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苦涩的

恋爱是苦涩的

无聊至极哈哈哈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鹿城苏晚玲珑 更新时间:2025-09-09 21:28

《恋爱是苦涩的》这部小说看得很舒适,有一种越看越想看的感觉,无聊至极哈哈哈笔下这部小说有一种神秘色彩,还有小说还有很多笑点令人看得不乏味.非常不错的一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说不定能让鹿城眼前一亮,说不定今天就能听到他说喜欢我。到了会所才发现,人比我想象中多。大多是鹿城圈子里的朋友,穿着光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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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我第一次见到鹿城,是在大学毕业展开展的第四天。

    六月的风裹着校园里栀子花的甜香,从展厅半开的玻璃窗钻进来,

    混着松节油和亚麻画布的特殊气味,在空气里织成一张温柔的网。

    那天我抱着自己画了整整三个月的油画《旧巷春深》,画布边缘还沾着未干的赭石色颜料,

    画框边角用泡沫纸仔细裹着——这是我毕业创作的心血,每一笔色彩都浸着熬夜的疲惫,

    我攥着画框的手指微微用力,连指节都泛了白,满心都是找到展位时的期待。

    展厅里人不算少,我踮着脚在墙上的展区分布图前找自己的编号,

    目光在密密麻麻的名字里扫了一遍又一遍。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带着一阵淡淡的雪松味,我下意识往左侧躲,

    却忘了画布横向足有一米二宽——浅灰色的西装外套擦过画布边角,

    未干的赭石色颜料像朵突兀的墨渍,瞬间在平整的羊毛面料上晕开,大小刚好盖住半个口袋,

    像块洗不掉的疤。我吓得手忙脚乱,怀里的画框差点砸在地上,慌忙去掏包里的湿纸巾,

    指尖都在发抖,连话都说不连贯:“对不起!对不起!我……我赔您干洗费,

    或者我现在就帮您擦,您别生气……”话没说完,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一半是急的——那西装一看就价值不菲,我当时攒了三个月生活费才够买画材,

    哪赔得起;一半是慌的,怕这个看起来清冷的男生会皱眉斥责,

    怕自己的毕业展第一天就闹出难堪。他却只是抬手拦了一下,指尖碰到我手背时,

    凉意顺着皮肤往骨子里钻,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

    他的声音比展厅里吹得人发冷的中央空调还淡,连眉峰都没动一下,

    只是淡淡扫了眼西装上的颜料:“没事,不碍事。”我抬头看他,

    阳光刚好从他身后的天窗落下来,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

    他穿的白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连最上面一颗纽扣都扣得严严实实,袖口挽到小臂,

    露出腕骨上一块银色的机械表,表盘里的指针静静走着,

    秒针转动的轻微声响在安静的展厅里都隐约能听见,衬得他整个人都带着种疏离的精致。

    他没再看我,甚至没低头多看那片刺眼的颜料,目光直接转回到不远处的一幅画前,

    仿佛我和那件沾了污渍的西装,都只是他路过时无关紧要的小插曲。后来我才慢慢明白,

    他不是不介意西装被弄脏,是那点“碍事”的分量,远没到让他停下脚步、多费口舌的地步。

    就像后来我为他做的无数件事——凌晨五点在老城区巷口排队买的荠菜小馄饨,

    汤里特意多加了他喜欢的虾皮;加班时温在保温杯里的当归鸡汤,我算着时间出门,

    确保他喝到的时候还是温热的;寒冬里揣在怀里捂热的暖手宝,我自己冻得指尖发红,

    却把暖手宝裹在羽绒服里护得严实——这些在他眼里,大抵都像那件沾了颜料的西装,

    能穿就继续穿,脏得实在看不下去了,再随手丢开,连句惋惜都没有。可那时候的我不懂。

    我只记得他站在画前的样子,阳光落在他发梢,连睫毛在脸颊投下的阴影都清晰得不像话。

    他看的是幅名叫《雾港》的油画,暗蓝色的海面上飘着三艘挂着白帆的小船,

    雾色从画布边缘漫出来,像要把人裹进潮湿的海风里。他的眼神专注得吓人,

    指尖甚至轻轻抵着画框边缘,指腹摩挲着木质边框的纹路,连我还僵在原地没收回的道歉,

    都被这专注衬得像个多余的笑话。那天闭展后,我特意绕回《雾港》的展位,

    蹲在展板前看作者信息。卡片上的字不多,却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苏晚,

    2017级油画系,现赴法国巴黎高等美术学院攻读插画专业”。

    原来他盯着的从来不是画里的雾和海,是画背后那个叫苏晚的名字。

    可我当时像被猪油蒙了心,只记住了“法国”两个字,甚至偷偷翻出留学中介的联系方式,

    幼稚地想:说不定我也能去法国,说不定那样就能离他近一点,

    说不定那样他就能看到我了——我连他喜欢的是谁都没搞清楚,

    就一头栽进了自己编织的期待里。从那天起,我成了鹿城身后最执着的影子。

    第二章他毕业后去了市中心那家很有名的“筑境”设计院做建筑设计,经常加班到深夜。

    我花了半个月摸清他的作息:每周一三五会留到十点后,周二周四相对早一些,

    周末偶尔会去公司改图。每天晚上七点,我准时到他公司楼下的“星芒咖啡”,

    点一杯热美式——加两泵香草糖浆,三分奶。最初我没掌握甜度,第一次买的是全糖,

    他接过咖啡后只喝了两口就放在一边,杯壁上的奶泡很快塌下去,

    像我当时失落的心情;第二次买了半糖,他还是没喝完;直到第四次,

    我偷偷观察他自己买咖啡时跟店员说的配比,才终于找到他喜欢的口味,从那以后,

    他每次都能把整杯咖啡喝完。我会算好时间,等他差不多下楼的时候再去取咖啡。

    咖啡店的保温台温度刚好能让咖啡维持在65℃左右,既不会烫到舌尖,也不会凉得发苦。

    有次他加班到凌晨一点,咖啡店早就打烊了,

    我只好把咖啡倒进自己的保温杯——那是我特意买的大容量保温杯,保温效果极好,

    我揣在怀里,坐在设计院楼下的长椅上等。夏夜的蚊子多,我穿的短裤,

    腿上被咬了好几个红肿的包,痒得钻心,却不敢走远——怕错过他出来的瞬间,

    怕他渴了没咖啡喝,更怕这份小心翼翼的心意,连被他看见的机会都没有。

    直到他裹着黑色外套从电梯口走出来,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看到我时愣了一下,

    脚步顿了顿,接过保温杯的手指碰到我的,又很快缩了回去,

    语气没什么起伏:“怎么还没走?”我攥着被蚊子咬得发痒的腿,

    指甲掐进肉里才忍住没挠,笑得像个傻子:“怕你渴,等你一起。”他没说话,

    只是转身往地铁站走。我跟在他身后,

    看着他的影子和我的影子在路灯下时而重叠、时而分开,心里满是细碎的欢喜。

    那时候我以为,只要我够坚持,只要我把他的喜好都刻在心里,他总会回头看看我,

    总会发现我藏在细节里的喜欢。他妈妈生日那天,我提前半个月报了烘焙班。

    以前我连鸡蛋和面粉的比例都分不清,第一次打蛋清时,电动打蛋器没拿稳,

    泡沫溅得满脸都是,像个花脸猫;烤蛋糕胚时,没掌握好烤箱温度,外层烤得焦黑,

    里面还是黏糊糊的生面糊,只好偷偷扔掉,重新再来;有次脱模时不小心碰到烤箱壁,

    指尖瞬间起了个黄豆大的水泡,疼得我眼泪都快掉下来,却还是咬着牙抹上烫伤膏,

    继续练习奶油裱花——我想给他妈妈做个最好看的芒果慕斯蛋糕,想让他觉得,

    我是个值得被喜欢的姑娘。生日当天,我提着包装得漂漂亮亮的蛋糕去他家,

    手心里的水泡被包装袋磨得发疼,却还是笑着把蛋糕递过去。他妈妈拉着我的手,

    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掌心的温度很暖:“玲珑真是个细心的姑娘,还特意给我做蛋糕,

    比鹿城这臭小子有心多了。”我慌忙摆手,把功劳推给别人:“阿姨您客气了,

    是朋友店里刚好做活动,我帮忙带的。”我不敢说这是我做的,怕他觉得我刻意讨好,

    更怕蛋糕的味道不够好,让他失望——我太在意他的看法了,

    在意到连承认自己心意的勇气都没有。鹿城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个苹果,

    果皮削得很整齐,一圈圈卷在盘子里,却没看我,也没接话。直到我局促地站在原地,

    手指绞着裙摆,他才起身去厨房,拿了双新拆封的竹筷递给我,包装纸的褶皱还没展开。

    那时候我没多想,只觉得他是在关心我,心里偷偷开心了好久,却没发现,

    他递筷子的动作里,没有半分亲昵,只有礼貌的疏离——像对待一个普通的客人,

    客气得让人心里发慌。还有一次,他发烧到39度,凌晨两点给我打电话,

    声音沙哑得厉害,带着浓重的鼻音,像只虚弱的小猫:“玲珑,能不能帮我送点退烧药过来?

    ”我从床上爬起来,套上衣服就往外跑。小区门口的药店都关了,我跑了三条街,

    才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好布洛芬和物理降温贴,又打车跑遍半个城去他家。

    他住的小区安保很严,我报了他的名字,保安又打电话确认后才放我进去,

    电话里他的声音还带着睡意,却清晰地跟保安说:“让她进来吧。”他家的门没锁,

    虚掩着一条缝,像是特意为我留的。我推开门走进去,客厅里没开灯,

    只有卧室透出一点微弱的暖光,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我换了鞋,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却在书房门口停住了脚步——书桌上摆着一个银色的相框,里面是个女生的侧影,

    站在塞纳河畔,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背景里能看到埃菲尔铁塔的尖顶,

    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温柔得不像话。那个女生的侧脸,

    我在《雾港》的作者简介里见过,是苏晚。我心脏猛地一沉,像被什么东西攥住了,

    连呼吸都变得困难,指尖的退烧药盒子差点掉在地上。可我还是强压下心里的不安,

    把相框轻轻转过去,不让自己再看,然后走进卧室,帮他把退烧药掰成两半,递到他嘴边。

    他迷迷糊糊地靠在枕头上,眼睛闭着,嘴唇干裂,乖乖地把药咽了下去,

    还下意识地蹭了蹭我的手心,像个依赖人的小孩。我又用温水浸湿毛巾,

    帮他擦额头、脖子和手腕,一遍遍地物理降温,直到他的体温慢慢降到38℃以下。

    后半夜的时候,他醒过来,看到我还坐在床边,手里还拿着没拧干的毛巾,

    声音很轻:“谢谢你,玲珑。”我看着他苍白的脸,眼眶突然就红了。

    那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守到了头,差点以为,他终于看到我的好了,终于要对我动心了。

    朋友们都笑我恋爱脑,说我对鹿城好得没了底线。闺蜜林溪不止一次戳着我的额头,

    恨铁不成钢地说:“玲珑,你是不是傻?他要是喜欢你,早就跟你表白了,

    哪会让你这么辛辛苦苦地追着他跑?你看看你,为了他凌晨五点站在寒风里买馄饨,

    为了他学做蛋糕烫得满手水泡,为了他熬夜守在病床前,他呢?他除了接受你的好,

    还做过什么?”我每次都抱着侥幸心理,替他找借口:“他只是慢热,

    你看他也没拒绝我啊,他还会跟我一起吃饭,还会收我送的礼物,上次我在雨里等他,

    他还把伞给我了呢。”林溪被我气得没话说,只能叹口气,

    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你迟早会后悔的,傻姑娘。”我当时不信,

    觉得只要我再坚持一下,就能等到花开结果。毕竟他没有明确拒绝过我:我送他的钢笔,

    他放在办公室用,每次开会都会拿出来记笔记;我约他看电影,他会提前到影院买票,

    还会记得我喜欢吃焦糖爆米花;甚至有次我在雨里等他,他看到后,会把伞递给我,

    自己冒雨跑开——我以为那是在乎,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他的礼貌,是不想欠人情的客套,

    是不想把话说得太绝的敷衍。现在想想,那些所谓的“不拒绝”,不过是他懒得推开。

    就像路边的流浪猫,你每天定时定点喂它猫粮,它也会偶尔蹭蹭你的裤腿,

    会在你叫它的时候回头看你一眼,会让你以为它对你有了依赖。可你要是以为它属于你,

    那就错了——它只是习惯了你的投喂,一旦有更好的选择,

    一旦那个真正能让它停留的人出现,它就会头也不回地走掉,连个背影都不会留给你。

    而那个让鹿城真正停留的人,终于回来了。第三章转折点是在苏晚回国后的那场聚会上。

    那天是鹿城发小的生日,在城郊的私人会所办了个派对。他那天刚加完班,给我打电话时,

    声音里还带着点疲惫,背景里能听到键盘敲击的声音:“今晚有个派对,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激动得声音都在发抖:“好啊!

    我马上收拾!”我翻遍了衣柜,把所有衣服都摊在床上:黑色的裙子太沉闷,

    粉色的又太幼稚,黄色的显黑,蓝色的又跟我今天的妆容不搭,最后选了条米白色的连衣裙。

    这条裙子是我去年生日买的,一直没舍得穿,领口有精致的褶皱设计,裙摆垂下来很显气质,

    走动时还会有轻微的珠光闪,我当时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觉得“鹿城应该会喜欢”。

    我还特意去理发店做了造型,把长发扎成低马尾,发尾留了一点碎发,

    化了个清淡的裸妆——出门前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自己今天特别好看,

    说不定能让鹿城眼前一亮,说不定今天就能听到他说喜欢我。到了会所才发现,

    人比我想象中多。大多是鹿城圈子里的朋友,穿着光鲜亮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喝酒,

    手里的香槟杯碰撞出清脆的声响,像在演奏一首热闹的曲子。我认识的没几个,

    只能跟在鹿城身后,像个怯生生的小孩,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能紧紧攥着裙摆。

    有人过来跟鹿城打招呼,拍着他的肩膀说笑,目光落在我身上时,带着好奇的打量。

    他这才想起介绍,语气很平淡,像在介绍一个普通的同事:“这是玲珑,朋友。

    ”“朋友”两个字,像根细小的针,轻轻扎在我心上。我心里有点失落,像被泼了盆冷水,

    可很快又说服自己——“朋友”总比“陌生人”好,至少他愿意把我介绍给身边的人,

    至少我在他心里,不是无关紧要的人。说不定再等等,就能从“朋友”变成更亲密的关系了。

    派对进行到一半,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大家围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

    酒瓶在茶几上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停在了鹿城面前。他靠在沙发背上,指尖夹着杯红酒,

    酒液在灯光下泛着暗红的光,漫不经心地说:“真心话。”旁边有人笑着起哄,声音很大,

    带着看热闹的意味:“鹿城,你跟玲珑到底怎么回事啊?我们都看她跟在你后面好几年了,

    送咖啡、送早餐、陪你加班,比你妈还上心,你到底喜不喜欢她?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们身上,有好奇的,有看热闹的,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指尖的冷汗把裙摆都浸湿了,指甲都快嵌进肉里,眼睛紧紧盯着鹿城,

    心里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我多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哪怕只是一句“玲珑是个好女孩”,

    哪怕只是一句“我对她有好感”,我都能开心好久,都能把这当成继续坚持的理由。

    他沉默了几秒,指尖在酒杯壁上轻轻摩挲着,留下一圈圈水痕,

    杯中的红酒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我看着他的嘴唇,期待着他说出我想听的话,

    可他刚要开口,旁边突然有人插了句话,声音不大,却足够让所有人都听到:“哎,

    你们觉不觉得玲珑今天穿的这条裙子,跟苏晚以前常穿的那条很像啊?”话音刚落,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连背景音乐都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只剩下空调出风口的细微声响。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鹿城身上转移到我身上,带着探究、好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同情。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裙摆,这条裙子我明明是自己在商场挑的,怎么会跟苏晚的像?

    我从来没见过苏晚穿什么样子的裙子,我甚至连她的正脸都没看清过。可很快,

    就有人附和:“对啊对啊!我记得苏晚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穿一条米白色的连衣裙,

    领口也是这种褶皱设计,跟玲珑这条几乎一模一样!”“还有她今天的发型!

    苏晚以前也喜欢把头发扎成低马尾,发尾留一点碎发,跟玲珑现在这个发型简直没差!

    ”“你们说,鹿城是不是把玲珑当苏晚的替身了啊?”最后这句话像一把冰锥,

    狠狠扎进我的心里。我猛地看向鹿城,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几乎要蹦出来。他的脸色很难看,

    眉头紧紧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了酒杯,指节都泛了白,却没有反驳,

    只是端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大口,眼神避开了我,

    看向了窗外漆黑的夜空——那片夜空没有星星,只有远处城市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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