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了,我假死出宫偷养男人的事被皇帝发现了。他亲自来抓我回宫,
我才知道我新宠竟是敌国间谍。正当我以“为国牺牲色相”为由狡辩时,
神医、侠客和首富儿子同时找上门来。大殿之上,五人齐刷刷掏出五枚一模一样的定情戒指。
我当场僵住——早知今日,当初就该换个花样送信物。
“砰-”包间的木门被一个身强力壮的侍卫一脚踢倒了,碎木四溅,惊得歌姬惊叫逃窜。
“朕竟不知,朕的爱妃原来是喜欢这种类型。
”当朝皇上裴景迈着四方步不紧不慢地走了进来,
目光如冷冽的刀子刺向正坐在耶律摩柯的怀里,细细检查他的腹肌训练成果的我。
桌上是琼浆玉露,面前歌姬舞姬是一应俱全。刚刚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整个包厢瞬间死寂。
“真巧,皇上您也来这家店呀?看来咱们的口味还…还蛮一致的嘛。
”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那精致的蜜色八块腹肌了,有些尴尬地从耶律摩柯腿上跳起来。
妄图依靠装傻蒙混过关。“不巧,朕正是来抓你的。”裴景面色铁青,死死地盯着我。
他一把给我从耶律摩柯边上提溜过来给我带回了宫中。“嘿,方凯踏,踏系贺喔一气的。
”耶律摩柯唰一下站起身,想把我拉回来。不过这奇怪的口音让他的气势大打折扣。
死嘴别笑啊!“什么时候蒙古的野蛮人也能来朕这儿撒野了?
正巧朕也有笔账要和你好好清算。”他说完便俯下身,一手环着我的膝窝,
一手揽着我的腰把我抱了起来。这下彻底是玩完了。裴景这个人脾气臭的很,
我还在宫中当妃子时,他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黑脸。不是因为忘记给他做羹汤,
就是因为多看了几眼长得很是帅气的孙小将军。他生气起来总是不搭理人,
大半夜的还爱折腾人,不是抢我被子,就是挤我位置。
虽然这次假死逃出宫和长着八块腹肌的耶律摩柯你侬我侬的是很不好,但是前面这么多年,
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享受享受不是很正常嘛。“你有什么要和朕解释的?
”裴景把我扔在马车的软垫上,直勾勾地看着我。“皇上,
宫里的宫女太监都说臣妾是狐狸精变的,红颜祸水…她们,她们都想让臣妾死,
臣妾实在是害怕。”泪水一滴接着一滴地掉,老娘混迹情场这么多年可不是盖的。
“那个什么耶律是怎么回事?”裴景的脸色缓和了些许,但依旧阴沉。
“臣妾看他一个外地人,整日在皇城脚下无所事事的,还总是鬼鬼祟祟的,
臣妾怕他是外邦派来的间谍。”抱歉了摩柯,我会想念你的…腹肌的。
到了下面也要好好锻炼啊,说不定我们还能见着。
我用有些真心实意地手背轻轻抹了一下眼泪,继续发挥。“皇上整日为了朝政呕心沥血,
臣妾也想为皇上分忧。”我低垂下眉眼,抱着裴景的手臂,身体微微颤抖。欺君罔上,
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啊,我倒不是舍不得我的九族,只是我年纪轻轻的,还没享够荣华富贵,
赏遍世间美色,这就要走了吗?李尽欢,下辈子可千万要投个好胎,可别像这一世一样,
庸庸碌碌地,好不容易有点起色,全是白忙活…想着想着,我哭地更真情实感了。呜呜,
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好了好了,别哭了,下次别干这种事,跟一个间谍周旋,
真是不怕死。”语气听上去很是不耐烦。但裴景却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我头顶。
我突然觉得很安心。嗯?不对,这摩柯真是间谍!好险,幸好我只是贪图他的身材,
没有好奇其他的事情,不然差点小命不保。我向来是个惜命的人。在我九岁那年,
我的父母为了给我弟弟凑去学堂启蒙的钱,想把我卖给村尾的傻子。“招娣啊,
现在弟弟要读书,你做姐姐的也得尽力,等以后家宝考上了状元,你也跟着沾光,是不?
”娘风吹日晒的脸上刻满了深深的皱纹,像村里的水沟一道一道,但她的眼睛却亮的吓人。
我不想答应,可是看见这双眼睛,我也不忍拒绝。“娘,我也能干的,
以后我赚钱给家宝念书好不好,能不能别卖了我。”我才多大点,
连饴糖都没见着几回就要我嫁人?“啪—”我只感觉一阵凌厉地风呼啸而来,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脸颊就是一阵生疼。“**,你能叫那傻子看上都算你有福气,
还赚钱,老子看你出生就一直在叫老子赔钱!”我爹,一个不折不扣的农民,
面朝黄土背朝天,生于土地,死于土地,也被这片土地上的规矩牢牢束缚着。没办法,
嫁给傻子这件事似乎已成定局。我开始打探关于傻子的消息,好早做准备。从我记事起,
大家就都叫他傻子,傻子究竟叫什么,压根没人在乎,久而久之也就没人知道了。
不过傻子这个人可不像他的名号一样憨傻痴呆。相反,他极具攻击性,
但凡有不顺从他想法的人,他二话不说,上去就是干架。据说,
傻子曾经把一个看了他几眼的村民的眼珠子扣了出来。不过傻子一家很有钱,
是做买卖生意的,村子的位置偏僻,能收粮食的就他们一家。
见面那天傻子刚见着我就想上来摸我,这傻子还是个大块头,我要是服从,早晚要被他玩死。
于是在成婚前夕,爹娘想着能赚那么多钱,也算喜事一桩,就买来大鱼大肉,
让我做顿丰盛的晚餐,大家好好乐呵乐呵。呵。当然得让你们乐呵乐呵了。
我往饭里加了给牲畜吃的**,把他们全药到了。该你们的,伺候这一大家子,
被卖了还得给你们数钱。真当我也是傻子。就这样在偌大的山林里,我躲躲藏藏,
饿了就挖野菜吃,渴了就喝喝水。兴许是我倒霉了这么多年,连老天也看不过眼了,
这才叫我侥幸逃了出来。接下来该去哪儿呢?我初来乡镇,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
太小太瘦,以至于没有一家店肯雇我。我只好和其他乞儿一起翻垃圾果腹。有一回烈日炎炎,
我在一家学堂的屋檐下避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里面和我一般大的小孩穿着整齐合身的衣服,面色红润地读书。教书先生说,
这句诗的意思是人生在世,一旦春风得意,就应当尽情享受欢乐,不要错失当下的美好时光。
我觉得这先生说的对,就像同村的大婶给了我几口烤红薯,我舍不得吃就藏了起来,
结果让我弟发现了,不仅没吃上一口,还挨了爹娘一顿毒打,说我心机重吃独食。
早知道我刚到手就该全吃了,现在都没落得好,想什么以后?我虽然不会读书,
却一直记着这句话,把我的名字从李招娣改成了李尽欢。等我以后得意了,
一定要享尽世间欢乐。最后,我被裴景抱回了皇宫,他也没再问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了。
眼下这关总算是过了。时隔三个月,我又回到了熟悉的寝宫。软罗锦衾,玉食珍馐。
要不是宫中算计颇多,而我脑袋空空,恐怕难保小命,我就长久地待在这儿了。唉,
这下子又要开始防东防西了。不管了,明日事明日再想。刚刚哭那么一场,可消耗体力了,
我得去见见周公。第二天上午。要是知道今天是这么一副景象,
我昨日绝对不会睡的这么安稳,还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这下子好了,九族一个都少不了了。
方才皇帝身边的太监,小顺子,揣着手就来了。“李贵人,皇上下令让您马上去乾清殿见他。
”小顺子的语气听着有些怪怪的。我让身边的侍女给他塞了一块银锭子。“还请公公,
多多提点。”小顺子这回居然没收这银锭子,他苦着张脸轻声说。“今天早上,
神医温见青、侠客叶逐风还有江南富商赵砚堂来求见,都说…都说您是他们的夫人。
”小顺子有些战战兢兢的,想必裴景今天肯定很生气。完了,这下全完了。
我这人生怕是完犊子了。“还有,地牢里的耶律摩柯也叫着要见您。
”小顺子擦了擦额角的冷汗,又给我补了一刀。“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我换身衣裳。
”我只能先故作镇定地让他先离开。小顺子一走。我只觉着眼前一黑,险些要倒这儿了。
不行,现在去乾清殿就是死路一条。这几个我虽未同他们有名分,但确确实实有情份在。
该死的,李尽欢,你怎么看见好看的就走不动道。不行,我不能这么坐以待毙。
转头我就看见了我的贴身侍女听竹。顿时计上心来。“听竹啊,你先背过身去。
”听竹虽然不解,但还是很听我这个主子的话的。“没事儿,有点疼是正常的。
”我一个手刀劈晕了她。这还是我同叶逐风学的。叶逐风是个很有抱负的侠客,
日常爱好就是惩罚那些欺男霸女的**。可这谁想得到呢,他居然被我给骗了,
这么好的人遇见我,算他倒霉了。我匆忙换上了听竹的衣裳,心理愈是慌乱,动作愈是冷静。
我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宫中的侍女,我悄摸打开另一面的窗子,利落地翻了出去。
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找个地方猫着。虽然出不了宫,也逃不了几日,
但现在我委实还不想瞧见他们。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我就这样狗狗祟祟地在宫里头转悠,总算是找到了个好去处—冷宫。位置最偏僻,
而且由于宫人疏于洒扫,东西都乱糟糟地叠着,非常有利于躲藏。不过就是脏了些。
但好在我李尽欢也是从乞丐过来的,这么点困难,我还真不放在眼里。东翻翻,西找找,
我最后找了一处枝叶杂乱的小树林,由于长时间没有修剪的缘故,
这里的植物长得都相当随心所欲。最后,
我把从冷宫里找来的破旧被褥往最深处的草地上一铺,这就是我暂时的住处了。
奋斗了十几年,现在又是一穷二白的境地了。不过倒也不算穷,我脖子上还戴着一块金菩萨,
这是赵砚堂送给我的。我把菩萨从衣服里掏了出来,摸了摸。生意人,都很信佛。他说,
他们家供奉的菩萨很灵的,这块是专门给我求的。我现在还记得他送我这块金菩萨时的场景。
“女人,这块菩萨拿去带上。我的人可不能这么寒酸。”他穿的倒是青衫白袖,
妥妥一副君子样。就这话说得跟个寨子里的小霸王似的。感觉他出生的时候,
接生婆那巴掌没拍他**上,反拍他脑门上了。正当我被尬得说不出话时。
这二愣子又发话了。“啧,我去亲自求的,是求招财的,不要我扔了。”要,必须要,
他们赵家都富得流油了,想必这菩萨肯定很灵,况且这还是金的,不灵的话,
拿去当了也是显灵。我二话没说就戴脖子上了,这么多年了都没摘下来过。
要是这回能侥幸逃走的话,也是时候该让这菩萨显显灵了。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一只黑不溜秋的硬壳虫子停在了我菩萨上,我连忙挥手给他赶跑了。我环顾四周,
刚刚忙活的时候还没察觉,现在一看,这简直是十面埋伏啊。
地上的落叶一直在窸窸窣窣作响。不过,幸好我还有温见青给的驱虫药。小时候逃婚,
在山林里东逃西窜。那儿虫子、蛇什么的特别多。有一回,我就躲在灌木丛里,
那枝叶扎得我痛的要命,温热的鲜血从腿上流出一道红色的小溪。
这时候有那么几只长相可怖的虫子掉在了我腿上。但我不敢出声,不敢动作。“李招娣,
给老子死出来!”爹的声音如惊雷炸响,我死死地捂住嘴巴。我不能被发现。
我成功离开了村子,却患上了怕虫子的毛病。温见青知道这件事后,就给我配置了驱虫药,
效果显著,每回我在周围滴上一些,就再没虫子敢靠近了。这个药实在是好用,
在我离开的时候,还带走了不少。好了,现在总算是可以好好歇息了,剩下的事,
就等熬过这段时间再说吧。我稍微是安心了些。不过事实证明,我安心得太早了。这五个人,
一个裴景下令全宫搜查,宫里的人跟马蜂一样席卷而来。
耶律摩柯告诉宫人哪些地方容易躲藏,千万不要放过。叶逐风用轻功窜来窜去地探查,
就连茅房都挨个拉开看了,甚至是坑里头也没放过。赵砚堂直接拿出一袋子黄金悬赏我。
不过,哥们儿你早说啊,这样我就自个儿出来了,那还要人找。剩下一个温见青还算正常,
一处一处地找过来。谁曾想,在这么一群人里,居然是一处一处查看的温见青先发现了我。
“欢欢,我总算找到你了。”他蹲在一堆杂乱的枝叶中,温文尔雅一如当年。
我看见他一时愣了神,也忘记了害怕,就这样呆呆地瞧着他。“还是这样傻傻的,
就这样还敢去招惹那些人。”他说着把我从破旧的被褥上拉了起来,
温柔地拍了拍我身上的烂叶子。“不怕,我回来了。”他把我拥在怀里,柔声安抚我。
“你…你怎么才回来啊,我等了你这么久,还以为你死了呢。”我有些委屈,这次是真的。
我曾经真的想过要和温见青过一辈子的,他真的是个很温柔体贴的恋人。
后来岭南一带发生疫病,他心怀大义,不忍看百姓流离失所。因此,
与师门中的众人一起去岭南抗疫。这一走就是**年,我从18岁等到了21岁。
我还没等他来呢,就等来了我爹娘的消息。老天可能是看我这些年过的太舒坦了吧。
没办法我只能先走为上。自从我九岁离家出走来到城镇,我遇见人生里头一个好心人,
是一位寡妇,现在也是我的娘。她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墓碑上寥寥几个字,
带给她一生的苦楚。我们的相遇也并不普通。也可以说是有点窘迫了。那是一年初冬,
天特别地冷,下得第一场雪就冻死了我身边不少乞丐。那天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