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铁锹柄戳了戳他的肩膀:“碰瓷是吧?信不信我把你塞回去埋了?”
他瑟缩了一下,抬起那双红通通的眼睛,委屈巴巴地看着我:“姐姐舍得吗?阿软这么好看,埋了多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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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究还是没把他埋了。
主要是这张脸长得确实超出了我的审美上限,作为一个资深颜控,我决定暂时留他一条狗命。
但他真的是个废物。
除了那张脸,一无是处。
我给他取名叫阿软,因为他真的很软。
那天晚上我给他上药,才发现这人是个什么怪胎。
衣服稍微粗糙一点,他皮肤就红一片;药棉稍微用点力,他就眼泪汪汪地喊疼。
“姐姐,轻点……呜呜呜要死了……”
他缩在角落里,明明是个大男人,身上肌肉线条也紧实流畅,偏偏像个瓷娃娃,碰都碰不得。
我不耐烦地把药瓶往桌上一磕:“再叫就把你扔出去喂野狗。”
阿软立马闭嘴,只是眼泪还在不停地流,那双泛红的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看什么?”
他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手指,勾住了我的衣袖:“姐姐身上的味道好闻,能不能……抱着我上药?”
我:“……滚。”
后来我才知道,这人有病。
不是脑子有病,是身体有病。
他说他自小体弱,痛觉是常人的百倍,且离不得人,一没人碰他就浑身难受,像是有蚂蚁在骨头缝里爬。
我对此表示怀疑,觉得他就是单纯的矫情和好色。
但很快,我就被打脸了。
宋文景这人心眼比针鼻儿还小,在义庄吃了瘪,转头就让他那位新欢——丞相府的千金**,派了打手来找茬。
那天正下着暴雨,十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堵在义庄门口,手里拿着棍棒,说是要砸了这晦气地方。
我正准备抄家伙跟他们拼命,阿软却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
他穿着我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外袍,宽宽大大的,显得整个人越发单薄。
“姐姐,让我来。”
他挡在我身前,声音还在发抖,腿肚子也在转筋,却死活不肯让开。
领头的打手嗤笑一声:“哪来的小白脸,找死!”
一棍子挥下来,带着破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