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番茄的36种做法写的小说白月光生子老公让我滚婚房睡狗窝,主角是秦斯越林初初,有一种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秦斯-越,他不是,最喜欢,玩资本游戏,最喜欢,用钱,来践踏别人的尊严吗?”“那我就,陪他,好好地,玩一场。”“一场,……
第一章狗窝里的新婚妻子我叫温言,结婚的第一百天,我的丈夫,
京圈顶级豪门的继承人秦斯越,用他那双弹钢琴的、干净修长的手,
指着院子角落里那间给阿拉斯加雪橇犬住的豪华狗屋,对我下达了驱逐令。原因,
是他的白月光,林初初,生了。在一家顶级的私立医院里,剖腹产下了一个七斤重的男孩,
据说眉眼和他有八分像。“言言,你先委屈一下。
”秦斯越站在我们那栋价值上亿的婚房客厅中央,他穿着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色衬衫,
英俊得如同遥不可及的神祇,说出的话,却像地狱里最冷酷的恶鬼,“初初她刚生完孩子,
身体弱,医生说她有产后抑郁的倾向,见不得风,更受不得任何**。这栋别墅环境好,
也清净,就先让她和孩子住着静养。”他口中的“这栋别墅”,是我们结婚时,
秦家老爷子亲手赠予的婚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温言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的每一个角落,
从意大利空运回来的水晶吊灯,到后花园里我亲手种下的那片法式玫瑰,
都充满了我的心血和对未来婚姻生活的美好幻想。而现在,这个本该属于我的家,
要被另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鸠占巢穴。而我,这个名正言顺、法律上唯一的秦太太,
却要被像垃圾一样,扫地出门。“那我……住哪里?”我看着他,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的喉咙像是被一团浸了水的棉花堵住了,每一个字都说得异常艰难。我的心里,
还抱着最后一丝,可笑的,不切实际的希望。我以为,
他至少会像打发一个不重要的下属一样,给我一张支票,让我在外面的五星级酒店,
或者随便哪套他名下的公寓里,暂住一段时间。但他没有。他只是,用他那双,
曾经让我在无数个夜里,辗转反侧、心动不已的,深邃的眸子,淡淡地,瞥了一眼,
院子角落里,那个,用进口红松木搭建的,甚至还带了中央空调和自动喂食系统的,
豪华狗屋。“将军,最近天气转凉,我送到我妈那里去了,有专门的兽医和营养师照顾。
”他说,语气,轻描淡写得,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不错,适合打高尔夫,“那个狗窝,
很大,也很干净,王婶每天都会打扫。你,就先将就一下吧。”我的大脑,“嗡”的一声,
一片空白。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看着这个,我从十八岁开始,
就义无反顾地爱了整整十年的男人。为了他,我放弃了牛津大学的全额奖学金,
放弃了我成为一名外交官的梦想,甘愿洗手作羹汤,将我所有的骄傲和才华,
都深埋于柴米油盐之中的男人。我以为,我嫁给了爱情。到头来,我才发现,在他眼里,
我温言,连他养的那条,名叫“将军”的阿拉斯加雪橇犬,都不如。至少,“将军”被送走,
还能得到专业的照顾。而我,只能住进它剩下的,狗窝。“秦斯越……”我看着他,眼泪,
终于不受控制地,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你一定要,这么对我吗?”“我们,
才刚刚结婚一百天。”我的眼泪,没有换来他丝毫的怜悯和心软。反而,让他,
那张完美得如同雕塑般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毫不掩饰的不耐烦。“温言,”他的声音,
冷了下来,像冬日里最刺骨的寒风,“你是不是忘了,我们结婚前,签的那份协议?”“你,
只是秦太太。一个,摆在那里,给我爷爷,给秦家那些老古董看的,听话的,懂事的,
永远不会给我惹麻烦的,摆设。”“而初初,”他提到这个名字时,那冰冷的眼神,瞬间,
融化成了水,是我从未见过的,那种,充满了珍视和疼惜的温柔,“才是我,这辈子,
唯一想娶,也唯一爱着的女人。”“你,最好,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要做,那些不该有的,
可笑的妄想。”说完,他不再看我一眼,转身,迈开他那双修长的腿,走上了楼。楼上,
很快就传来了,婴儿响亮的哭声,和一个女人,柔弱的,带着哭腔的,刻意的撒娇声。
“阿越,孩子哭了……我……我刀口好疼……我动不了……”“乖,别怕,我来了。你别动,
我来抱。”秦斯越的声音,瞬间,变得无比的温柔,是我,在这十年里,从未听过的,那种,
充满了宠溺和心疼的温柔。我站在空荡荡的,巨大的客厅里,听着楼上那,无比刺耳的,
“一家三口”的“温馨”互动。我感觉,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揉碎,
然后,又扔进了,冰冷的,万年不化的,北冰洋里。我没有再哭。我只是,擦干了眼泪,
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那栋,曾经承载了我所有美好幻想和卑微爱恋的,华丽的别墅。然后,
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走进了那个,属于“将军”的,豪华狗窝。狗窝,确实很大,
也很干净。里面,甚至还有,柔软的,天鹅绒的垫子,和散发着淡淡香气的,自动喂食机。
秦斯越,对他的狗,确实,很好。我蜷缩在那个,充满了淡淡的狗毛味道的,冰冷的角落里,
听着不远处,别墅里,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欢声笑语。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我,
温言,京城温家,那个曾经被誉为“商业奇才”,在十六岁时,就以一己之力,
在华尔街掀起过腥风血雨的,大**。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可笑的,
自欺欺人的爱情,落到,与狗争窝的,地步。真是,可悲,又可笑。我掏出手机,那部,
被秦斯越“恩准”我保留的,唯一的,与外界联系的工具。我给我那个,远在瑞士,
正代表我们家族,和欧洲王室,谈一笔百亿级合作的,我那被我宠坏了的,亲弟弟,温朗,
发了一条信息。一条,只有短短几个字,却足以,让整个京圈,都为之颤抖的信息。【姐,
被人欺负了。很惨。】很快,他的加密卫星电话,就打了过来。电话那头,是我弟弟,
那因为极致的愤怒,而变得有些失真的,暴跳如雷的,咆哮声。“谁?!
是哪个不长眼的狗东西?!他妈的活腻了?!姐,你等着,我马上就坐私人飞机回来!
我带上我们家,在阿尔卑斯山训练的那一个营的,顶级雇佣兵!我他妈不把他,连同他那个,
狗屁的秦家,都给从地球上,彻底扬了,我就不姓温!”我听着他那,中气十足的,
充满了关切的骂声,我的嘴角,终于,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嗜血的微笑。“不用。”我说,
声音,平静得可怕。“对付一条狗,和他的那群,狐朋狗友,还不需要,用上屠龙刀。
”“你只需要,帮我,办一件事。”“把我们温家,那支,被称为‘华尔街之狼’,
足以搅动全球金融市场的,顶级金融战队,给我,秘密地,一个不落地,调回国。
”“秦斯-越,他不是,最喜欢,玩资本游戏,最喜欢,用钱,来践踏别人的尊严吗?
”“那我就,陪他,好好地,玩一场。”“一场,能让他,和他那个所谓的‘爱情’,
都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致命游戏。”第二章狗窝里的女王我在那个狗窝里,
住了整整一个月。这一个月,我活得,比狗,还不如。每天,会有保姆,像喂食一样,
用一种,充满了同情和鄙夷的复杂眼神,给我送来,一日三餐。那些饭菜,都是林初初,
和她的宝贝儿子,吃剩下的。有时候,是一碗,冷掉的,油腻的,据说价值上万的,
滋补鸡汤。有时候,是几根,被啃得乱七-八糟的,进口的,安格斯牛排骨。而我,
会面无表情地,将它们,全部吃下去。因为我知道,我需要,保持体力。我需要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复仇。秦斯越,偶尔会来看我。他会,像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一样,带着一种,
巡视自己领地的姿态,站在狗窝的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他的眼神里,
没有丝毫的怜悯,只有一种,近乎变态的,掌控的**。他很享受,看我,这个曾经骄傲的,
带刺的玫瑰,这个,连他爷爷,都要礼让三分的温家大**,被他,亲手,
折断了所有的枝干,碾碎了所有的尊严,像条死狗一样,匍匐在他的脚下。“温言,
”他会缓缓地蹲下身,用他那修长的,干净得不染一丝尘埃的手指,像逗弄宠物一样,
抬起我的下巴,逼我看着他,“知道错了吗?”“知道了。”我会,用一种,空洞的,
麻木的眼神,看着他,像一个被抽掉了灵魂的木偶一样,顺从地,回答。“知道就好。
”他满意地笑了,那笑容,薄凉而又残忍,“只要你,乖乖听话。等初初,出了月子,
身体好了,我,会考虑,让你,搬回来的。”“当然,”他顿了顿,眼神,变得冰冷,
“是客房。毕竟,你,还是秦太太。”他以为,他已经,彻底地,驯服了我。他以为,
我已经,彻底地,认命了。他不知道。我每一个,卑微的,顺从的表情背后,都隐藏着,
足以将他,和他的整个家族,都焚烧殆尽的,滔天的恨意。这一个月,我没有闲着。我,
在我的“狗窝”里,用一部,被他当做“恩赐”,允许我保留的,最普通的,
老人机(我的智能手机,在他把我关进来的第一天,就被他收走了),搭建起了,我的,
复仇的,指挥部。我弟弟温朗,已经按照我的指示,将我们温家,那支,
足以搅动全球金融市场,让无数国家都闻风丧胆的,“华尔街之狼”战队,秘密地,
调回了国。他们,成了我,最锋利的,最致命的,獠牙。我开始,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
不动声色地,调查秦家。调查秦斯越,和他那位,冰清玉洁的,产后抑郁的,白月光,
林初初。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我,不过是,他们那场,惊天阴谋里,
最无辜的,也是最愚蠢的,一个牺牲品。秦斯-越,根本不是,真的爱林初初。他爱的,
是林初初背后,那个,能为他,带来巨大利益的,新晋的,医药大亨,她的继父。
秦家的“秦氏集团”,近年来,一直在走下坡路。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投资失败,
亏损了数百亿,早已是外强中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林初初的继父,王总,手里,
正好掌握着一项,全球领先的,关于电池储能的,核心专利技术。秦斯越,需要这项技术,
来拯救他那,即将倾覆的商业帝国。而林初初,也不是什么,柔弱不能自理的白莲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