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被敲响的时候,我正在给我的“踏雪”梳毛。踏雪是我养的安哥拉兔王,
一身长毛雪白无瑕,是我花了大力气才培育出来的宝贝。保姆李嫂过去开门,
门口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怯生生的,带着一丝讨好。“请问……林,林场主在吗?
我叫陈建和,是她……老乡。”我的手顿住了。陈建和。这个名字,像一把生了锈的铁锥,
隔了四十年,还是能在我心口上狠狠剜一下。李嫂探头进来,一脸为难:“林总,
这人说是您老乡,看着……挺落魄的。”我放下梳子,拍了拍手,淡淡地说:“让他进来。
”客厅里,陈建和拘谨地站在那儿,身边还跟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脸色蜡黄,
病怏怏的。四十年没见,他老了,背驼了,头发白了大半,脸上是掩不住的穷酸和疲惫。
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穿着白衬衫,在田埂上给我念诗的英俊知青了。他看见我,
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艳和局促,搓着手,局促不安地喊了一声:“素琴……”我没应声,
坐在红木沙发的主位上,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有事?”我的声音很平静。
他被我的冷淡噎了一下,尴尬地笑了笑,指着身边的年轻人说:“这是我儿子,陈实。
他……他得了重病,需要换肾,我们实在是……凑不齐手术费了。”他一边说,
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我这栋别墅。“我听说你现在……出息了,开了这么大的养兔场,
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老板。素琴,你看在咱们过去的情分上……”“情分?”我终于抬眼看他,
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什么情分?是你抛妻弃子,回城娶了高官女儿的情分?
还是你让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在村里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情分?”我的话像一记耳光,
扇得他满脸通红。他旁边的儿子陈实,大概是第一次听说他爹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震惊地看着他。“爸,她说的……”“你别听她瞎说!”陈建和急了,冲我吼道,“素琴,
过去的事是我不对,可那都过去四十年了!我现在是真的走投无路了!你帮帮我,
就当是……就当是可怜可怜我!”他“扑通”一声,竟然要跪下。我没动,
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李嫂,我有点饿了,让厨房炖锅兔子汤,多放点当归补补血。
”我慢悠悠地吩咐。陈建和的动作僵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谁都知道,
我林素琴是靠养兔子发的家,也最爱兔子。但我更爱喝兔子汤。尤其是,在仇人面前喝。
他大概是想起了什么,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你……你这个毒妇!”他指着我,
手指都在发抖。我笑了,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毒?陈建和,
比起你当年做的事,我这点手段,算得了什么?”我凑到他耳边,
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你知道吗?四十年前,你那位城里的白月光,
收到过一张顶级的安哥拉兔皮。那张皮,还是我亲手剥的呢。”2陈建和的瞳孔猛地收缩,
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我。“是你……是你干的!”他声音嘶哑,充满了恐惧。我退后一步,
重新坐回沙发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精彩纷呈的脸色。“是我。”我承认得坦坦荡荡,
“怎么,你那位娇滴滴的城里媳妇,没告诉你吗?当年她收到那张雪白柔软的兔皮时,
有多惊喜?”“你……你到底想怎么样?”陈建和彻底慌了,他看我的眼神,
不再是看一个可以求助的老情人,而是像在看一个索命的恶鬼。我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不想怎么样。只是想告诉你,陈建和,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你今天走投无路,是你自己选的。”“我选的?我有什么办法!”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
瞬间炸毛了,“当年政策下来,所有知青都能回城,我凭什么要一辈子窝在那个穷山沟里!
是你自己死缠烂打,非要扒着我不放!”他身旁的儿子陈实,听着这些话,脸色越来越难看,
扶着墙壁,几乎站不稳。“爸,你别说了……”“我为什么不说!”陈建和彻底撕破了脸皮,
指着我破口大骂,“林素琴,你别以为你现在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了!
你当年不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村姑吗?要不是我教你识字,教你看书,
你现在还在地里刨食呢!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啪!”一个清脆的耳光响起。
不是我打的,是李嫂。李嫂是我从村里带出来的,她比我小几岁,
当年我被全村人看笑话的时候,只有她偷偷给我送过一碗红薯粥。“陈建和,你还要不要脸!
”李嫂气得浑身发抖,“当年素琴姐是怎么对你的?你自己没良心,现在还敢在这里放屁!
你滚!我们家不欢迎你这种白眼狼!”陈建和捂着脸,愣住了。他大概没想到,
一个保姆也敢打他。我摆了摆手,示意李嫂退下。“陈建和,你说得对。”我平静地开口,
“我的确是个村姑,也的确是你教我识的字。”他以为我服软了,脸上露出一丝得意。
“所以,”我话锋一转,眼神冰冷,“为了报答你的‘教导之恩’,我今天也给你上一课。
”我站起身,走到那个病恹恹的陈实面前。“你叫陈实,是吗?”陈实被我的气场镇住,
怯怯地点了点头。“你爸跟你说,他是个有情有义的好人,当年在乡下插队,受尽了苦楚,
对吗?”陈实没说话,但眼神默认了。“那我告诉你真相。”我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你爸,当年在乡下,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我一个女人家,辛辛苦苦挣的工分,
大半都给他换了白面馒头。他回城前一天,还抱着我说,等我,我一定会回来娶你。
”“结果呢?他一走,就娶了能让他少奋斗二十年的市长的女儿,也就是你妈,白薇薇。
”“我当时,怀着孕。是你们陈家,逼着我去打掉了那个孩子!”最后几个字,
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陈实如遭雷击,猛地看向他爸,
嘴唇哆嗦着:“爸……她说的是真的吗?我……我还有一个哥哥,或者姐姐?”陈建和的脸,
已经不能用惨白来形容了,那是死人才有的灰败。
“不……不是的……你别听她胡说……”他语无伦次地辩解着。我冷笑一声,
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扔在桌上。“这是我跟他的合照,我肚子微微隆起。
照片背后,有他亲手写的字。”‘赠吾妻素琴,待我功成,必凤冠霞帔迎汝归。
’字迹是他那手漂亮的行楷。铁证如山。陈实拿起照片,看完,又看看他爸,
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崩塌。“爸,你骗我……”他喃喃自语,身体晃了晃,一口气没上来,
剧烈地咳嗽起来。“儿子!儿子你怎么了!”陈建和慌了,赶紧去扶他。
我冷眼看着这对父子,心中没有一丝波澜。“滚吧。”我说,“带着你的儿子,
滚出我的房子。至于钱,我一分都不会给。我要留着,给我那没出世的孩子,烧纸钱。
”3陈建和最终是被李嫂连推带搡地赶出去的。他走的时候,眼神怨毒,
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咒骂着,说我心狠,说我会有报应。我坐在空无一人的客厅里,
久久没有动弹。报应?我的报应,四十年前就已经来过了。窗外的阳光很好,
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照得满室温暖。可我却觉得浑身发冷,那股寒意,
从四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李嫂端着一碗刚炖好的兔子汤走过来,
小心翼翼地放在我面前。“姐,喝点汤暖暖身子吧。别为那种人生气了,不值得。
”我看着碗里奶白色的汤,上面飘着几粒鲜红的枸杞,香气扑鼻。我拿起勺子,舀了一勺,
送进嘴里。很鲜,很暖。可再暖的汤,也暖不透那颗早就被冰封的心。“李嫂,你还记得吗?
我第一次养兔子的时候。”我轻声问。李嫂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怎么不记得。
那时候全村都笑话你,说你被陈建和那个杀千刀的迷了心窍,疯了。放着好好的地不种,
去伺候那几只兔子。”是啊,都说我疯了。那是一九七八年的冬天,雪下得特别大,
整个村子都缩在屋里不敢出门。而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被村里人指指点点,
说我不知廉耻,被城里来的知青搞大了肚子,现在人家回城享福了,我成了没人要的破鞋。
我爹娘觉得丢不起那个人,逼着我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
喝下了那碗能刮掉一层肠油的堕胎药。孩子没了,血流了一地。
我在冰冷的土炕上躺了三天三夜,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所有人都以为我要死了。
我自己也以为我要死了。可我没有。第四天,我撑着墙站了起来,走出了那个让我窒息的家。
我走到了村后的大雪山里。我想,就这么冻死在山里,也比在村里被人戳着脊梁骨强。然后,
我遇到了张猎户。张猎户是村里的怪人,一个人住在山里,据说年轻时打猎伤了腿,有点跛。
他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冻得快没知觉了。他把我拖回了他的小木屋,
给我灌了热乎乎的姜汤。我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让我去死。”张猎户没理我,
只是默默地往火堆里添着柴火。火光映在他满是褶子的脸上,明灭不定。“死了,
就真的一了百了了?”他忽然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死了,
就便宜了那个让你活不下去的人。”我愣住了。“你得活着。”张猎户看着我,
眼神异常明亮,“活得比他好,活得让他后悔,活得让他知道,他当初扔掉的,
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块被泥糊住的璞玉。”那天晚上,张猎户跟我说了很多。
他说他年轻时也被最好的兄弟背叛过,抢了他的功劳,害他摔断了腿。他也想过去死,
可后来他想通了,凭什么要用自己的命,去成全别人的春风得意?“丫头,人争一口气,
佛争一炷香。”“想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不是杀了他,而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你,
过上他梦寐以求却永远得不到的生活。”那一刻,我心里的死灰,仿佛被他这句话,
重新点燃了一点火星。临走时,张猎户送了我一对兔子。两只毛色灰扑扑的,
很不起眼的野兔子。“拿回去养吧。”他说,“这东西好活,能生。一窝一窝的,
跟那烧不尽的野草一样。丫头,你就当它们养,活下去。”我抱着那两只兔子,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了村里。从那天起,我林素琴,
就不再是那个一心只想着男人的恋爱脑村姑了。我要活下去。我还要活得比所有人都好。
4回到村里,我没回家,直接去了村西头那个废弃的牛棚。牛棚四面漏风,但我不在乎。
我找了些干草铺在地上,把牛棚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住了进去。然后,我开始了我养兔大业。
我爹娘知道后,气得跑来牛棚骂我,说我丢尽了林家的脸,要跟我断绝关系。我没哭也没闹,
只是平静地告诉他们:“从你们逼我喝下那碗药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已经断了。
”他们气冲冲地走了,从此再也没管过我。村里人更是把我当成了怪物和疯子。“看看,
这就是被男人抛弃的下场,疯疯癫癫的。”“放着好好的姑娘不做,非要去住牛棚,
还养那劳什子兔子,能当饭吃吗?”闲言碎语像刀子一样,每天都在我耳边飞。
但我充耳不闻。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两只兔子。我把张猎户教我的法子都用上了。
去山上挖最鲜嫩的草,用豆饼磨成粉给它们加餐,每天把兔舍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两只兔子,
像是知道我的期盼一样,长得飞快。两个月后,母兔子下了一窝崽,整整八只,
一只只粉嘟嘟的,可爱极了。我看着那八个新生命,第一次在我失去孩子后,露出了笑容。
这就是希望。我更加精心了。兔子越来越多,从两只,到十只,
到五十只……牛棚很快就住不下了。我白天养兔子,晚上就去村里的砖窑偷偷学手艺。
等攒够了第一批卖兔子的钱,我就自己动手,在牛棚旁边,一砖一瓦地盖起了三间大瓦房。
村里人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我这个被他们看不起的“破鞋”,
竟然靠自己盖起了全村第一栋瓦房。风言风语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复杂的眼神。
有嫉妒,有好奇,但更多的是不解。他们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我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房子盖好了,我的兔子也有了更宽敞的家。那时候,
改革的春风已经吹遍了大地,镇上开始有了自由市场。我用独轮车,
推着一笼笼肥硕的兔子去镇上卖。我的兔子因为喂得好,肉质鲜美,皮毛也光亮,
很快就打出了名气。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我不再满足于只在镇上卖。我听说,
城里人更喜欢这东西,而且价格更高。我揣着攒下来的所有钱,
第一次走出了生我养我的小山村,坐上了去城里的汽车。那是我第一次去城里。高楼大厦,
车水马龙,看得我眼花缭乱。我找到了城里最大的国营饭店,找到了采购部主任。
主任是个大胖子,叼着烟,斜着眼看我,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村姑?卖兔子的?
我们饭店用的都是国营农场**的,你那点东西,上不了台面。”他挥挥手,
像赶苍蝇一样赶我走。我没走。我从布袋里,拿出一只处理干净的兔子,
和一包我用山里采的草药配制的秘制调料。“主任,您不用买。我就是想请您尝尝鲜。
您尝过之后,要是觉得比国营农场的差,我二话不说,立马就走。”胖主任愣了一下,
大概是没见过我这么做生意的。他犹豫了一下,接过了兔子和调料。“行,
那我就给你个面子。你等着。”半个小时后,胖主任满面红光地从后厨出来了,
嘴里还在回味着什么。“丫头,你这兔子……不一般啊!还有你这调料,绝了!
”他当场拍板,要长期收购我的兔子,而且价格比市场价高出三成。我成功了。回去的路上,
我坐在颠簸的汽车上,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陈建和,你看到了吗?
你抛弃的那个村姑,已经靠自己的本事,敲开了城里的大门。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5和国营饭店的合作,让我的养兔事业走上了快车道。订单越来越多,
我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我开始雇人。第一个雇的,就是李嫂。她男人死得早,
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为下学期的学费发愁。
“李嫂,来帮我吧。管吃管住,每个月给你开工资。”李嫂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
一个劲儿地抹眼泪。后来,我又陆续雇了村里几个手脚麻利、人品可靠的寡妇。我的养兔场,
成了村里的“寡妇集中营”。村里有些男人说闲话,说我一个女人家,带着一群寡妇,
抛头露面,不成体统。我懒得理他们。我带着我的“寡妇军团”,把养兔场搞得红红火火。
我们擴建了兔舍,引进了新的品种,甚至还专门开辟了一块地,种兔子吃的牧草和草药。
我的名气越来越大,不仅是县里,连市里都知道,有个叫林素琴的女人,养兔子是一绝。
县里领导下来视察,把我当成新时代女性企业家的典范,又是上报纸,又是上电视。
我爹娘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消息,提着一篮子鸡蛋,扭扭捏捏地找到了我的养兔场。
“琴……琴啊……”我娘看着我,嘴唇哆嗦着,眼圈红了。我爹则是一脸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