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场自我救赎》是喜欢马水桔的揽星月的一部短篇言情小说,文章里的内容复杂,一环扣一环,发人深省,人事写的非常鲜明,耐人寻味!小说描述的是:于是我开始“偶然”出现在他去图书馆必经的走廊,只为观察他今天复习什么功课,“恰巧”在食堂排在他后面的队伍,去看看他偏爱什……
我,林晓,平平无奇的高二女生,有些骄傲还有些自卑,也许最大的特点是毫无特点。
直到高二开学的第一天,我在楼梯转角撞上了陆沉星——准确地说,
是我抱着的物理练习册先撞上了他,然后练习册就如雪花般在我们之间飘落。“对不起,
对不起!”我慌忙蹲下捡练习册,余光瞥见他蹲下的身影。“你的书。”清冽的声音响起,
像是夏日里冰镇可乐的气泡。我忍不住抬起头,撞进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里。
那时的阳光恰好从走廊窗户斜射进来,在他睫毛上跳跃。
白蓝相交的校服都显得不那么臃肿了,变的合身而得体,那一瞬间,时间仿佛被拉长了,
我甚至能看清他白衬衫领口第二颗纽扣松了一根线。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一个普通女生和校园王子的短暂交集,短暂得就像那个秋天第一片落叶触地的时间。陆沉星。
全校女生口中那个名字。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年级前十,校篮球队队长,
据说钢琴过了十级,还有那张脸——按照我同桌周雨的说法:“那是女娲精心雕琢过的,
而我们只是她甩出来的泥点子。”我虽表面上对此嗤之以鼻,内心里却对那张脸念念不忘,
也许没有那次碰撞,我可能永远没有机会正面看他,记忆回到那次物理竞赛班上。“林晓?
你的解题思路很特别。”物理老师指着黑板,点头示意我,“不过这里可以更简洁,
像陆沉星上次演示的那样。”全班目光聚焦到我身上,包括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他。
我立马从看他的人视线中抽离,腾得一下,我的脸瞬间烧起来,不敢在看向人群,
手不断翻着物理练习册,原来人会因为紧张而变的忙碌,当然不是因为被点名,
而是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的被放在同一句话里。
那种莫名的被捆绑的亲近感仿佛瞬间拉近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原本高不可攀的人,
仿佛一下近在咫尺,尽管只有我在意老师的话。缘分原来是如此的奇妙,
总会因为一些奇怪的原因或者理由让你不得不审视哪些巧合,我非常的肯定这绝不是偶然,
内心的悸动让我有些惊慌失措。从那以后,我总是不自觉的想要和他相遇,
于是我开始“偶然”出现在他去图书馆必经的走廊,只为观察他今天复习什么功课,
“恰巧”在食堂排在他后面的队伍,去看看他偏爱什么饭菜,“刚好”在篮球场边背书,
去看看他那球场上的风采…..远远的看他几眼,沉沦在那青春的岁月里,
忍不住的偷瞄让我不自觉的嘴角上扬,原来喜欢让人变的那么的快乐,他在人群中,
仿佛发着光,你的眼神总是情不自禁的要聚焦在那个身影上,看他笑,你也忍不住笑着,
看他精神集中,你也替他紧张着,看他沉思,忍不住想要确认他在思考什么,想要上前发问,
可是却开不了口,于是只能沉默的低头不语。“林晓,你最近变得好勤奋哦。
”周雨啃着苹果,眼睛盯着操场,“天天来看书?”周雨一边说着一边看向远处的陆沉星,
没有看到我脸上紧张的表情。我差点被自己的谎言噎住:“这里...光线好。”脱口而出,
我用手指着,就像一个小偷,被当场抓到了一样,惊心动魄让人紧张不已。对,光线是好,
好到能看清陆沉星投篮时手臂肌肉的线条,好到能数清他额头上汗珠的数量,
好到能看到他那修长的五根手指是如何握住篮球的,好到能看到他脸上情绪的轻微变化。
我真是个物理天才,连借口都找得这么符合光学原理。也许母亲发现了我的异常。“晓晓,
最近学习怎么样?”她端来切好的水果,
眼睛却盯着我半开的日记本——上面满页的“陆”字被我慌张地盖住。“还、还行。
”我紧张的说不出话,秘密被窥见的紧张让我满心慌乱。我随便应付着母亲,
拿起切好的水果送到母亲嘴里,母亲微笑着,手抚摸过我的肩膀,转身走开了,没有再说话,
我赶紧收起了日记本,拿出了物理练习册。“高二了,重心要放在学习上。
”父亲从报纸后抬头,“你表哥去年没考好,现在在复读。”我点点头,
脑海中却浮现了陆沉星看书的场景,微风拂过他的头发,皂角的清香迎面而来,
“晓晓…”我从回忆中猛然醒来,父亲看向我,我再次点点头。高考的压力像无形的网,
从四面八方笼罩过来。班主任的期待,父母的叮嘱,黑板上一天天减少的高考倒计时,
还有我自己那个模糊却坚定的“要去大城市”的梦想。在这些重压下,
陆沉星成了我唯一的秘密出口。让我在窒息的题海中短暂的获得了解脱,
我的心里有一丝甜蜜的味道浸润着。我开始记录每一次“偶遇”。9月15日,晴。
在图书馆借了和他一样的参考书,虽然他可能根本没注意到。书很重,但心情很轻。
读他读过的书,试图去了解和他一样的世界。10月3日,阴。他打球扭伤了脚,
一瘸一拐的。我想上前问,但周雨拉住了我:“别傻了,校花已经去了。
”内心的失落让自己的不配感变得沉重,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更好的事物匹配。
11月20日,小雨。他解出了一道全班都不会的物理题,老师让他讲解。我其实也会,
但我不敢举手。他的声音真好听,像雨滴打在梧桐叶上。也让我的心里激起了涟漪,
打着圈扩散开来。“林晓,你是不是喜欢陆沉星?”周雨突然问我,那是个课间,
我正在草稿纸上无意识地写他的名字。“什么?不可能!”我慌张地划掉那些字,
笔尖几乎戳破纸面。心里的秘密被发现了,眼神慌乱的左顾右盼,手不自觉变得忙碌起来。
赶紧收起那些纸,团成团,胡乱的塞进书桌里。周雨意味深长地笑了:“喜欢就喜欢呗,
反正全校一半女生都喜欢他。不过,”她凑近,“他好像只对学习感兴趣,听三班的人说,
他拒绝了校花,理由是‘高考前不考虑这些’。”这个理由,
让我既失落又莫名其妙地燃起希望。不希望他和别人好,又希望他和别人好,
纠结的心让自己心乱如麻,原来喜欢的确会因为对方的点滴动态而心乱不已,
那一刻我承认我喜欢他,好喜欢他。上天总会怜惜我们这些普通人,
幸运的契机发生在寒假前的期末考试。我在去考场的路上被一群低年级男生撞倒,
眼镜飞了出去,三百度的近视让我瞬间变成瞎子。我趴在地上,伸手去摸索眼镜,
谁知摸索半天也看不到。“你的眼镜。”熟悉的声音响起,嘴角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内心的声音在呐喊,是他,是他···一遍遍的确认当世界终于重新清晰的时候,
我看到陆沉星蹲在我面前,手里拿着我那副老土的黑色方框眼镜。阳光在他身后形成光晕,
那一刻我确信自己产生了神学意义上的幻觉。白蓝校服怎么依旧那么衬他呀,那么的干净,
那么的阳光,原来如沐春风就是这种感觉。对不起,我再次沉沦进这样的梦里。
“谢谢...”我声音小得像蚊子。怯懦让我仿佛发不出声音,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背,
紧张的搓着手,心跳错了节奏。“林晓对吧?竞赛班的。”他居然记得我的名字,
“要迟到了,一起走?”我抬起头,沉迷在那双眼睛里。害羞的点点头,
心脏仿佛跳到了嗓子眼,原来他记得我,是真的记得我哟。喜悦从脚趾蔓延到全身,
那是我今生呼吸放到最慢的时刻,我好怕好怕,好怕让他看见我的慌乱。那三分钟的路程,
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三分钟。我想说点什么,证明自己不是个只会发呆的傻瓜,
但大脑一片空白。最终我只挤出一句:“上次物理老师说的那道题,其实我有更简单的解法。
”说完这句话仿佛用尽了毕生的力气。他眼睛亮了亮:“考完试能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