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踹了渣夫考大学

重生八零:踹了渣夫考大学

猛炫冰西瓜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王金花南宫璇 更新时间:2025-09-25 17:48

知名网文写手“猛炫冰西瓜”的连载佳作《重生八零:踹了渣夫考大学》是您闲暇时光的必备之选,王金花南宫璇 是文里涉及到的灵魂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晚上,伺候完那娘俩,等他们睡下,我再爬起来看书。灶膛微弱的火光下,忍着浑身散架般的酸痛和手掌的刺痛,一个字……

最新章节(重生八零:踹了渣夫考大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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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水泼在脚背上的时候,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不是疼的。

    是懵。

    上一秒,我还在那个破旧狭小的出租屋里,咳得撕心裂肺,胸口像压着块浸了水的沉铁。肺癌晚期,没钱治,只能等死。浑浊的视线里,是那个我伺候了一辈子的男人,我名义上的丈夫张建国,他正不耐烦地数落我咳得太吵,影响他看电视。

    他身后墙上挂着的破旧挂历,年份是2005。

    下一秒,滚烫的开水浇在左脚背上,**辣地疼。可入眼的,却是一间贴着大红“囍”字窗花的土坯房,墙上挂着崭新的领袖画像,旁边还有一张我和张建国的结婚照——照片上的我,年轻,怯生生,带着点认命的麻木。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劣质雪花膏和煤油炉子混合的怪味儿。

    我低头看脚。蓝布裤腿卷起一点,露出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脚边是一个歪倒的搪瓷盆,水洒了一地。

    “哎呀!璇子!你咋这么不小心!”一个穿着藏蓝色土布褂子的干瘦老太太冲过来,嗓门又尖又利。是张建国的娘,我的婆婆,王金花。她手里还攥着把没择完的韭菜。“烫着没?烫着没?建国!建国!快来看看你媳妇儿!”

    她嘴上急吼吼的,眼神却飞快地扫过地上那个崭新的搪瓷盆,带着点心疼,好像那盆比我脚上的伤金贵多了。

    我怔怔地看着她,又看看自己的手。

    这双手,年轻,虽然指节因为常年干活有些粗大,但皮肤还算紧致,没有后来那些洗不掉的皴裂和老茧。指甲缝里也没有洗不掉的煤灰。

    这不是梦。

    梦里不会有这么清晰刺鼻的煤油味,不会有脚背上火烧火燎的痛感,更不会有王金花那张刻薄中带着算计的脸。

    一股巨大的、混杂着荒谬和某种冰冷预感的情绪,猛地攫住了我。

    “璇子?傻愣着干啥?”王金花推了我胳膊一下,力气不小,“赶紧的,舀点凉水冲冲!真是的,倒个洗脚水都能泼了,白瞎了这新盆!”

    她弯腰去捡那个搪瓷盆,心疼地用袖子擦了擦盆底沾的泥水。

    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避开她伸过来的手。左脚踩在地上,烫伤的地方钻心地疼。

    “妈,咋了?”里屋的门帘被掀开,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工装、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年轻男人走出来。是张建国。二十岁的张建国,还没发福,眉眼间还有几分自以为是的清高,看人的时候,习惯性地微微抬着下巴。

    他皱着眉,目光落在我烫红的脚背上,又看看地上的水渍,最后落在他娘手里的盆上,语气带着点不耐烦:“毛手毛脚的。烫得厉害不?不厉害就赶紧收拾了,屋里一股味儿。”

    没有关心,只有嫌弃。

    就是这张脸,这个眼神。

    前世,我伺候了他和他娘大半辈子。他在厂里当个小组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回家就是大爷。他娘王金花,把儿子当眼珠子,把我当使唤丫头加出气筒。我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洗衣做饭喂猪种自留地,伺候他们吃穿。后来厂子效益不行了,他下岗,整日喝酒打牌,输了钱就回来打我撒气。再后来,他勾搭上了一个开小卖部的寡妇,卷走了家里仅有的那点钱跑了,留下我和一身病,还有他那个瘫痪在床的老娘。

    我是在给人洗衣服的时候咳出了第一口血。查出来就是晚期。没钱,没人管,在出租屋里等死的时候,他倒是回来过一次,不是看我,是看我死了没有,好收这破房子的租子。

    恨吗?

    不,到了最后,连恨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无尽的后悔,像冰冷的海水,淹没了最后一点意识。

    后悔什么?

    后悔当初没听下乡知青点里那个戴眼镜的刘老师的话,后悔没去参加那场改变无数人命运的高考!

    1977年冬天!恢复高考!

    我猛地抬起头,看向墙上那个崭新的挂历。粗糙的红纸上印着黑色的数字:1977年,10月12日。

    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狠狠攥住,然后又疯狂地跳动起来,撞击着胸腔,发出擂鼓般的闷响。

    回来了!

    我真的回来了!

    回到了十八岁,刚嫁给张建国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回到了高考恢复前的一个多月!

    “南宫璇?发什么呆?哑巴了?”张建国见我不吭声,只直勾勾地盯着挂历,眉头皱得更紧,语气也更冲,“烫傻了?还是心疼你那破脚丫子比心疼盆金贵?”

    王金花把盆放好,撇撇嘴:“就是,一个盆多贵呢!烫一下又死不了人。建国,你明天不是还要去厂里开会?赶紧洗洗睡吧,甭管她,让她自己弄点凉水冲冲得了。”

    她推着张建国往屋里走。

    那冰冷的悔意,在看清日期、听到张建国刻薄话语的瞬间,猛地被一股滚烫的、几乎要冲破喉咙的力量取代!

    不!

    绝不重蹈覆辙!

    这一次,我南宫璇,要为自己活!要抓住那唯一能跳出这泥潭的机会!

    脚背上的疼痛尖锐地提醒着我当下的处境。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翻江倒海,声音有点哑,但异常平静:“妈,有酱油吗?”

    王金花和张建国都愣了一下,回头看我,像看怪物。

    “酱油?”王金花狐疑地上下打量我,“你要酱油干啥?做饭?这都啥时候了,饿死鬼投胎啊?”

    “烫伤了,抹点酱油好得快。”我垂下眼,忍着痛,一瘸一拐地走到厨房门口。厨房是土灶,黑乎乎的,灶台上放着一个脏兮兮的油瓶和一个装酱油的粗瓷罐子。我记得清楚。

    “嗤!”张建国嗤笑一声,满脸的不屑,“净信那些老掉牙的土方子!愚昧!有那功夫不如去卫生所看看,别回头烂了脚,我还得花钱给你治!”他说完,掀帘子进了里屋,不再理我。

    王金花翻了个白眼:“酱油金贵着呢!抹你那脚丫子?糟践东西!要抹自己舀点凉水冲冲,死不了!”她也跟着进了屋。

    堂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地上那一滩渐渐冷却的水渍,以及脚背上**辣的痛。

    愚昧?糟践东西?

    我扯了扯嘴角,一个冰冷至极的弧度。没再说什么,自己走到水缸边,拿起水瓢,舀了半瓢凉水,浇在烫伤的地方。刺骨的凉意暂时压下了灼痛。

    然后,我走到酱油罐子旁,毫不犹豫地打开盖子,倒了小半碗黑褐色的酱油。刺鼻的酱香味弥漫开。我蹲下身,把酱油一点一点,仔细地涂抹在红肿的脚背上。冰凉的液体覆盖住伤口,带来一丝诡异的安抚感。

    酱油有没有用,我不知道。

    但我需要这个味道,这个动作,来提醒自己,记住此刻的痛,记住他们的嘴脸,记住这重新来过的一生,再也不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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