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深归期迟

春深归期迟

燃枫酹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柳絮孟偃萧绾 更新时间:2025-08-29 19:47

《春深归期迟》完全让读者入戏,不管是柳絮孟偃萧绾的人物刻画,还是其他配角的出现都很精彩,每一章都很打动人,让人能够深入看进去,《春深归期迟》所讲的是:为自己烧了一锅热水。仔仔细细地将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待一切处理完毕,柳絮拿着车马行的凭据,坐上了南下的马车。马车徐徐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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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章“柳絮,你手艺这么好,留在京城定能出人头地,何必非要回老家?

    ”听见柳絮辞别时,沈姨收拾着蒸屉的动作立即停住。“更何况,你家郎君中了进士,

    这时候回去岂不吃亏?是不是…他待你不好?”柳絮微怔,眼前闪过孟偃的身影。

    “他待我…很好。我只是想家了。”说罢,柳絮端了热气腾腾的包子送到客桌。

    “柳姑娘想清楚了吗?”客桌前的少女柳絮认得,是嘉成郡主萧绾的侍女音袖。

    “我会离开孟偃。”话音落下的一瞬,一包沉甸甸的银子塞到柳絮掌心。

    “柳姑娘能想清楚便好,这是郡主给您的赏赐,谢你多年来照顾孟公子,助他登科。

    另有二百两银票,会在姑娘离开那日送到贵府。”永定王府财大气粗,

    连婢女行止也格外有度,转眼将包子铺剩余的所有早点都包了个圆。有她“善举”,

    柳絮早早收工回家。说是家,其实也只是在南城西角门边一座烂到不能再烂的屋子,

    连围屋的墙都是土坯做的。院里一棵巨大的枫树遮天蔽日,被近秋的风一吹,

    火红的枫叶落了满院,叫人心烦。柳絮坐在枫树下,枫叶自眼前飘过,

    让她想起孟偃登科那日穿的红,也是这样惹人注目。她与孟偃。本是永远也无法有交集的人。

    柳絮第一次见到孟偃是在替柳城学堂送包子时。孟偃临风窗下,好似枝头一捧雪,不染尘埃。

    一袭白衣就这般撞进七年前柳絮的心扉。孟偃连中三元,年仅十四就已是秀才。

    可就在所有人视线都聚焦在这位年轻才俊身上时,

    关于孟偃生母是青楼女子的恶劣谣言传遍整个柳城,甚至有人上门讨要他母亲欠下的银钱。

    一夜之间,才高八斗的少年郎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过街老鼠。因为这件事,

    原本资助孟偃的念书的员外郎也撤了手。铺天盖地的谩骂声中,孟偃投河自尽。

    是柳絮不顾危险将男人救上岸。那天晚上,孟偃浑身湿透,问柳絮为什么救他。

    柳絮说不出口,只是小心地替他扫去白衣上的水草和泥垢。后来,她将孟偃带回家。

    挤在她连床都只有半张的房里,柳絮将自己攒了很久的二十九银子交到孟偃手里。孟偃问她,

    为什么。柳絮弯了弯眼眸,丝毫不在意那是她从慈幼院出来之后辛辛苦苦攒了五年,

    为自己上学念书的钱。“你念书比我有天赋,我如今还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大字不认几个,

    等你考到进士当了官儿,肯定挣得比我多,到时候我再连本带息地拿回来,有你做靠山,

    我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在京城畅畅快快地活一辈子。”那是柳絮第一次看他哭,

    少年的泪水烫得她心口发痛。孟偃沉默了很久,最后握住她的手。“柳絮,

    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短短六年,孟偃从秀才一路考进京城。年仅二十,登科及第。

    他带着柳絮搬进了京城。第2章可京城物价贵,孟偃尚未授官,没有俸禄,

    他们只能租在最偏僻的角落。可柳絮不在意,只要能和孟偃在一起,她什么都愿意。而且,

    她相信凭着自己一手好厨艺和勤快利落的性子,很快能在京城站稳脚跟。

    孟偃早出晚归地进宫听训,应酬交际。柳絮便为他做好早晚饭,连轴转地在各个铺子做活。

    辛苦,但也乐在其中。就在柳絮以为自己和孟偃的日子会这样幸福平淡地过下去时,

    一沓不慎掉出的书信,不留情面地打破了这场黄粱美梦。“夏末莲花将尽,孟公子何不同游?

    ”“今日新得一副对联,不知孟公子何解?”“昨日学成一曲,午后珍宝楼请公子品评。

    ”信上的字,柳絮甚至认不全。但直觉告诉她,这些隽秀的字迹出自一个女人。

    ——她从未见过的女人。于是她把落款处那个娟秀的“绾”字抄下来,四处打听。

    才知道绾是嘉成郡主的芳名。而嘉成郡主乃永定王府长女,自幼养在皇后膝下,位分尊崇,

    是京城最尊贵的女子。柳絮将两人的书信来来**翻看多遍,大部分是萧绾写给孟偃。

    但也有许多张信纸,是孟偃的字迹。大多是写错了字或是被墨汁污了纸面留下的稿纸。

    进京不到三月,孟偃和萧绾已经到了书信往来频繁的地步。而她日日陪在孟偃身边,

    却浑然不知。柳絮记得,发现书信的当夜,孟偃破天荒带她去了首饰铺子。

    孟偃问她喜欢什么。柳絮没敢在那些昂贵的柜台前看,毫不犹豫地拿了一支最便宜的银簪。

    可孟偃却为她取了一支桃花簪,粉色的碧玺在灯下闪烁着温润的光。他将簪子**她的发间。

    “我知道,你喜欢桃花。”柳絮眼眶蓦地一酸,被泪水模糊的视线中海,

    她清楚地看见男人还买了一支簪,收入袖中。莲花簪头,玉石通透,比她这支更加昂贵。

    不久,萧绾主动找到了她。少女眉目如画,气度不凡,递给柳絮一沓盖了官印的供词。

    “阿偃同父异母的哥哥,是当朝中书令之子,他忌惮阿偃,若非有父王庇护,

    阿偃母亲的丑闻早在中榜那日便闹得满城风雨。”“柳姑娘,我知你陪在阿偃身边七年,

    对他有救命之恩,更有男女之情,但,你应该明白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你和阿偃不可能在一起。”“阿偃无权无势,在京城犹如羊入狼群。你如果坚持留在他身边,

    永安王府便会放手,阿偃会跌落到万丈深渊。”“但如果你放手,

    阿偃会在永安王府和大内的庇佑下,平步青云。”柳絮看着萧绾鬓边的莲花玉簪,

    连呼吸都充斥着苦涩。她终于明白,孟偃对她,只有感激,没有爱情。

    或许柳絮早就知道自己和孟偃不会有结局。但年少时的心动和孟偃愧疚的温柔,

    支撑着她飞蛾扑火般为孟偃舍弃一切。那天晚上,她捧着孟偃送自己的桃花簪看了很久。

    直到第一缕晨光照进她酸涩的眼睛,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孟偃。第3章从今往后,

    再也不用起早贪黑为他做汤饮饭食。再也不用在各个铺子连轴转地赶场,只为多赚点银子。

    再也不用日复一日地期盼着那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人,能回头看她一眼。

    孟偃本就是属于京城的人,他注定会走到权力顶峰。却因为柳絮的救命之恩,

    错误地和她纠缠了七年。柳絮离开,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天雷滚滚,暴雨倾盆而下。

    裹挟着寒气的秋风吹过,将柳絮的思绪拉回。她想起身,膝盖却泛起针扎似的疼痛。孟偃,

    却在此时回到家中。“怎么不将火盆烧上,去去屋里的寒气。”孟偃将柳絮扶到床上,

    在炭盆烧上炭火。衣袍扫在地上,男人却恍若不觉。柳絮静静地注视着他,他长得实在好看,

    连做这些事也格外赏心悦目。七年来,

    她曾无数次为自己能见到如此风光霁月的男人不为人知的一面而窃喜。可现在,她只觉得,

    酸涩。像是没有成熟的果子,难以下咽。这双腿,是当年救孟偃留下的旧疾。每到雨天,

    双膝刺痛难忍。孟偃总会守在她身边,为她熬药、**。这次也不例外。

    柳絮不动声色地将隔开男人的手掌,孟偃微微一怔,旋即起身去拿热好的药。

    就在孟偃准备给她喂药时,小厮墨云走进房中,低声在孟偃耳畔说了几句。

    王府、郡主的字样断断续续传入柳絮耳中。她知道,是萧绾有事。而后,孟偃走到她身边,

    略带愧疚。“阿絮,我有要事出门一趟,你把药喝了,今日便不必再等我回来,早些休息。

    桌上是给你带的点心,你吃些垫垫肚子。”柳絮默然点头,孟偃这才松了口气般离去。

    曾经她将人从河里救上来,落了旧疾。现在,

    孟偃却在令她双膝疼痛的雨中奔向了另一个女人。柳絮看着油纸里的荷花酥,忽然笑了。

    孟偃不能吃辣,柳絮为他做的饭食永远清淡。七年,似乎连她自己都忘了。可现在,

    她只觉得这些东西太清淡,清淡得倒人胃口。城东蜜饯局,柳絮早早来此帮工。

    大厨娘一见她来,便惊喜地朝她招手。“絮丫头,我还当你昨日就回老家了。正好,

    我给了留了两份蜜饯,你呀拿回去和你家那小郎君分了吃,可甜!”柳絮动了动嘴唇,

    孟偃如今是新科进士,有永定王府庇佑,哪里还会喜欢吃她带回去热了又热的点心。

    可看着大厨娘脸上的希冀,柳絮还是点头将蜜饯收下。“那就多谢刘姨了!

    ”大厨娘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地,拍拍她的肩膀。“今日永定王府要宴请宾客,

    请我们些人去王府后厨帮忙,你也去一趟,回家之前见一见王府的世面!

    ”永定王府四个字重重锤在她脑海中。她下意识想拒绝,可拗不过出大厨娘的好意,

    硬生生被拽上马车。这是柳絮第一次踏入王府,光是一个后厨就比得上蜜饯局整间。

    各司其职,忙中有序。第4章“这次宴请,请了不少新科进士,

    不知那许作驸马的探花郎来了没有,听说他貌若冠玉,胜过潘安呢!”“探花郎来作甚?

    咱们王爷表面上是宴请学子,实际上是为郡主相看夫婿呢!听说这回有个姓孟的公子,

    风姿绝伦,气度不凡,比裴探花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出身不高。”“何止是出身不高,

    那身边没名没分地跟了个女人,说是救命恩人,要我说这年头没脸没皮的人真是多了,

    光想着飞上枝头变凤凰,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连咱们郡主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不过!

    ”议论声好似一把钝刀生生切进她的心脏。耻辱、委屈、难过泉涌而出。

    柳絮下意识攥紧掌心。直到大厨娘的关切的声音从身侧传来,柳絮才惊觉自己方才的失态。

    “你没事吧?”“没事。”柳絮看着掌心的血渍,出门洗手,却被人当成是府里的丫鬟,

    让她往花厅上菜。柳絮无奈照做。却也由此看见了让她心碎的一幕。花厅之外,

    种满的芭蕉的院里,两道熟悉的身影并肩而立。孟偃双手展开一幅画卷,萧绾凑在他身前,

    不时说着什么,旋动的裙摆像蝴蝶振飞的翅膀,灵动不可方物。孟偃不排斥她的靠近,

    任她靠在身边,眼角眉梢浸满温柔的笑意。“那是孟公子和郡主,是不是很般配?

    ”同行的婢女笑着问她。如果说,孟偃和她在一起时是一块不可亵渎的美玉。

    那此时此刻的孟偃,更像是一块被镶嵌到冠上的玉石,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光辉。而萧绾,

    便是那握玉之人。郎才女貌,天造地设。“是啊…确实很般配。”柳絮听见自己如此回答,

    涩然的嗓音像是浸透苦水。王府忙碌,却实在大方。早晨到傍晚,一日功夫便给了二两银子。

    柳絮满身疲惫地回到家时,孟偃已经回来了。“昨日给你带回来的点心怎么没用,

    是不是不喜欢吃?”看着孟偃俯身为她生火熬药,

    柳絮想起十六岁那年孟偃被骂之后湿漉漉的眼瞳。那时,她可以抚摸他的头,

    贪婪地感触着这块不属于自己的美玉。但柳絮知道,她和孟偃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

    挤在一张床上,吃同一碗饭,为彼此洗头梳头。孟偃见她不说话,将几只银锭放在桌上。

    “这几天天气不好,你不要再出门做工了,省得腿疼。”白花花的银子被烛光照得晃眼。

    从前两人要攒很久的钱,对如今的孟偃而言,不值一提。“授官之后,

    我请个夫子回来教你…”“孟偃,我有事要跟你说。”孟偃倏地抬头,

    烛火映在柳絮的眼瞳里,亮得惊人。可她的神色却又认真得反常。孟偃刚想问,

    院外却传来马蹄声,紧接着家丁进来通报。“孟公子,您东西落在王府了,

    特请孟公子回去取一趟。”孟偃甚至还没来得及询问柳絮的意见,柳絮的声音已先一步响起。

    “去吧。”第5章孟偃点头,临走前还贴心地将药为她倒好。孟偃走后,柳絮喝了一口药,

    才发觉这药似乎比从前苦得多。一连几日,孟偃早出晚归。柳絮特没再给他准备饭食。

    两人搬进京城后,便分开两间屋子住。或许是孟偃并未发觉柳絮仍在房间休息,

    也或许是他早已习惯柳絮外出做工的生活。小厮光明正大地说起孟偃与萧绾出游的消息,

    柳絮听得一清二楚。她甚至没有勇气打开门去看去听。她知道,从始至终,

    自己就没有资格吃醋,更没有资格与萧绾相争。孟偃出门的几日,

    柳絮收拾出了属于她的东西。除了简单的换洗衣物,

    只有一顶干枯的花环和孟偃为她手抄的诗句,和脖颈上随身佩戴的长命锁。七年过去,

    再鲜艳的花环也变得枯朽,宣纸也已发黄,长命锁也布上伤痕。花环和宣纸被付之一炬。

    唯有长命锁,还牢牢地握在她手中。柳絮记得,这是四年前,孟偃用自己抄书得来的钱,

    送她的生辰礼物。他说,祝她平安喜乐,万事遂意。孟偃的瞳孔倒映她的身影,

    那时的柳絮在想,等他高中之后,她或许会是他的妻。可她错了。泪水落下的瞬间,

    柳絮松开手,长命锁落进炭盆,被火焰吞噬。她喃喃着,方才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

    “礼物也好,孟偃也好。我都不要了。”“你在收拾什么?”出乎意料的是,

    孟偃竟然回来了。柳絮擦掉眼泪,垂眸掩下眼底通红,尽量平稳声线。“一些没用的东西,

    扔了。”孟偃点头,不甚在意。“也好,你不是一直说这个地方太小太偏,

    朝廷给我放了一座宅子,一起去看看罢。”柳絮没有拒绝,

    离开前看一看他以后常居的地方也好。只是柳絮没有想到,孟偃的新宅,

    竟然在永定王府旁边。柳絮站在巷口望着那块巍峨的牌匾。她记得租赁行说过,

    京城除了皇宫,便是永定王府的位置最好,出入大内方便,闹中有静,地价也是最高。

    以孟偃的身份地位,朝廷还不至于如此优待。要么是永定王府从中作保为他争取来这套宅子,

    要么是永定王府动用财力买下了这套宅子。无论如何,都绕不开永定王府。“孟公子!

    ”少女清脆的呼唤声传入耳中。柳絮抬眼,就见萧绾走近,藕荷色衣裙翩跹,

    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她瞥了一眼身侧的孟偃,见男人目不转睛地看向萧绾,

    掌心已经愈合的伤口隐隐作痛。“这位便是孟公子的那位救命恩人,柳姑娘罢?

    ”萧绾笑着朝她打招呼。孟偃回神,同柳絮介绍。“这是永定王府嘉成郡主。”“郡主安。

    ”柳絮客气而疏离。“父王让我来看看孟公子的宅子缺些什么,一并安排妥当了,

    正巧遇见孟公子和柳姑娘。”萧绾自然而然地站在孟偃身侧,三人一齐进了新宅。

    宅内别有洞天,亭台楼阁假山流水,飞檐斗拱雕花立柱,雅致精巧。

    第6章起初柳絮还与两人并肩,但听着萧绾于孟偃讨论着这里是否要放个屏风,

    那里是否要加道隔门,便也放慢了脚步,渐渐落于两人身后。柳絮心底酸涩,

    却又不得不承认,她胸无点墨,这样的宅子或许她攒二十年也买不起。

    萧绾的确是最适合孟偃的人。出神之际,萧绾忽而回头,略带歉意地握住她的手。

    “实在抱歉,方才光顾着同孟公子说话,都忘了柳姑娘还在这里,柳姑娘不会介意吧?

    ”柳絮摇头。“不会。”“柳姑娘身上的衣物想必有些年头,

    现下看完了宅子不如一起去做几身新衣服,顺便添置些首饰,为新宅添些贵气。

    ”柳絮想拒绝,萧绾却已先一步挽住了她的手臂。“钱多钱少不是问题,

    你是阿偃的救命恩人,自然也是我最敬重的人。”越过萧绾的头顶的莲花玉簪,

    柳絮看见孟偃微红的耳根。他在害羞。只因为萧绾唤了他的名字。愣神间,

    柳絮被萧绾挽着带上马车。“掌柜的,将店里最好最贵的料子拿来,让这位姑娘挑选。

    ”萧绾大手一挥,掌柜自然认得萧绾何许人也,忙不迭将店里的好料子捧上来。

    这样大的阵仗,引来店内不少人侧目。柳絮有些尴尬,面前这些料子她从未见过,

    也无从分辨好坏。她伸手,想摸一摸掌柜手上的料子,指尖的茧子却将料子勾破了丝。顿时,

    店内便响起了嗤笑声。“瞧那个土包子,这种货色也敢进朝阳布庄,

    连郡主身边的丫鬟都比不上。”“丢死人了,身上衣服都洗的掉色了,

    买这么好的料子回去不知是喂猪还是喂鸡呢!”“弄坏了这么贵的料子,看她怎么赔得起。

    ”柳絮立在原地,瞬间被抽干了血色。她看向孟偃,孟偃却眉头轻蹙,责怪之意不言而喻。

    “这块料子,我买下了。”萧绾温柔一笑。“没事,一件衣料而已,

    以后多接触接触就习惯了。”柳絮视线落在怀里那块被勾丝的料子上,

    萧绾似乎很喜欢在关键时候,当善人。萧绾像只蝴蝶,围在他身边,

    孟偃站在原地任凭萧绾用各色布料在他身上比划,目光温柔的注视着少女。

    这样的视线柳絮很熟悉,曾经,她曾于镜中自己的眼瞳中见过无数次。

    柳絮摩挲着掌心的茧子,掩下眸中明灭的泪光。孟偃本就属于这繁华的京城,她却不是。

    从布行出门,已是傍晚。柳絮木然地登上马车,而孟偃则在搀扶萧绾。倏地,

    一匹失控的黑马朝两人直冲而去。千钧一发之际,柳絮下意识挡在孟偃身前。

    可孟偃却将萧绾护在怀中。转眼,柳絮便被缰绳带着拖出老远。“阿絮!

    ”孟偃本能地想去追。可怀中少女却痛呼出声,他低头一看,才发觉萧绾双眸通红。“阿偃,

    我脚踝好痛…”一边是他的救命恩人,一边是他喜欢的女子。孟偃迟疑一瞬,

    毅然决然将萧绾打横抱起,将营救柳絮的任务交给了小厮墨云。第7章柳絮被拖了很远,

    才被追上来的马夫救下,一条胳膊脱臼,浑身都被石子硌出伤口。很痛。

    但比这些伤口更疼的是,孟偃的抉择。柳絮没有想到,他竟然那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萧绾。

    明明,孟偃和萧绾才认识不过两月,而她在孟偃身边陪了整整七年!两个人最难的时候,

    一个饼两个人分着吃。患难与共的真情,到头来竟比不过官场权钱。柳絮踉踉跄跄回到家,

    木然地为自己接上脱臼的手臂,洗了澡,上好药。她第一次没有等孟偃,独自入睡。这夜,

    柳絮做了很长很长的梦。十四岁的孟偃和她挤在一张床上,看着她的眼睛耳根微红。

    十六岁的孟偃握着自己满是茧子的手,教她读书写字。十七岁的孟偃将长命锁给她时,

    说:“平安喜乐,万事遂意。”二十岁的孟偃,有了喜欢的女子,不再需要她了。梦里,

    她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再醒来时,孟偃正站在她的床边,手里握着一张凭据。

    声线冰寒。“五日后启程,你要去哪里?”柳絮微微一怔。“过些日,是爷爷的忌日,

    我想回柳城看看他。”她伸手从孟偃手中取回车马行的凭据。孟偃沉默,

    紧蹙的眉心松懈不少。柳絮知道,柳城是孟偃的心魔。这辈子,他都不会再回去。

    但柳絮不一样,那是她生长的小城。无言间,孟偃掀开她的衣袖,

    却被触目惊心的伤口惊得倒吸一口凉气。柳絮看见他眼眶似乎红了。“为什么要救我?

    ”你明明知道,我可以自保的。孟偃没有问后半句。同样的问题,七年前孟偃也问过一次。

    那时的柳絮尚且不明白自己心底那份莫名的悸动缘何而起。但七年相处,

    她早已明白那份悸动,是爱。但这份未曾说出口的爱,七年前的孟偃需要,

    七年后的新科进士孟偃已经不需要了。于是,柳絮扯了扯唇角。“习惯了。

    ”孟偃沉默了很久,他小心翼翼地为她上药,温柔地吹着伤口。他还是和以前一样。

    柳絮这般想。也正是这份温柔,让她一直沉浸在一厢情愿的付出中。

    她曾天真地以为这是孟偃的爱。但现在看来,不过是不得不回报的愧疚。“以后,

    要多顾惜自己。”孟偃的衣袖扫过她的手腕,金线滚出一线冰凉。柳絮点头。

    孟偃的未来注定有朱紫官袍加身,高门贵女相伴。容不下一个胸无点墨的她。之后两天,

    孟偃陆陆续续地将行礼搬去了新宅。临行之际,柳絮借口清点行装,暂时留在院中。

    却猝不及防被人掳走。等再次睁眼,柳絮已经被绑到了山顶。

    面前站着一个陌生的衣着华贵的男人。四野荒芜,潮湿的风吹得她膝盖隐隐作痛。“你是谁?

    ”柳絮声线嘶哑。男人一步步朝她走近,柳絮才发觉他瘸了一条腿。“我是谁?

    与你同床共枕的孟偃难道没有告诉过你吗?”孟术阴恻恻地笑着。

    第8章看着男人与孟偃三分相似的眉眼,柳絮知道,这便是孟偃同父异母的兄长。

    “孟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无权无势的少年,不会再任由你们污蔑摆布。”孟术眉梢猛地一挑。

    “一个野女人生的贱种,能活到如今,已是上天修来的福分,还想在京城站稳脚跟,

    跟我争家夺产,做梦!”“你猜,在仕途和心爱的女人之间,他会选择谁呢?”话音落,

    柳絮发髻一松,头顶的桃花簪落入孟术手中。“孟偃是人,流着与你同样的血脉,

    你没资格骂他。”“他从未想过与你争夺什么,你怨恨孟偃,怨恨孟偃的母亲,

    可你不问你父亲的错,却将一切怪罪到无辜之人身上,你就是个欺软怕硬的懦夫!

    ”孟偃好不容易从泥泞中挣扎出来,飞黄腾达在即,她决不允许有人将他再次拖入万丈深渊。

    啪——男人脸色骤变,甩了柳絮一巴掌。“**,嘴还挺硬。”孟术捏着柳絮的脸,

    将金簪刺入她的指尖。十指连心,柳絮痛呼出声,额角渗出冷汗。而她的惨状却取悦了孟术。

    他狞笑着让血浸湿手帕,才将桃花簪抽出,包进濡湿的手帕,交给暗卫。柳絮想阻止,

    可指尖传来的钻心痛楚抽干了她最后一丝力气。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道身影消失。

    柳絮额头冷汗涔涔,可她无暇顾及。巨大的恐惧几乎将她吞噬。如果孟偃来了会怎样?

    会被就地格杀?还是会被威胁。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直到夜色降临,孟偃仍未出现。

    “看来你们相依为命的感情也不过如此,你供他念书为他洗衣做饭,

    可他却根本不在乎你的死活…”孟术俯身,用虎钳拨弄着柳絮摇摇晃晃的指甲。“也罢,

    他既不来,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长时间的折磨,柳絮十指指甲已被捅得血肉模糊,

    男人虎钳稍微用力,指甲便撕扯着皮肉脱落。“只要孟偃在京城一天,我就不会放过他,

    你便先到地府去等着孟偃,我很快就送他下来跟你团聚。”柳絮咬着已经出血的下唇,

    狠狠地瞪着孟术。她不怕死,但孟偃,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他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那他怎么不来救你?”等不来孟偃,孟术也看腻了柳絮的狼狈。

    就在他决定将人处理掉时,一抹意想不到的身影出现在山顶。——萧绾。“嘉成郡主?

    ”“放了她,一切好说。”“那就得看郡主能拿出来的条件了。”望着那抹窈窕的背影,

    柳絮松了一口气,可轻松过后,却是细密的酸楚。她分不清,是因为劫后余生的庆幸,

    还是因为孟偃真的没有来。柳絮不知道萧绾和孟术之间交谈了什么,她只知道,

    一盏茶时间不到,自己便被松了绑。而后,她被萧绾带离了山顶。医馆内,

    柳絮手上的伤口被处理干净。烛火下,她的脸色比森白的纱布更甚。“阿偃进宫赴宴,

    所以没有来,你应该也不想他来。”萧绾淡淡开口。第9章少女从容典雅,

    比发间的莲花玉簪光辉更甚。柳絮抿唇,道了声“多谢”。

    她承认看见萧绾与孟偃并肩而立时,她曾有过嫉妒。可萧绾是千宠万爱的嘉成郡主,

    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解决掉自己拼了命也解决不了的麻烦。她不得不承认,

    孟偃需要的一直都是萧绾这样的人。“这件事,别告诉孟偃。”如柳絮所愿,

    萧绾并没将她被掳之事告诉孟偃。孟偃住在新宅,忙着应酬交际。没有来看她一眼。或者说,

    柳絮存在与否,于孟偃而言无关紧要。柳絮一个人走了很多地方。

    京城从前想逛却没来及逛的地方,都被她一一走过。柳絮尝遍了入京之后做工的各个铺子,

    第一次发觉那些卖相完好的糕点蜜饯,和自己在后厨捡回去的残次品一样甜。

    金明池外的马球场场内满山红枫,当初孟偃与她一起乘凉的那棵老树被砍,

    新建了一座观景台。城郊的书墨坊也换了招牌,

    再也找不到当年那个为她和孟偃耐心讲解笔墨纸砚的老掌柜,新掌柜手里的算盘劈啪作响。

    柳絮站在桥边,任秋风吹拂。望着灯影粼粼的湖面,她忽然意识到,

    这座繁华巍峨的城市她从未真正融入过。而孟偃,却早已在这里落地生根。

    与她拉开了天堑鸿沟。“柳絮。”听见孟偃的声音,柳絮第一时间甚至以为是幻觉。

    直到男人站到她面前,柳絮才回过神。“怎么一个人来这里?湖边潮气重,小心膝盖疼。

    ”孟偃一身朱红。记忆中,他很少穿如此热烈的颜色。但在他身上,

    这红色竟比从前清一色的玉白更衬气度。孟偃说完,才注意到柳絮手上缠绕的纱布,

    他下意识牵起她的手。“你受伤了?”肌肤相贴的瞬间,她心口蓦地一颤。“没事,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有纱布遮挡,孟偃看不出伤势轻重,柳絮收回手。“成日无事,

    所以出来走一走。”孟偃不习惯地握了握空荡荡的掌心。“新宅那边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你什么时候搬过去,我让墨云去接你。”柳絮没有回答,晚风将她鬓边发丝吹过面前。

    柳絮还没来得及伸手,孟偃已经为她将那缕不听话的发丝别到耳后。

    “你怎么没戴那个长命锁?”孟偃记得,柳絮最喜欢他送的长命锁,从不离身。

    柳絮唇角掠过一丝苦笑。“坏了。”孟偃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不要紧,

    明日我再给你买一个。”柳絮看着男人意气风发的眉眼,

    忽然想起从前用抄书前给她买平安锁的少年。时过境迁,人事早已不同。昔年珍视之物,

    今朝弃若弊履。她就和那只长命锁一样,只有被丢弃的份。“阿偃!

    ”萧绾自灯火通明处走来。“你穿红果真好看,看来我的眼光没错!”萧绾一出现,

    孟偃的视线就全然落在她的身上。眼底的欢喜比从前更深。原来,他穿红,是因为萧绾喜欢。

    第10章“柳姑娘好久不见,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我来时见桥头灯会有猜灯谜的,

    若能连猜中十二个,便给一盏二十四瓣琉璃莲花灯,我正想请阿偃陪我一起,柳姑娘也同去?

    ”萧绾面上仍是俏皮的笑,可柳絮能感受到她的不悦。也是,她早已答应萧绾离开孟偃,

    如今被萧绾撞见自己与孟偃同在灯会,自然不悦。不容柳絮拒绝,

    萧绾的侍女已然作出请的姿势。柳絮跟在两人身后,她连谜面都看不懂,更不必说猜灯谜。

    但孟偃却像是卯足了劲儿要为萧绾拿下那只莲花灯。但凡出口,无一败绩。

    而萧绾也像是故意在柳絮面前表现,孟偃每猜出一个谜底,便亲昵地挽着男人的手臂,

    夸上一句。孟偃将莲花灯递给萧绾时,萧绾笑得灿烂。“阿偃好厉害,

    难怪能做出《淮都赋》那样的文章。”“今日这灯会上两盏莲花灯,多少有情郎想取走,

    除却定北侯都差分毫,公子才华斐然,姑娘耀若春华,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老朽今年这莲花灯没白做。”摊主笑眯眯地看着两人。萧绾脸颊微红,揪着孟偃衣袖不说话。

    孟偃觉她可爱,却倏地察觉到一道视线,他抬眼,与柳絮点漆的瞳孔对上。

    心底陡然生出一股慌乱。他到底没有反驳。察觉到两人微妙氛围的萧绾握着灯杆的手紧了紧,

    却仍笑着,故作大度地将莲花灯往柳絮手中一放。“柳姑娘想必也喜欢这灯,不如给了姑娘。

    ”萧绾的手才伸到一半,就被孟偃握住。“她不喜欢这些。”萧绾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柳絮蜷了蜷指尖。她不喜欢吗?她也才十九岁。从灯会到水榭,柳絮就像是只提线木偶,

    只能跟在萧绾和孟偃的身后,没有拒绝的权利。水榭中,是萧绾的好友。一眼看去,

    尽是高门贵女。珠钗摇曳的光比灯珠更加明亮。临风赏荷,对月饮酒,对她们而言是乐事。

    可对柳絮而言,她只在乎荷下的莲藕熟了没有,月亮缺了一角明日是不是会下雨。她的世界,

    和这些贵女从来都不一样。柳絮不想喝酒,但一杯接一杯的酒水递到她手边。

    不胜酒力的她呛得满脸通红。“这可是今春新酿的女儿红,柳姑娘连这点也喝不了吗?

    ”“你快别为难人家,人家从乡下来,平日连茶都喝不上几回,何谈酒水?”“说的也是,

    说不得咱们一杯酒比她一身行头还贵些。”此起彼伏的议论声灌进柳絮耳中,

    不留情面地把她的脸面往地上踩。“郡主,民女不胜酒力,想早些回去歇息。

    ”萧绾哪能轻易放过她。“柳姑娘别听她们说,我知道女儿红你喝不惯,

    所以特意命人备下了果酒,这酒刚上,姑娘就要走,岂不辜负这良辰美景?”萧绾手掌轻拍,

    数杯酒端到柳絮面前。柳絮本就不喜喝酒,刚才喝了两杯女儿红,只觉眼底发热,额角胀痛。

    她看向孟偃,却见孟偃垂眸,端起一杯酒。“既然郡主好意,你便喝了罢。

    ”第11章烛光倒映在酒杯中,像一轮月亮。柳絮鼻腔陡然发酸,她没有想到,

    当年那个肯在她被人找茬站出来跟人打架的孟偃,有一天也会站在她的对面,

    逼她做她根本不喜欢的事。她僵硬地举杯回敬,苦涩的酒水滚入喉头。

    好似七年的苦楚都在这一刻翻涌,将她彻底吞没。可上天偏爱与她玩笑。从水榭离开后,

    柳絮踉踉跄跄走在回家路上。她住的太偏,没有闹市的灯火,

    寂寥的街道只有幽微的月光将她的影子拉得极长。柳絮醉得厉害,胃里翻江倒海,

    以至于歹徒迫近都毫无察觉。直到,腥臭黏腻的手从身后猛然捂住了她的嘴。

    柳絮反应过来时已被那人压到墙根,褴褛包浆的衣物在她手背上剐得生疼。柳絮奋力挣扎,

    可她只能发出闷闷的呜咽。眼见自己衣物被撕破,柳絮抓了一块碎石,用力砸向男人。

    男人应声倒地。额角流出的血液殷红刺目。柳絮大口大口喘息着,心脏砰砰直跳。

    她不敢去看那人的伤势,甚至连停留在此的勇气也没有,慌忙地爬起身,朝家里狂奔而去。

    被歹人碰过的地方仍带着黏腻的触感,任凭柳絮怎么揉搓,那股令人恶心的触感依旧存在。

    她甚至来不及烧上热水。就着冰凉的水一遍遍搓洗。即便锁骨已经传来刺痛,

    她依旧奋力搓洗。天际下起丝丝小雨,雨中,院门被倏地推开。醉醺醺的孟偃站在门口,

    见柳絮发髻松散,领口敞开,衣领下红痕暧昧,心底陡然一沉。联想起柳絮不愿搬去新宅,

    连续几日只身在此,孟偃心底浮现出一个令他胆寒的猜想。——柳絮背他偷人。

    这个猜想像是一把无形的利刃,刺得他心底一痛。可还没等他反应,萧绾从身后出现。

    “阿偃,你怎么一个人回了这里?害得我好生担心…”萧绾话未说完,

    便指着院里的柳絮惊呼。“柳姑娘这是做什么!女子贞洁最要紧,

    你这般堂而皇之地…若是传出去,岂不叫阿偃蒙羞?!”萧绾的话让孟偃的猜想落地。

    柳絮木然抬眼。“郡主何以认定,我丢了贞洁。难不成,这一切都在郡主成算之中?

    ”她饮了酒,加之方才死里逃生,语气不似从前客气。萧绾脸色微僵。

    “我只是关心阿偃而已,柳姑娘既然不肯承认,那不如搜查一番,你若是行得端做得正,

    自然不怕搜查。”“这是我租的院子,不容郡主搜查。”在绝对的权力面前,

    柳絮的拒绝显得如此可笑。萧绾的人很快将柳絮的房间翻了一遍,她本就无甚行李,

    仅有的包袱也被人翻开,衣物零零散散落了一地,从中落出一本避火图。书页敞开着,

    男女交叠的画面清清楚楚。音袖趁势扯开柳絮的衣领,一圈牙印赫然印在柳絮白皙的肩头。

    孟偃瞳孔骤缩。“我原以为柳姑娘是阿偃的救命恩人,想来品性高洁,

    没成想竟是如此水性杨花的女人!难怪柳姑娘放着新宅不住,

    偏偏要住在这里……”第12章萧绾的话让孟偃顿时怒火中烧。他上前捏住柳絮的下颌。

    “为什么…”男人眼底的质疑比秋雨更冷,看得柳絮彻骨生寒。她从未想过,

    孟偃会如此轻易地相信谣言。孟偃甚至都没有问过自己,便将她钉死在耻辱柱上。

    柳絮在孟偃身边陪了将近七年。她的品性,她对孟偃的感情,难道孟偃不知道吗?“我若说,

    我是被人胁迫,你可信?”此时此刻的孟偃已经完全听不进任何解释,

    过量的酒水**得他眼底发烫。“胁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人证物证俱在,你还狡辩!

    柳絮,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看着浑身戾气的孟偃,柳絮忽然觉得好陌生。

    自己好似从未真正认识过孟偃。“阿偃别生气,柳姑娘再怎么说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之后,

    也要住进你宅院,只是…她失了贞洁,贸然住进宅院有损风水,不如用黑狗血去去晦气,

    这件事便由你我一齐捂下,也好保全名声。”萧绾故作体贴。不容柳絮反抗,

    两个侍女将她押在院中。“孟偃!”柳絮被迫跪下,本就脆弱的膝盖更是雪上加霜。

    柳絮不可置信地看向孟偃,可孟偃只是慢条斯理地擦了擦自己碰过她的那只手,

    对萧绾如此荒谬的说辞不置一词。紧接着,一盆黑狗血从头泼下。

    腥臭黏腻的血液淋了她满身,不少呛进鼻腔,连呼吸都能闻到那令人作呕的味道。

    颈肩被擦破皮的地方泛起钻心的疼。“你可知错?”孟偃的声音居高临下地响起。柳絮仰头,

    透过被狗血沾湿的睫毛,她看清孟偃的脸。高傲,锋利,眉心蕴着怒意。像一柄出鞘的宝剑。

    “知错?我与孟公子一没有婚约在身,二没有血缘牵绊,我何错之有?”柳絮梗着脖子反诘。

    孟偃一怔。柳絮说的没错。他和柳絮没有婚约,也没有血缘。可当初,是她将自己救出泥潭,

    她明明那样喜欢自己,甚至和自己有了夫妻之实…看着柳絮脸上掩盖不住的悲戚。

    孟偃心头无名火疯长,他转过身,胸膛剧烈起伏。“柳姑娘,

    你就别同阿偃犟嘴…啊——”萧绾才走柳絮面前,身形陡然一晃,

    径直跌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柳絮拧眉,

    却见方才还对自己横眉冷对的男人已经急切地将人搂入怀中,语气温柔关切。“你怎么样?

    ”萧绾双目含泪。“柳姑娘,即便你不喜欢我,也不该故意推我。”孟偃转头,眸光森寒。

    “你知错不改,非但不感谢郡主为你遮掩丑事,还对郡主怀恨在心,暗下毒手,以下犯上,

    按我朝律例,当受鞭刑三十六。”柳絮看着孟偃,忽然觉得很好笑。她为自己辩解,

    孟偃不信。萧绾一句话,孟偃便定了她的罪。柳絮没再反抗,也不容她反抗。她跪在院中,

    任长鞭打在背后皮开肉绽。腰却挺得更直。三十六鞭打完,暴雨兜头落下。

    柳絮身上的黑狗血被雨水冲刷干净,背上的伤口却不断渗出鲜血。她的双膝跪在雨中,

    冰冷的潮气犹如锋利的刀子,顺着膝盖骨游走。第13章痛得她脸色惨白。

    柳絮看见一双绣花鞋停在面前,萧绾贴近耳畔。“被阿偃惩罚的滋味好受吗?”柳絮哑声。

    “我已经答应你离开他,为什么你还是不肯放过我。”萧绾粲然一笑。

    “因为…你走的太慢了。”只要柳絮在京城一日,孟偃的心就不会完全属于她。

    萧绾不能忍受。萧绾直起身,雨珠顺着伞骨落进柳絮衣襟。“阿偃,柳姑娘受了罚,

    想必也知错了。不如让她起来,正巧你我方才饮了酒,听闻柳姑娘羹汤做得好,

    便请柳姑娘为我做一碗醒酒汤和莲花酥。”对萧绾的提议,孟偃全盘接受。“也好。

    ”背上新伤生疼,柳絮当然不愿,可对上萧绾威胁的视线。柳絮攥紧掌心,又陡然松开。

    她没有反抗的资本。即便萧绾要杀她,恐怕孟偃也只会点头称是。柳絮忍痛起身,

    无悲无喜地进了厨房。凭借着熟练的技巧,醒酒汤与莲花酥很快做好。熟悉的走廊外,

    柳絮端着热气腾腾的醒酒汤。窗内,隐约传来萧绾与孟偃的谈话。“阿偃,

    京城婚嫁规矩繁琐,三书六礼一样都不能少,你我也该早些准备起来。

    ”婚嫁…萧绾的话让柳絮浑身一僵。她陪在孟偃身边七年,也等了孟偃七年。柳絮以为,

    日久生情,孟偃总有一日会喜欢上自己。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她甚至自己交给了孟偃。

    她明白自己比不过萧绾,没有权势滔天的家世,也没有惊艳绝伦的才华。柳絮只是不甘心。

    不甘心自己七年不离不弃,竟然比不过萧绾三月相识。她推开门,

    将醒酒汤与莲花酥放在桌上。萧绾却在此时起身,碗盏应声落地,摔成碎片。“哎呀,

    柳姑娘我不是故意的…”萧绾俯身去捡,却被孟偃制止。“你是郡主,

    不必为这些小事伤了自己。”萧绾黛眉轻蹙,咬着下唇。“可是,柳姑娘心意白白浪费,

    我心中难安,不如送给柳姑娘。”孟偃对萧绾的善良十分满意。“既然郡主吩咐,

    你便拿去吃了罢。”孟偃今夜喝了不少,进屋被炭火烘了一会,被寒意压下的酒劲再度涌上。

    以至于他的声线都带着醉意。柳絮俯身,想去捡地上散落的莲花酥。手却蓦地被踩住。

    柳絮痛得颤抖,萧绾却满意地将她拉近。“跪着吃,不然你别想平安地走出京城。

    ”萧绾的笑明明那么明媚,说出的话却如此渗人。而此时此刻,孟偃醉得厉害,

    正撑着头闭目小憩,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人。柳絮屈辱地别开脸,良久,才俯下身,

    认命般匍匐在地上。“柳姑娘怎么这样?这掉在地上的糕饼,不吃也罢,

    怎么…”萧绾扯了扯孟偃的衣袖。孟偃睁开眼,

    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柳絮狼狈地捡食着莲花酥,并不能看见那只被萧绾踩在脚底的手。

    短暂的惊讶过后,他感到的是丢脸。肮脏的衣物、凌乱的头发,狼吞虎咽,

    像只被饿久了的狗。孟偃觉得柳絮在跟自己置气。他火气更甚。第14章“她既然要吃,

    就让她吃罢,这么精细的糕点,从前也没有能尝几回,给她吃正好。

    ”柳絮机械地吞咽着荷花酥。闻言,她忽然想起很久之前,那个将自己护在身后的孟偃,

    那个不惜被人打断肋骨也要坚定站在她身前的孟偃。那时的孟偃温柔地拭去她眼角的泪水。

    “只要你平安,什么都不要紧。”可现在,她被人欺辱,被人踩在地上碾碎自尊,

    可孟偃却不为所动。柳絮好后悔。后悔自己曾经救了孟偃。后悔将那二十九两银子交给孟偃。

    后悔自己因为一个懵懂的念头就将孟偃带回家,为此赔上七年。孟偃说,

    一定会让她过上好日子。可柳絮所受的苦难,几乎全都来源于孟偃。直到她吃完所有莲花酥,

    萧绾才抬起踩在柳絮手背的脚。萧绾和孟偃离开之后。柳絮胃里翻江倒海。吐了个昏天黑地。

    柳絮坐在书桌前,生疏地拿起笔,为孟偃留下一封离别信。她认识的字不多,

    当年孟偃教她写字时,她最先学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孟偃二字。

    她将这两个字写得极其端正,在一众歪歪扭扭的字体中,格外扎眼。柳絮写完信,

    为自己烧了一锅热水。仔仔细细地将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待一切处理完毕,

    柳絮拿着车马行的凭据,坐上了南下的马车。马车徐徐驶出城门。柳絮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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