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猎户到帝王:这乱世我亲手终结

从猎户到帝王:这乱世我亲手终结

静观万物 著
  • 类别:重生 状态:连载中 主角:林峰李燕婉 更新时间:2026-01-17 17:35

《从猎户到帝王:这乱世我亲手终结》是静观万物的一部穿越重生小说,文章里的内容复杂,一环扣一环,发人深省,人事写的非常鲜明,耐人寻味!小说描述的是:出了皮货铺的店门后,林峰在城中买了些酒菜,还给李燕婉、李燕宁买了些女儿家用的东西,趁着城门……

最新章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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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山,位于镇远县西部,延绵几十里。

    山中多飞禽走兽,大雪过后,若非老练的猎户,普通人不敢深入山中。

    林峰仗着有身体原主的打猎经验,加上特种兵王的一身本事,孤身入山。

    雪后的山中温度冷冽,偶有山中飞禽走兽掠过,掀起一片细碎的雪花散落。

    山中某处,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由远及近而来。

    一只灰色野兔从林中蹦跳着跑出,时不时停下脚步刨雪寻找食物。

    强壮有力的后腿连续刨动,终于找到深埋于雪下的碎叶与风干的浆果。

    “呼——”

    距离野兔刨食的三十步之外,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正悄悄地盯着这一幕。

    他的呼吸均匀,眸子死死盯着野兔,弓被拉得几乎成了满月状。

    他很有耐心,一直等到野兔沉浸在进食中的时候,才陡然放开弓弦。

    “嗡!”

    弓弦猛地一阵,柳叶箭划破长空射向肥硕的野兔。

    “嗖!”

    破风声响起令野兔全身一震,它只来得及抬起头,箭矢便射中了肚腹。

    野兔的身体被这一箭带出三步之外滚了好几圈才堪堪停下。

    “第二只!”

    林峰慢悠悠地走出隐藏点,涉雪过去将猎物拎起,回收箭矢。

    “不错,有个三斤多重,正好拿回去给两位娘子改善伙食。”

    说着,林峰将野兔包好,放在了背篓里。

    他入山已经有大半个时辰,先后猎杀两只野兔,收获还算说得过去。

    不过,两只野兔并不能让林峰满意,他要猎杀能换取银钱的好猎物!

    “看来还得往山中走才行。”

    林峰以手遮眉看了一眼天色,离天黑还早,再深入些倒也无妨……

    半个时辰后,一双粗糙的大手拨开树丛。

    林枫的眼中有掩饰不住的兴奋。

    远处阳光穿过树木的遮挡投落下斑驳的光影,光影之下,一只雄雉正在梳理羽毛。

    它的头顶为金属绿黑色,眼睛周围有**出来的鲜红皮肤,远远望去像描绘了眼影似的。

    颈部修长,被一圈完整的白色羽毛环绕,形如“项链”,“项链”以下的羽毛闪着金属光泽的蓝绿色。

    雄雉的前胸后背被金棕色的羽毛覆盖,极为华丽。

    不过若说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它尾部多根极其修长、带有黑色横纹的黄褐色尾羽。

    雉分雄雌,雌鸟的羽毛王素,猎杀去卖了能得钱三五十文。

    然而雄雉却不然,先不提一身肉与漂亮的羽毛,单单说雄雉的尾羽,一根完整漂亮的尾羽,拿到县城的黑市上去买,价格少说在十文到三十文不等!

    不过……

    林峰观察四周,雄雉四边没有更好的隐藏行踪的地方,若要猎杀必须在这里动手。

    他计算了一下距离,他与雄雉的距离差不多有六十步。

    这么远的距离,他用的弓不是官军的硬弓,要想精准命中,难度不小。

    犹豫片刻后,林峰悄然摘下弓箭,挑选了一支打磨得最好的柳叶箭,拉弓搭箭。

    “呼——”

    深吸一口气后,他将弓弦越来越满,发出轻微的声响,这声响在清冷的山中显得格外突兀。

    正在梳理羽毛的雄雉忽然停下了动作。

    被发现了?!

    林峰一动不动,连呼吸也停下,仿佛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心脏“砰砰”跳动得厉害,约莫过了几十个呼吸的时间,雄雉才继续梳理羽毛。

    山中的风一直在吹,林峰很有耐心的在等待,等待最佳的射击时刻。

    某一刻,风小了不少,雄雉也到了最松弛的时刻。

    好机会!

    林峰当即释放箭矢,就听“嗖”的一声,箭矢划破长空扫落了松树枝上的积雪。

    雄雉听到声音的瞬间,便展翅高飞想要逃走。

    “嗤!”

    林峰这一箭正好预判到了雄雉飞起的方寸之间,一箭命中其肚腹!

    “成了!”

    林峰兴奋地从树丛后面跑出去,他这一箭不仅避开了尾羽,更是避开了雄雉的脖颈羽毛。

    只因尾羽价格高昂,可卖给黑市商人**花翎这种靺鞨贵族最为喜爱之物。

    至于雄雉脖颈的羽毛,可卖给寻常商人,用以**大乾女子簪花或者戏班子用的冠饰。

    林峰将气绝的雄雉小心翼翼地收起来,而后直奔镇远城。

    出山的路上林峰运气不错,竟又猎杀了一头掉进陷阱的黄鼠狼。

    镇远县城,黄昏时分。

    福源皮货铺的掌柜刘达瞧着摆在柜台上的雄雉啧啧称奇。

    “小伙子,好箭法!”

    刘达捻着胡须,道:“未伤及尾羽、颈部的羽毛半分,一箭毙命,这个时节能猎到雄雉,有些能耐!”

    刘达身材微胖,四十多岁,在镇远城里手段不小,黑白两道都有些关系,做生意的名声极好。

    “刘老板,您是收皮货野物的行家,雄雉、黄鼠狼我都想在您这儿卖,尤其是这雄雉的尾羽,您看能给多少钱?”

    林枫背着竹篓一身的寒气,冻得通红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向刘达问价。

    刘达微微一笑:“黄鼠狼我给你二十文,雄雉一身的肉算你三十文钱,其他的羽毛再给你算个五十文钱,至于这六根尾羽……”

    刘达的眼珠转了转:“每根尾羽给你三十文,合计两百八十文,如何?”

    两百八十文!

    林峰眼睛一亮,连连点头:“成交!”

    出了皮货铺的店门后,林峰在城中买了些酒菜,还给李燕婉、李燕宁买了些女儿家用的东西,趁着城门关闭前出城归家。

    傍晚时分,河谷村。

    林峰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脚步轻快,心情极好。

    此时村子里已经有不少人家烧火做饭,袅袅炊烟萦绕在村子上方,一片安静祥和。

    待转过一个弯儿,林峰冷不丁的听到两个村妇的议论声。

    “姓王的什么德行你还不知道啊?绝对瞅着林家那两个美娇娘起色心了呗!”

    “也是,林家大郎进山没了命,林家二郎年纪又轻,当不起这个家,林家那两个媳妇早晚要被人夺了去。”

    “可不是吗?王虎他大哥在县衙里当差,林家二郎惹不起他的,这都好半天没见露面了,八成是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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