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大的谎言是“不爱你”

我最大的谎言是“不爱你”

timelius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林晚周聿安 更新时间:2025-10-23 23:43

小说《我最大的谎言是“不爱你”》,本书中的代表人物是林晚周聿安。故事内容凄美而曲折,是作者大神timelius所写,文章梗概:电话响了很久很久,在她以为要自动挂断的时候,终于被接起了。背景音无比嘈杂,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男男女女的说笑声,骰子碰撞的……

最新章节(我最大的谎言是“不爱你”精选章节)

全部目录
  • 今天是林晚和周聿安在一起的五周年纪念日。为了这个日子,她特意向公司请了半天假。

    从下午两点开始,整个世界就只剩下她和这个不足八十平米的出租屋。

    餐桌上铺了新买的格子桌布,是周聿安喜欢的蓝色调。

    中间摆着一瓶她跑了半个城才买到的新鲜小雏菊,因为他曾无意中说过,这花像她。

    她学着网上复杂的教程,做了他最爱吃的糖醋排骨,酸甜度反复调试了三次。

    又做了可乐鸡翅,蒜蓉西兰花,和一锅暖胃的玉米排骨汤。旁边,

    一瓶不算贵但口碑很好的红酒已经醒好,两只高脚杯被她用软布擦得能映出人影。

    她甚至还化了一个精致的淡妆,笨拙地贴了假睫毛,换上了那条他去年送她的白色连衣裙。

    他说过,她穿白色最好看,像个初恋。一切都准备妥当,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七点整。

    完美的开饭时间。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条微信,配上了一张餐桌的照片:“我做好饭啦,

    等你回家。五周年快乐,我的周先生。”消息发出去,石沉大海。林晚不在意。

    周聿安是公司新晋的项目总监,忙,她知道的。他总说,他这么拼,是为了他们的未来。

    为了这个未来,她愿意等。她坐在餐桌前,满心欢喜,

    脑子里忍不住回想起他们的第一个纪念日。那时候他们还在上大学,穷得叮当响。

    周聿安省吃俭用一个月,就为了在纪念日那天,带她去吃城里最火的那家自助烤肉。

    他还用**赚的钱,给她买了一条小小的,银色的项链。他说:“晚晚,等我以后有钱了,

    一定给你买最大的钻石。”林晚当时摇摇头,抱着他的脖子说:“我不要钻石,我只要你。

    ”回忆有多甜,现实就有多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桌上的饭菜,从热气腾腾到温热,

    再到彻底冷却。窗外的天色,从瑰丽的黄昏,彻底沉入死寂的深黑。墙上的挂钟,

    时针无情地指向了十一点。他还是没有回来。一条消息都没有回。林晚的心,

    也跟着饭菜的温度,一点一点地冷了下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自从半年前他升职之后,

    一切都变了。他变得越来越忙,应酬越来越多,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他们之间的话,

    也越来越少。以前,他就算加班,也会掐着点给她打个电话,哄她先睡。现在,

    她常常在深夜里,独自抱着冰冷的枕头醒来。林晚拿起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很久,在她以为要自动挂断的时候,终于被接起了。背景音无比嘈杂,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男男女女的说笑声,骰子碰撞的声音,清晰地传了过来。“喂?

    ”他的声音带着很明显的不耐烦。“聿安,你……还在忙吗?”林晚的喉咙有些发紧,

    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一样。“嗯,在应酬,陪客户。什么事,快说。

    ”他的语气很冲,像是在催促一个无关紧要的下属。“没什么,就是……饭菜都凉了,

    你要不要回来吃点?”她卑微地问。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是一声极轻,

    却极具侮辱性的嗤笑。“谁让你做的?我今天说过要回家吃饭吗?林晚,

    你能不能别老是自作主张?”林晚的心猛地一抽,疼得她几乎握不住手机。

    “今天是我们的五周年纪念日,我以为……”“纪念日?”周聿安的声音陡然拔高,

    充满了烦躁和厌恶,“林晚,你几岁了?你幼不幼稚?我每天在外面为了这个家累死累活,

    你能不能成熟一点,别天天就想着这些没用的风花雪月!”就在这时,一个娇媚入骨的女声,

    清晰地从电话里传了过来,甚至盖过了背景的音乐:“周总,跟谁打电话呢?这么凶。

    快回来嘛,该你喝酒了呀!”林晚的血液,在这一瞬间几乎凝固。

    她听见周聿安用一种她从未听过的,堪称温柔的语气对那个女人说:“没什么,

    一个无关紧要的骚扰电话。我马上来,别急。”然后,电话**脆利落地挂断了。

    “嘟……嘟……嘟……”冰冷的忙音在过分安静的客厅里,像一记又一记的耳光,

    狠狠地扇在林晚的脸上。无关紧要的……骚扰电话。她和他五年的感情,她满心欢喜的等待,

    在他眼里,只是一个骚扰电话。林晚握着手机,愣愣地坐在那里,

    像一尊被抽走了灵魂的雕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却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她告诉自己,

    不能哭,哭了就输了。大概半小时后,玄关处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周聿安回来了。

    他带着一身浓重的酒气和混杂的香水味,俊朗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疲惫和烦躁。

    那件她为他熨烫平整的白衬衫,领口上,有一个刺眼的口红印。他看都没看餐桌上那片狼藉,

    也像是没看到坐在那里的她,径直脱下外套,就要走向卧室。“周聿安。”林晚叫住了他。

    声音不大,却很清晰。他停下脚步,不耐烦地回头,皱着眉看她:“又怎么了?

    能不能让我安静一下?”“你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林晚的嗓子干得像在冒火。

    “说什么?我说了我在应酬。我今天很累,不想跟你吵架。”他扯了扯领带,语气极差。

    “刚才电话里的女人是谁?”她还是问出了口,尽管她已经猜到了答案。

    周聿安像是听到了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客户,行了吧?林晚,

    你能不能别总是疑神疑鬼的?你一天到晚除了琢磨这些还有别的事干吗?

    你这样真的让我觉得很累,很窒息,你知道吗!”又是这句话。但凡她多问一句,

    他就会说她疑神疑鬼,说和她在一起很累,很窒息。一年前,不是这样的。那时的周聿安,

    会捧着她的脸说,她是上天给他最好的礼物。会把她规划在未来的每一步里,

    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他会温柔地叫她“晚晚”,会记得她所有喜好,

    会笨拙地给她准备各种小惊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好像就是从他升职之后。

    他换了更好的车,穿上了名牌西装,出入的都是高级场所。而她,

    还是那个穿着几百块连衣裙,在一家小公司做着文员工作的林晚。他开始挑剔她的穿着,

    说她没品位,带不出手,让他丢脸。他开始贬低她的工作,

    说她那点工资还不够他请客户吃一顿饭。他开始否定她的朋友,

    说她们都是些只会聊八卦和家长里短的俗人,让她少跟她们来往。他把她困在他画的圈里,

    隔绝了她所有的社交,然后又反过来嫌弃这个圈太小,太无趣,嫌弃她跟不上他的脚步。

    他用最伤人的话语,将她的自尊一片片剥落,让她变得自卑、敏感、患得患失。

    林晚看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突然觉得,自己这五年,像一个天大的笑话。

    她慢慢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她没有哭,也没有歇斯底里地质问,

    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看着他衬衫上那个鲜红的唇印。“周聿安,我们分手吧。

    ”周聿安明显愣住了。他大概是没想到,一向对他百依百顺、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的林晚,

    会如此平静地说出这句话。他的脸上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慌乱,

    但很快就被更深的嘲讽和怒意所取代。“分手?呵,林晚,你又在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

    ”他捏住她的下巴,力道大得让她生疼,“我告诉你,我没空陪你玩这种无聊的游戏!

    ”“我没有在玩。”林晚没有躲开他的目光,她眼中的平静,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寂灭,

    “我是认真的。周聿安,我累了。我不想再爱你了。

    ”看着她那双没有一丝光亮、死气沉沉的眼睛,周聿安的心里莫名地被狠狠刺了一下。

    但他很快就用更刻薄的话语,来掩饰这一瞬间的失态。“行啊,分手就分手。你可想清楚了,

    离开我,你连房租都付不起。别到时候哭着回来求我复合,我嫌恶心。”他以为,他这样说,

    林晚会像以前无数次争吵一样,会退缩,会哭着抱着他道歉,说她错了。可是没有。

    她只是点了点头,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好。”然后,她挣开他的手,

    转身走进卧室,拖出了那个小小的、还是上大学时买的行李箱。她没什么东西可带走的。

    这个房子里的一切,大到家具家电,小到毛巾牙刷,都是周聿安买的。属于她的,

    只有几件廉价的衣服,和床头柜上一个洗得发白的毛绒熊。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时,

    在游乐园里,他投篮投了整整一百块钱,才为她赢来的奖品。她把那只熊塞进行李箱,

    拉上拉链。她拉着行李箱,从他身边走过,全程没有再看他一眼,

    仿佛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障碍物。在门口换鞋时,她背对着他,最后说了一句。“周聿安,

    祝你和你的锦绣前程,百年好合。”“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周聿安一个人站在空旷冰冷的客厅里,耳边还回响着那句决绝的关门声。

    他看着那桌已经彻底凉透、仿佛在嘲笑他的饭菜,脸上的嘲讽和冷漠,在门关上的那一刻,

    瞬间崩塌。他抬起手,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啪”的一声,清脆又响亮。

    脸上**辣地疼,可他却好像感觉不到。他踉跄着走到餐桌旁,拉开椅子坐下,

    拿起那双她为他准备好的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又冷,又硬,

    还带着一股甜到发腻的味道。他机械地咀嚼着,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一滴,两滴,

    大颗大颗地砸进面前那碗早已经冷掉的米饭里。离开周聿安的第一个星期,林晚像一个幽魂。

    她暂时搬到了好友陈静的家里。陈静看着她那个小得可怜的行李箱,气得在客厅里跳脚。

    “你就拿了这么点东西出来?林晚你是不是傻!那个渣男没给你分手费吗?

    你五年的青春就喂了狗啊!你跟他要啊!”林晚只是摇摇头,

    声音轻得像羽毛:“我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经济上的牵扯了。”她每天正常上班,下班,吃饭,

    睡觉。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两样,甚至因为不用再等那个晚归的人,睡得更早了。

    但陈静知道,她不对劲。她会在超市里,对着周聿安喜欢喝的那个牌子的牛奶发呆十几分钟,

    直到牛奶的冰凉传到指尖。她会在深夜里,一遍又一遍地解锁手机,

    看着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好像在等谁的电话,又好像在跟自己较劲。她瘦得极快,

    短短一个星期,眼窝都深深地凹了下去,整个人像一片风一吹就要飘走的叶子。“晚晚,

    你别这样,为了那种人不值得。”陈静抱着她,心疼得直掉眼泪。林晚靠在朋友的肩膀上,

    勉强地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没事,真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缓缓。

    ”第二个星期,公司组织团建,去邻市的一个古镇玩。林晚本不想去,

    但被陈静以“再不出去见见阳光你就要发霉了”为由,硬拖着去了。古镇的风景很好,

    小桥流水,白墙黛瓦,充满了江南水乡的温婉气息。同事们都在兴高采烈地拍照、吃小吃,

    只有林晚一个人,默默地脱离大部队,走在最后。她在河边看到一个卖手工饰品的小摊。

手机上阅读

请扫二维码

同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