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风裹着香樟叶的碎影,漫过明德大学的篮球场围栏时,
常成正蹲在图书馆后门的石阶上,给刚画完的水彩画题字。笔尖蘸着浅灰,
正要落下“秋声”二字,一阵清脆的啦啦队口号突然撞进耳朵——不是喧闹的吵,
是像冰镇汽水气泡炸开的甜,裹着青春特有的鲜活,顺着风缝钻进来。他抬眼望去,
篮球场方向的阳光正盛,金色的光尘里,一道红色身影正踮着脚跳跃。
女生穿着啦啦队的短款体操服,白色条纹镶在袖口和裙摆,跑动时马尾辫甩成轻快的弧,
手里的花球跟着动作绽开,像两团燃烧的小火焰。常成的笔尖顿了顿,
浅灰的墨滴落在画纸角落,晕开一小片雾色,
可他已经没心思管了——目光像被磁石吸住,只跟着那道身影转。后来他才知道,
那是宛若,经管学院的啦啦队队长,也是学校里公认的“女神”。
不是那种拒人千里的冷艳,是带着烟火气的明媚,笑起来时右边嘴角有个浅浅的梨涡,
说话声音软乎乎的,却透着股利落劲儿。那天常成站在围栏外看了很久,
直到啦啦队训练结束,宛若抱着花球往场边走,路过他身边时,突然停下来笑:“同学,
你画的是篮球场吗?能不能让我看看?”常成的脸瞬间热了,手忙脚乱地把画本递过去。
画纸上是篮球场的侧影,香樟树的浓绿压在顶,围栏外的石阶上落着几片叶子,
唯独没画场上的人——可宛若盯着画看了一会儿,
却指着角落那团浅灰墨渍说:“这里是不是想画阳光啊?下次可以试试用柠檬黄调一点白,
会更亮。”他愣了愣,没想到她会懂画。后来才知道,宛若小时候学过五年国画,
只是后来更喜欢啦啦队的热闹,才把画笔收了起来。那天他们蹲在石阶上聊了很久,
从水彩的配色聊到学校门口的糖水铺,常成原本内向,可对着宛若时,话却像断了线的珠子,
不知不觉就说了很多。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香樟叶落在他们中间,
宛若捡起来夹进他的画本里,说:“下次训练我还在这儿,你要是来画画,记得叫我。
”那之后,常成的画本里多了很多红色身影。有时是宛若踮脚跳啦啦操的侧影,
有时是她抱着水递给队员的模样,笔尖下的色彩也渐渐亮起来,柠檬黄、浅橘色、草莓红,
都是以前他很少用的暖色调。宛若会凑过来看他画画,
手指点着画纸上的自己笑:“你把我画得太瘦啦,我最近吃了好多糖水铺的双皮奶呢。
”常成会红着脸把画笔递过去:“那你自己改改。”宛若就真的接过笔,
在画纸上添两笔圆润的线条,再画个小小的梨涡,然后把画本推回来:“这样才对嘛。
”恋爱的开始像一场温柔的梦。常成会提前半小时去啦啦队训练场地,
带一杯温温的蜂蜜柚子茶,因为宛若说过,
喊口号久了嗓子会干;宛若会在他去图书馆画画时,偷偷带一块红豆面包放在他常坐的位置,
面包袋上还会画个小小的笑脸。他们会在周末去逛美术馆,常成给宛若讲印象派的光影,
宛若就给他讲啦啦队的队形设计;会在晚上绕着操场散步,
聊以后的打算——宛若说想毕业后去上海,进专业的啦啦队工作室,
常成说想开一间小小的画室,墙上挂满自己的画,还有……还有宛若的样子。
转折发生在大二下学期的篮球赛。那天明德大学和邻校比赛,宛若带着啦啦队在场边助威,
常成抱着画本坐在观众席第一排,目光始终追着她。中场休息时,
邻校的篮球队长突然走过来,笑着对宛若说:“美女,你们啦啦队跳得真好,
要不要来我们学校当教练?待遇随便开。”宛若礼貌地摇头,可那人却不依不饶,
伸手想碰她的肩膀。常成猛地站起来,冲过去把宛若护在身后,声音因为紧张有些发颤,
却很坚定:“请你尊重她。”那人上下打量他一番,嗤笑一声:“就你?
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艺生,还想英雄救美?”周围传来几声哄笑,常成攥紧了拳头,
却不知道该做什么——他确实没什么力气,平时连体育课的篮球测试都勉强及格,
此刻在人高马大的篮球队长面前,显得格外单薄。宛若拉了拉他的衣角,
对那人说:“谢谢好意,但我不需要,麻烦你让开。”可那人还是不肯走,
甚至伸手想去推常成。就在这时,一个篮球突然飞过来,擦着那人的耳边落在地上,
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同学,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不是用来耍流氓的。
”常成回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女生站在不远处,手里还提着一个医药箱。
女生和宛若长得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明亮的眼睛,挺翘的鼻子,
可气质却完全不同——宛若像热烈的向日葵,而她像清冷的白茉莉,
眼神平静却透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后来他才知道,这是宛若的双胞胎妹妹,清风,
医学院的护理系学生。那天清风本来是来给篮球队做应急护理的,刚好撞见这一幕。
她走过来,把医药箱放在地上,冷冷地看着邻校队长:“再纠缠下去,我就叫保安了,
顺便告诉你,我刚在急诊室见了个因为挑衅被打破头的,缝了八针,你想试试吗?
”邻校队长脸色变了变,骂了句“晦气”,悻悻地走了。清风转过身,看向常成时,
眼神软了些:“你没事吧?有没有被推到?”常成摇摇头,还没来得及说话,
宛若就拉着清风的手笑:“姐,你可真厉害!刚才那个样子帅呆了!
”清风无奈地戳了戳她的额头:“跟你说过多少次,别随便跟陌生人搭话,
万一出事怎么办?”那天之后,常成和清风也熟了起来。清风不像宛若那样爱热闹,
休息时总喜欢待在图书馆的角落看书,或者去医院实习。常成有时会去医院找她,
带一杯热拿铁——清风喜欢喝不加糖的,说这样能保持清醒。
他们会坐在医院楼下的长椅上聊天,清风给她讲病房里的故事,有老人康复时的笑容,
有病人和家属互相鼓励的温暖;常成给她讲自己新画的画,讲光影如何在画布上流动。
只是那时的常成,满心满眼都是宛若。他记得宛若说过,喜欢阳光开朗的男生,
喜欢看男生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样子。那天被邻校队长嘲笑的画面,
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他不想再做那个只能站在身后,连保护喜欢的人都做不到的人。
“我想练篮球。”那天晚上,常成在操场边对宛若说。月光落在他们身上,宛若愣了愣,
然后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可是你连运球都不太会呀。”“我可以学。
”常成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我想变得厉害一点,想能保护你,
想让你看到我也能在球场上发光。”宛若的眼睛亮了亮,踮起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软乎乎地说:“好啊,那我陪你练。我还可以教你呢,我看篮球队训练看得多了,
知道怎么运球。”从那天起,常成的生活里多了篮球。每天早上六点,
他就抱着篮球去篮球场,从最基础的运球开始练——右手拍一百下,左手拍一百下,
再双手交替拍。刚开始时,球总不听使唤,要么砸到自己的脚,要么滚到很远的地方,
练了没一会儿,手心就磨得发红。宛若会提着早餐过来,蹲在旁边给他递牛奶:“歇会儿吧,
别着急,慢慢来。”常成却摇摇头,擦了擦汗继续练。他知道自己没天赋,
只能靠笨办法——别人练一个小时,他就练三个小时;别人运球练一千下,
他就练两千下。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篮球场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的身影,
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滴在地上,很快就被晒干,留下一小片白色的盐渍。
晚上图书馆闭馆后,他还会去练投篮,借着路灯的光,一次又一次地把球投向篮筐。
刚开始投篮时,十次有九次都不进,球砸在篮筐上,发出“哐当”的声响,
像在嘲笑他的笨拙。有一次,他连续投了几十次都没进,烦躁地把球扔在地上,
蹲在旁边喘气。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投篮时手腕要发力,不是用胳膊甩。
”他抬头,看见清风站在路灯下,手里还提着医药箱——她刚从医院实习回来。
清风走过来,捡起地上的篮球,示范给他看:“你看,手指要分开,托住球的下半部分,
举到胸口位置,然后手腕轻轻一压,球就会有弧度。”她的动作很标准,
篮球在空中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唰”地一声进了篮筐。常成看呆了,
清风把球递给他:“试试,别着急。”那天晚上,清风教了他很久。
她不像宛若那样会说鼓励的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偶尔指出他的动作问题:“肩膀再放松一点”“球举得太高了”。常成慢慢找到感觉,
当第一个球顺利进筐时,他兴奋地回头看清风,发现她嘴角也带着浅浅的笑意。
日子一天天过去,常成的球技进步很快。他不再是那个连运球都磕磕绊绊的文艺生,
能熟练地运球过人,投篮命中率也越来越高。宛若会带着啦啦队的队员来给他加油,
在场边喊着“常成加油”,声音甜得像蜜;清风偶尔也会来,站在角落,手里拿着水瓶,
等他练完了递过去,轻声说:“别喝太急,慢慢喝。”常成的画本里,
除了红色的啦啦队身影,又多了白色的护士服。有时是清风站在篮球场角落的侧影,
有时是她递水时的模样,笔尖下的色彩多了几分清冷的白,却同样温暖。
大三那年的校篮球赛,常成作为替补队员参加了比赛。决赛那天,现场坐满了人,
宛若带着啦啦队在场边跳得格外卖力,红色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比赛最后一分钟,
比分还落后两分,队长把球传给常成,大声喊:“常成,投!”常成接过球,
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记得清风教他的动作——手指分开,托住球,手腕发力。
他高高跃起,篮球在空中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唰”地一声,压哨三分!全场沸腾了!
队友冲过来抱住他,宛若跑过来,踮起脚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笑着说:“常成,你太厉害了!
”常成看着她明亮的眼睛,心里满是欢喜,他觉得自己终于变成了能让她骄傲的人。
可幸福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大四上学期,
宛若收到了上海一家专业啦啦队工作室的offer,对方给出的条件很好,
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机会。那天晚上,他们在操场散步,宛若低着头,
声音有些哽咽:“常成,我要去上海了。”常成的心猛地一沉,他知道这是宛若的梦想,
可他还是忍不住问:“那……我们怎么办?”宛若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常成,对不起。
我想先去追求我的梦想,上海离这里太远了,我们……或许还是算了吧。”常成愣住了,
他想挽留,想说“我可以等你”,想说“我可以去上海找你”,可话到嘴边,
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他知道宛若的性格,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变。那天晚上,
他们在操场门口分开,宛若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不舍,可还是转身走了,
红色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里。常成站在原地,吹了很久的风,直到眼睛发酸,
才慢慢走回宿舍。他翻开画本,里面全是宛若的身影,红色的啦啦队服,笑着的梨涡,
还有她夹在里面的香樟叶。他把画本合上,放在抽屉最深处,然后拿起篮球,去了篮球场。
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篮球场上练到天亮,运球、投篮,机械地重复着动作,
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滴在地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练篮球,明明最初是为了宛若,
可现在她走了,篮球却好像成了他唯一的寄托。清风是在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的。
那时常成坐在篮球场边,怀里抱着篮球,眼睛红红的,下巴上冒出了胡茬。清风走过来,
递给他一瓶温水:“喝口水吧。”常成接过水,沉默了很久,才低声说:“她走了,
去上海了。”清风没有说话,只是坐在他身边,陪着他看日出。太阳从东边的地平线升起来,
金色的阳光洒在篮球场上,把一切都染成了温暖的颜色。清风轻声说:“我姐有她的梦想,
你也有你的路要走。篮球不是为了她才练的,是为了你自己,对不对?
”常成看着手里的篮球,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投进三分时的兴奋,想起练球时的汗水和坚持。
是啊,篮球早就不只是为了宛若,它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成了他证明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