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办选秀,我那冰山老婆成了头号粉丝

我在古代办选秀,我那冰山老婆成了头号粉丝

不吟诗不作对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季若烟季康 更新时间:2025-10-30 16:13

主角是季若烟季康的小说我在古代办选秀,我那冰山老婆成了头号粉丝,由作者不吟诗不作对独家创作,作者文笔相当扎实,且不炫技,网文中的清流。精彩内容推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入赘到这掌控着城里一半绸缎生意的季家,纯粹是为了给季家大**季若烟冲喜。结果喜没冲成,季大**的病是好……

最新章节(我在古代办选秀,我那冰山老婆成了头号粉丝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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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过来。”声音跟冰碴子似的,不带一点温度。我抬头,看见了我的老婆,季若烟。

    她就站在院子中间那棵桂花树下,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裙,腰束得跟柳条似的,

    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短刀。刀尖上,还挂着一滴血。我叫楚哲,三个月前,

    我还是个在录音棚里骂歌手五音不全的音乐**人。一场大火,再睁眼,

    我就成了这大户人家的上门女婿。同名同姓,但命是天差地别。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窝囊废,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入赘到这掌控着城里一半绸缎生意的季家,

    纯粹是为了给季家大**季若烟冲喜。结果喜没冲成,季大**的病是好了,

    但这赘婿也就成了家里最碍眼的存在。“叫你呢,聋了?”旁边一个家丁推了我一把,

    眼神里全是鄙夷。我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走过去。季若烟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把手里的短刀“啪”地一声丢在我脚下。“厨房缺个杀鱼的,你去。要是不愿意,

    ”她顿了顿,终于抬起眼看我,那眼神冷得能把我冻住,“就拿着休书,滚出季家。

    ”我低头看了看那把刀,刀柄还是温的。这就是我老婆。城里有名的冰山美人,

    季家的实际掌权人之一。她很少跟我说话,每次开口,都跟刀子似的。“大**,

    他哪会杀鱼啊,别把手给剁了。”刚才推我的那个家丁在旁边阴阳怪气地笑。我没理他,

    弯腰捡起了刀。刀不重,但握在手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上辈子握得最多的是调音台的推子和吉他。“我会。”我开口,声音有点干。

    季若烟的眉毛似乎动了一下,可能没想到我会答应得这么干脆。“那就去。”她说完,

    转身就走,裙摆划出一个冷漠的弧线。我捏着刀,去了厨房。厨房里烟火气很重,

    一群厨子和帮工看见我进来,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眼神各异。有看笑话的,有同情的,

    但更多的是无视。一个胖厨师指了指角落里一个大木盆:“喏,今天的鱼,全杀了。

    老太君晚上要喝鱼头汤。”我走过去,盆里十几条活蹦乱跳的黑鱼,正甩着尾巴,

    溅了我一身水。我没杀过鱼。但我不能说不。在这个家里,一个没用的赘婿,

    连呼吸都是错的。我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今天下午就得卷铺盖滚蛋。滚蛋倒是无所谓,

    但我身无分文,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出去就是饿死。我深吸一口气,捞起一条鱼,

    学着以前看过的视频,用刀背往鱼头上一拍。鱼挣扎了一下,不动了。周围一片安静。

    我能感觉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背上。我把鱼按在案板上,刮鳞,开膛,去内脏。

    动作很生疏,血和鱼鳞溅得到处都是。但我没停,一条接着一条。等我把最后一条鱼处理完,

    我的手已经在抖了,身上全是腥味,衣服也湿透了。我直起腰,

    发现厨房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各忙各的了,没人再看我。我赢得了暂时的平静。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没资格上主桌,只能跟一群下人一起在偏厅吃。主桌那边很热闹,

    听说是为了给老太君下个月的七十大寿做准备。我的“大舅哥”,季若烟的亲哥哥季康,

    正高谈阔论。“娘,您的寿宴,我已经请了城里最有名的‘百灵班’来唱堂会,

    保准让您高兴!”“还是我儿有孝心。”老太君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

    我埋头扒拉着碗里的饭,菜基本都被抢光了,只剩下点汤水。突然,季康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了,楚哲呢?”整个偏厅瞬间安静下来。我捏着筷子的手紧了紧。这家伙,

    每次见我都要踩一脚才舒服。“姐夫在这儿呢。”一个声音替我回答了。我抬起头,

    看见季康端着酒杯,一脸假笑地朝我走过来。“楚哲啊,你好歹也是我们季家的女婿。

    娘的寿宴,你准备了什么节目啊?别说你这个当孙女婿的,就准备干看着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这个问题,就是要我当众出丑。我能准备什么?

    我一个身无分文,连下人都不如的赘婿。我站起身,没说话。“怎么,说不出话了?

    ”季康的笑意更浓了,“也对,你一个废物,能准备什么?这样吧,

    到时候你就负责在门口给客人们磕头,也算你尽孝了,哈哈哈!”周围响起一阵压抑的笑声。

    我看着季康那张得意的脸,慢慢地开口了。“我准备了一个曲子。”笑声戛然而止。

    季康愣住了,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说什么?曲子?你?哈哈哈,你会弹棉花吗?

    ”连主桌那边都投来了好奇的目光。我看到季若烟正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惊讶,

    只有一丝审视,像是在评估一件货物的真伪。“到时候,献给老太君。”我一字一句地说完,

    然后坐下,继续吃饭。没人再说话了。但空气里充满了质疑和嘲讽。我没管他们。

    饭碗里已经空了。我放下筷子,转身离开了偏厅。回到我住的那个又小又潮湿的柴房,

    我躺在硬邦邦的床上,看着天花板。穿越过来三个月,我一直在装傻,在忍。因为我知道,

    我手里什么牌都没有。但今天,他们把牌递到我手里了。寿宴。一个舞台。

    一个让我这个“废物”开口说话的机会。我闭上眼睛,脑子里开始过着那些熟悉的旋律。

    这个世界,没有地球的音乐。那我,就给他们一点小小的震撼。接下来的一个月,

    我过得异常平静。季康大概觉得我那天是死鸭子嘴硬,没再来找我麻烦。

    季若烟也没再出现过。我在季家的存在感,又回到了一个透明人的状态。除了杀鱼,

    我还被安排去劈柴、挑水、打扫院子。我全都干了。干活的时候,我脑子没停。

    我在熟悉这个世界的乐器。这里的乐器很简单,主要是琴、瑟、箫、鼓,

    音阶也和古代的宫商角徵羽差不多。音乐风格,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很雅正、很平淡的东西,

    适合焚香、喝茶、打坐。换句话说,很催眠。这给了我巨大的操作空间。寿宴当天,

    季家张灯结彩,宾客盈门。我换上了一身唯一还算体面的青色长衫,还是入赘那天穿的。

    作为季家的赘婿,我被安排在门口迎客。说白了,就是个活的吉祥物,杵在那儿,

    让来来往往的宾客用眼神把我凌迟一遍。“哟,这就是季家那个上门女婿?”“长得倒还行,

    可惜是个吃软饭的。”“听说脑子还有点问题,上次居然说要在寿宴上献曲,笑死人了。

    ”我面无表情地听着,心里毫无波澜。季康穿着一身骚包的锦缎,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时不时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瞥我一眼。季若烟也来了,她今天穿得很隆重,一身红裙,

    衬得她皮肤更白了,但脸上的表情还是跟冰块一样。她从我身边走过,一眼都没看我。

    我知道,今天我要是搞砸了,她会是第一个把我扔出季家的人。宴会开始,歌舞升平。

    百灵班的表演确实不错,唱腔婉转,身段优美。老太君看得很开心,赏赐不断。酒过三巡,

    菜过五味。季康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各位,今日是我娘七十大寿,多谢各位赏光。

    除了百灵班的助兴,我们季家自家人,也为老太君准备了寿礼。

    ”他先是献上了一座半人高的珊瑚树,引来一片惊叹。然后,他话锋一转,看向了我。

    “当然,我们家最‘有才’的孙女婿,楚哲,也为老太君准备了一首‘惊世骇俗’的曲子。

    大家说,想不想听啊?”他故意把“有才”和“惊世骇俗”几个字咬得很重。

    满堂宾客都哄笑起来。“想听!”“快让季家的姑爷露一手!”所有人的目光,

    戏谑的、好奇的、鄙夷的,全都射向我这个角落。老太君坐在主位上,看不出喜怒。

    季若烟端着茶杯,轻轻吹着热气,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我站起身,

    掸了掸衣服上的褶子,一步一步,走到了大厅中央。没有紧张,反而有点兴奋。

    就像第一次上台前一样。“你想用什么乐器啊?要不要我给你找个盆来敲敲?

    ”季康还在旁边煽风点火。我没理他,对旁边的乐师说:“借古琴一用。

    ”一个乐师犹豫地把自己的琴递给了我。我抱着琴,席地而坐。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等着看我的笑话。我试了试音,琴的音色还不错。然后,我抬头,环视了一圈。

    季康抱着胳膊,一脸的“我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季若烟放下了茶杯,

    眼神终于落在了我身上。我深吸一口气,手指拨动了琴弦。第一个音符响起,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这个音,很怪。不是他们熟悉的任何一种指法弹出来的。

    我没有弹他们习惯的那种流水一样平滑的曲子。我弹的是蓝调。用这个世界的古琴,

    弹出了布鲁斯音阶。那种带着点忧郁、又有点骚动的节奏,像一滴墨汁滴进了清水里,

    瞬间就把整个大厅那种雅正的气氛给搅乱了。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这弹的什么玩意儿?

    ”“乱七八糟,不成体统!”季康的嘴角已经咧到了耳根,

    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老太君的脸色也沉了下来。我能感觉到季若烟的视线,

    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我不管。前奏结束,我开口唱了。

    我唱的不是这个世界那种之乎者也的雅词。我唱的是大白话。“他们笑我,像条狗,

    只会低头吃饭走。”“他们说我,是废物,烂泥扶不上墙头。”“我把白眼都当酒,

    一口一口全吞进喉。”“今天站在这楼,不为王侯,只为自己吼一吼!

    ”我的嗓音没经过什么专业训练,有点沙哑,但充满了力量。歌词简单粗暴,像一把锤子,

    狠狠地砸在每个人的心上。大厅里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懵了。他们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

    歌词这么直白,简直粗俗。曲调这么怪异,简直是噪音。季康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

    他指着我,眼泪都快出来了。“疯了,这家伙疯了!这就是你说的曲子?这是噪音!

    是污我娘的耳朵!”宾客们也反应过来,开始窃窃私语,然后是毫不掩饰的嘲笑。

    “伤风败俗!快把他赶下去!”“季家的脸都被他丢光了!”老太君的脸已经黑得像锅底,

    她手里的拐杖重重地敲了一下地面。“胡闹!”两个家丁立刻朝我冲了过来,

    准备把我拖下去。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响了起来。“等一下。”是季若烟。

    她站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她。她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冷漠,

    而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有震惊,有疑惑,还有一丝……探究?“让他唱完。

    ”季若烟开口,那两个冲过来的家丁硬生生停住了脚。整个大厅,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看着她,又看看我,不明白这位向来最讨厌我这个赘婿的季家大**,

    为什么会突然出言阻止。季康的笑容僵在脸上:“妹妹,你这是干什么?这家伙在胡闹,

    你还护着他?”季若烟没理他,只是看着我,重复了一遍。“继续。”她的声音不大,

    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命令。我心里有点意外,但更多的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我了解季若烟这种人。她是一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或者说,一个精明的商人。她讨厌我,

    是因为我觉得我“没用”。而刚刚我的歌,虽然在这个世界的人听来很“怪”,

    但它传递出的那种情绪,那种从未有过的音乐形式,对一个嗅觉敏锐的人来说,

    是一种全新的“商品”。她看到了价值。哪怕只有一丝可能。我冲她点了点头,

    算是谢了她的解围。然后,我无视了周围所有的目光,手指重新搭上了琴弦。琴声再起。

    这一次,节奏更快,更激烈。我把古琴当成了吉他,用扫弦的方式,弹出了强烈的**。

    “砰!砰!砰!”这声音,不像琴声,更像战鼓。所有人的心脏,都仿佛跟着这个节奏在跳。

    然后,我唱出了副歌。我的声音提得很高,几乎是在嘶吼。“谁说泥里开不出花!

    谁说蝼蚁不能把天踏!”“我命由我不由他!今日一曲敬天下!”“敬那些嘲讽的嘴巴,

    敬那些冷漠的伤疤!”“等我风光时,再来喝杯茶!”炸了。整个场子都炸了。

    如果说前面的主歌只是让他们觉得怪异,那这几句副歌,就像一道雷,

    直接劈在了每个人的天灵盖上。那种原始的、不加修饰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呐喊,

    冲垮了他们习惯了几十年的温文尔雅。他们听惯了情情爱爱,风花雪月。

    何曾听过这种把“不服”和“野心”直接吼出来的歌?那个骂我“不成体统”的老学究,

    手里的胡子都揪下来好几根,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那些之前还在嘲笑我的宾客,

    一个个都呆若木鸡,脸上的表情像是见了鬼。季康彻底傻了,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

    变得惨白。他终于意识到,我不是在胡闹。而老太君,她那双浑浊的眼睛里,

    竟然放出了一丝精光。她紧紧地握着拐杖,身体微微前倾,像是在努力听清每一个字。

    我的目光,落在了季若烟身上。她的表情,终于崩了。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

    第一次出现了控制不住的震惊。她的嘴唇微张,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仿佛要在我身上看穿一个洞。我迎着她的目光,弹完了最后一个音。余音绕梁。整个大厅,

    安静得能听到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过了足足有十几秒。“啪。啪。啪。”掌声响起来了。

    不是别人,是主位上的老太君。她一边鼓掌,一边站了起来,看着我,

    一字一句地说道:“好一个‘我命由我不由他’!”老太君一鼓掌,其他人也如梦初醒,

    稀稀拉拉地跟着拍起了手。掌声越来越响,最后,变成了雷鸣。那些刚才还在骂我的人,

    现在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不可思议。我站起身,抱着琴,对着老太君深深鞠了一躬。

    “献丑了。”老太君摆了摆手:“不丑,不丑!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想了想,

    胡诌了一个:“《不服》。”“好,好个《不服》!”老太君连说两个好字,

    “我活了七十年,从没听过这样的曲子。赏!重重有赏!”季康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

    他精心准备的珊瑚树,此刻跟这首《不服》比起来,简直俗不可耐。寿宴结束,宾客散去。

    所有经过我身边的人,都主动跟我点头示意,态度和来的时候截然不同。这就是现实。

    我正准备回我的柴房,一个丫鬟拦住了我。“姑爷,大**请您去书房一趟。”我心里一动,

    知道正戏来了。我跟着丫鬟,第一次走进了季若烟的院子。她的书房很大,摆满了书架,

    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和她身上一样的冷香。她就坐在那张巨大的书桌后面,

    手里端着一杯茶,正在看一本账簿。我进去,她没抬头。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放下账簿,

    抬起眼。“说吧。”“说什么?”我揣着明白装糊涂。“那首曲子,

    ”她的声音恢复了平时的冰冷,但眼神里的探究却藏不住,“不是你做的。

    ”她用的是肯定句。我笑了。“为什么这么说?”“你,”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那眼神就像在评估一件商品,“入赘季家三年,一直碌碌无为,胆小懦弱。一个人的性情,

    不可能一夜之间大变。这曲子里的狂傲和不羁,不是你能有的。”我心里给她鼓了个掌。

    不愧是季家的掌舵人,观察力够敏锐的。“那你觉得,是哪来的?”我反问。她沉默了。

    是啊,她想不通。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这种风格的音乐。“我不管它是哪来的。

    ”季若烟站了起来,走到我面前。她比我矮半个头,但气场足有两米八。“我只问你,

    这种曲子,你还有多少?”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甚至能闻到她呼吸里的茶香。

    我伸出一根手指。“这重要吗?”我慢慢地,把那根手指,变成了整个手掌。“重要的是,

    它能给季家带来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大**,我们,做个交易吧。

    ”季若烟的眼睛眯了起来。那是一种野兽在审视猎物时才有的眼神,充满了危险和压迫感。

    “交易?”她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你有什么资格,

    跟我谈交易?”“就凭我能写出《不服》。”我毫不退缩地迎着她的目光。“一首曲子而已,

    ”她轻描淡写地说,“今天能让你在寿宴上出风头,明天就会被人淡忘。你以为,

    凭这个就能改变什么?”“那如果,我能写出十首,一百首呢?”我往前走了一步,

    我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我甚至能看到她纤长睫毛下,瞳孔里映出的我的倒影。

    “如果我能让整个城,甚至整个国家的人,都为这种音乐疯狂呢?”“如果我能用这种音乐,

    创造出你无法想象的财富呢?”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锤子,砸在她的心上。

    季若烟的呼吸,有了一瞬间的停滞。她是个商人。她听懂了。我说的不是音乐,是生意。

    一门前所未有,利润大到无法估量的生意。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会叫人把我扔出去。

    然后,她转身走回书桌后,坐下。“说出你的条件。”她重新恢复了那副冰山脸,

    仿佛刚才的失态从未发生过。我知道,鱼上钩了。“第一,我不住柴房了,

    我要一个单独的院子,和我现在身份匹配的下人。”“可以。”她点头,这只是小事。

    “第二,我需要钱。启动资金。”“多少?”“五百两。”我狮子大开口。五百两银子,

    够普通人家过好几年了。她眉头都没皱一下:“可以。但要记在账上。”“当然。”“第三,

    ”我看着她,说出了我最核心的条件,“我需要季家‘鸣凤阁’的绝对经营权。

    ”“鸣凤阁”是季家名下的一个戏院,位置很好,但因为经营不善,常年亏损,

    现在基本处于半废弃状态。这是我这一个月打探到的,最适合我施展拳脚的地方。这一次,

    季若烟没有立刻回答。她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一下,又一下。“鸣凤阁虽然亏损,

    但也是季家的产业。交给你一个外人,一个……赘婿,凭什么?”“就凭我是你丈夫。

    ”我故意加重了“丈夫”两个字。我看到她的手指停顿了一下。“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

    ”她冷冷地说。“但全城的人都知道,我是季家的女婿。我做出的成绩,是季家的。

    我丢了脸,也是季家丢脸。”我摊了摊手,“我们早就绑在一起了,大**。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她盯着我,眼神锐利如刀。我知道,她在权衡利弊。把一个亏损的产业交给我,

    风险很大。但一旦成功,回报也大到难以想象。“可以。”她终于开口,“但我也有条件。

    ”“请讲。”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书,推到我面前。“签了它。”我拿起来一看,

    瞳孔一缩。这是一份“卖身契”。不对,比卖身契更狠。上面写着,我,楚哲,

    自愿成为季家的“乐奴”,终身不得离开季家,我创作的所有曲目,所有收益,

    全部归季家所有。作为回报,季家保我衣食无忧。我“呵”地一声笑了出来。“大**,

    你这算盘打得,我在地球都听见了。”“什么球?”她皱眉。“不重要。

    ”我把那份文书推了回去,“这份东西,我不会签。”“那就没得谈。”她的态度很坚决。

    “不不不,”我摇了摇手指,“生意不是这么谈的。你这是垄断,是强买强卖。

    我要的是合作,是双赢。”我拿起桌上的笔,沾了沾墨,在另一张白纸上写了起来。

    “我们不签这个,我们签‘对赌协议’。”“对赌?”她显然没听过这个词。“没错。

    ”我把纸推到她面前,“我,楚哲,接手鸣凤阁。三个月为期。如果三个月内,

    鸣凤阁的纯利润,超过它过去三年的总和。那么,鸣凤阁以后所有收益,我占三成。并且,

    你要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还我自由身。”季若烟看着纸上的字,眼神闪烁。这个条件,

    对她来说,诱惑力太大了。鸣凤阁过去三年基本是亏的,超过它,就等于只要我能盈利,

    她就赢了。用一个半废弃的戏院和一纸婚约,来赌一个可能会下金蛋的鸡。稳赚不赔。

    “那如果你输了呢?”她问。“如果我输了,”我拿起她那份“卖身契”,在手里掂了掂,

    “我不仅会签了它,而且心甘情愿,当牛做马,再无二话。”季若烟死死地盯着我,

    像是在重新认识我这个人。“你很自信。”“这不是自信,”我笑了,“这是我给你,

    也是给我自己的,一个选择的机会。”一个让她摆脱我这个“废物”丈夫的机会。

    一个让我摆脱季家这个牢笼的机会。她站起身,在书房里来回踱步。我能看到她内心的挣扎。

    理智告诉她,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直觉又让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危险。

    “好。”她终于停下脚步,“我跟你赌。”她在我的那份“对赌协议”上,签下了她的名字。

    季若烟。字迹跟她的人一样,清冷,锋利。“从今天起,鸣凤阁归你管。人手,账房,

    你自己去挑。”她把签好字的协议递给我,“五百两银子,明天会送到你院子里。记住,

    你只有三个月。”“足够了。”我收起协议,转身准备离开。“楚哲。”她突然叫住我。

    我回头。“我很好奇,”她看着我,“你到底是谁?”我冲她咧嘴一笑。“你未来的,

    摇钱树。”第二天,我搬出了柴房。季家给我安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叫“听竹苑”,

    还配了两个小厮。五百两银子也准时送到了。我拿着银票,第一件事就是去鸣凤阁。

    鸣凤阁在城南最繁华的地段,位置是真好,可惜里面破败得跟鬼屋似的。蛛网,灰尘,

    发霉的木头味。戏院里还养着一个戏班子,大概二十多号人,老的老,小的小,

    一个个面黄肌瘦,看见我这个新来的“管事”,眼神里全是麻木。我把所有人叫到大堂,

    说了我的计划。“从今天起,鸣凤阁不唱戏了。”一句话,捅了马蜂窝。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当场就跳了起来:“不唱戏?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唱戏的,

    不唱戏我们能干什么?”“就是!东家这是要砸我们饭碗啊!”“我们不干!”我没理他们,

    自顾自地说道:“我们不唱戏,我们搞‘选秀’。”“选秀?”所有人都愣住了。“对。

    ”我拍了拍手,“我不管你以前是唱青衣的,还是唱花旦的,或者是跑龙套的。从现在起,

    你们都是‘练习生’。我要从你们中间,选出最强的几个人,组成一个‘男团’。

    ”“练习生?”“男团?”他们脸上的表情,比听天书还迷茫。我懒得解释,

    直接让人在鸣凤阁门口贴了张告示。告示写得很简单粗暴:“鸣凤阁招人!不问出身,

    不看样貌!只要你有一副好嗓子,或者会一样稀奇古怪的才艺,能把天上的鸟逗下来,

    能把地上的人看发笑,就来!一经录用,包吃包住,月钱十两!最终胜出者,奖励百两,

    捧你做全城最亮的星!”这告示一贴出去,整个城都轰动了。月钱十两!还奖励百两!

    这待遇,比得上官府的师爷了。第二天,鸣凤阁门口排起了长龙。我坐在大堂里,

    当起了评委。然后,我看到了什么叫世界的参差。第一个上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

    他说他的才艺是胸口碎大石。“大哥,我们是搞音乐的,不是搞杂技的。”我把他请了下去。

    第二个,是个瘦得跟猴似的年轻人,他说他会学一百种动物叫。“下一个。”第三个,

    是个姑娘,长得挺水灵,一开口,那嗓子跟被砂纸磨过似的。“下一个。”……一上午过去,

    我看了不下五十个人。歪瓜裂枣,群魔乱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戏班子那群人,

    就在旁边看热闹,一个个幸灾乐祸。那个白胡子老头凑过来:“楚管事,看到了吧?

    这就是您要找的人?依老头子看,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唱戏吧。”我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

    没说话。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世界的人,思想太僵化了。他们对“才艺”的理解,

    还停留在戏曲和杂耍上。我需要的,是那种有天赋,但没经过系统训练的“野路子”。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门口传来一阵骚动。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被护卫拦在了外面。

    “滚滚滚,叫花子来凑什么热闹!”“我不是叫花子,我是来应招的!

    ”那年轻人梗着脖子喊。我抬了抬手:“让他进来。”年轻人走了进来,大概十七八岁,

    很瘦,但眼睛很亮,像有火在烧。他手里抱着一把破旧的琵琶,上面只有三根弦。

    “你会什么?”我问。“我会弹琵琶,还会唱歌。”他有点紧张,但还是挺直了胸膛。

    “弹一个听听。”他坐下,抱着那把破琵琶,手指一拨。一段急促又激昂的旋律响了起来。

    不是这个世界那种软绵绵的调子,充满了力量感。然后他开口唱,嗓音清亮,穿透力很强。

    唱的是一首边塞诗,被他唱出了金戈铁马的味道。我眼睛一亮。这是个好苗子。等他弹完,

    我问道:“叫什么名字?”“卫风。”“你这曲子,跟别人不一样。

    ”卫风的眼神黯淡了一下:“我爹说我这是野狐禅,不登大雅之堂。没有一个戏班子肯要我。

    ”“你爹错了。”我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今天起,你被录用了。

    ”卫风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戏班子那群人也傻眼了。有了卫风这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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