也打算出售。
八十年代的**,虽然处处是机遇。
但林琅还是决定带着蕊蕊去米国。
一来是这个年代离婚确实不好听,她可以无所谓,但不能让孩子受到影响。
林琅一个千禧年左右父母离婚的人都受到过一些暴力欺辱,何况这个年代。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她也能理解原主为什么会选择忍耐。
二来原主之所以不离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那群极品亲人都还要靠周子霖。
她的亲弟弟现在都还在周子霖的厂里当管事。
林琅一回忆起原文里对那草包弟弟的描写,就觉得头疼。
还有那对极品重男轻女的爹妈,和被成功***成伏地魔的搅事精妹妹。
简直就是天崩开局。
林琅若不是穿书人,都不一定能做得比原主好。
但她毕竟不是原主,可不喜欢做那甜了别人苦了自己的事。
她烂命一条就是干,勇敢者先享受世界!
所以,在林家人反应过来之前,她就带着孩子飞去了米国。
还顺便将她和孩子的户口都转去了香港,连孩子的名字都改成了林蕊。
原主辛辛苦苦生的,凭什么要便宜了那渣男?
以后她就是她林琅一个人的独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