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句喜欢,便是跳河大闹一通也要得到。
她喜欢的小兔子。
只能在她房间里养,旁人若是摸了,便要把皮毛扒光。
她亲手养的波斯犬,冲别人摇了尾巴,当日就被厨房炖了汤。
谁若是叫她误会了。
不扒掉一层皮,是解释不清楚的。
更何况事到如今,我已经不想跟他们再扯上任何关系。
“清秋!”
我转身要走,却被谢良景拽住了袖子,手腕上的伤疤露了出来。
谢良景的目光扫了一眼,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疤……”
谢良景声音发紧,伸手就要碰。
“清秋,当年你到底受了多少苦?”
我低头看向手腕。
那道疤从手肘蜿蜒到手腕,丑陋又狰狞。
当年沈清浅强占了我的婚事,被我爹宣布成了沈家唯一的嫡女。
他们怕我跑出去揭发,坏了沈清浅的好事。
对外宣传我疯了。
将我关在柴房,不是下毒就是刺杀,一出又一出的戏码,不间断。
为了从沈家逃出去,我几乎丢了半条命。
这道疤甚至不值一提。
我后退一步,避开他的手,袖口滑落遮住了伤疤。
“将军认错了,你要找的沈清秋,在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死在了她16岁生辰宴的那一天。
被亲爹背刺,被未婚夫唾弃,被情同手足的养妹坑害。
死在了,所有人都希望她消失的那一年。
“你就是沈清秋!”
谢良景忽然激动起来。
他语气笃定,眼眶却带着咄咄逼人的猩红。
“就算你改了容貌,这疤我认得。当年你生辰宴后,我找了你三天三夜,只在城郊破庙里找到一滩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