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小三岁糙汉,他夜夜低哄

嫁给小三岁糙汉,他夜夜低哄

舟舟陈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靳猛夜珩 更新时间:2026-03-06 19:51

舟舟陈打造的《嫁给小三岁糙汉,他夜夜低哄》是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故事中的主角靳猛夜珩历经磨难和挑战,奋起反抗邪恶势力并寻找真相。小说以其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令人惊叹的视觉效果而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情。”他看着那个字,又看看我,没有说话。月光如水,洒在我们身上。弄堂里很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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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十七年,我被夫家赶出家门。怀里抱着亡夫留下的五岁侄子夜珩。

    投奔的上海远亲转头就把我卖了。换了十根金条,把我嫁给码头扛活的糙汉。他叫靳猛,

    比我小三岁,满身力气,不识一个字。全弄堂都笑我这个书香**,掉进了泥潭里。

    可她们不知道,这男人半夜背着我发烧的侄子跑遍全城。更不知道,三年后,

    他红着眼将我抵在墙上,“芸芝姐,给我生个崽。”1朱门弃妇民国十七年,沪上。

    潮湿的霉味混着黄浦江的腥气,钻进我的鼻腔。我,戚芸芝,

    一个读了十七年圣贤书的书香闺秀,此刻正抱着五岁的侄子夜珩,

    站在一扇紧闭的朱漆大门前。门内,是我亡夫的家,如今,也是将我扫地出门的地方。

    “大嫂,不是我们不念旧情,实在是家里艰难。”小叔子隔着门缝,声音毫无温度。

    “你一个寡妇,带着个拖油瓶,总不能让我们周家养一辈子。”“这宅子,你趁早别惦念了。

    ”我攥紧了夜珩冰凉的小手,指甲掐进掌心。夜珩仰起脸,小声问:“婶婶,我们没家了吗?

    ”我喉咙发紧,一个字也说不出。夫君病逝不过半年,人情凉薄至此。我唯一的去处,

    只剩下沪上这位远房表舅。我变卖了身上最后一件首饰,换了两张去上海的船票。

    表舅家住在法租界,一栋漂亮的小洋楼。表舅妈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

    仿佛我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她给夜珩拿来昂贵的巧克力,又给我换上时髦的洋装。

    我以为在绝境中寻到了一丝暖意。直到三天后,她笑盈盈地对我说:“芸芝,你还年轻,

    总不能守一辈子寡。表舅妈给你物色了一门好亲事。”我心头一沉。“对方是码头的管事,

    姓靳,有房有院,就是年纪大了点,还带着两个孩子。”我还没开口,她就按住我的手。

    “你带着夜珩,人家不嫌弃,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你一个女人家,在上海滩怎么活?

    听舅妈的,嫁过去,吃穿不愁。”我如坠冰窟。原来这三天的热情,都是为了将我当作货物,

    卖个好价钱。我抱着夜珩,想连夜逃走。两个高大的男人堵在门口,面无表情。

    表舅从阴影里走出来,叹了口气:“芸芝,别逼我。”第二天,我被换上了一身刺眼的红衣。

    所谓的“好亲事”根本不是什么管事。当那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几乎要昏厥过去。

    他叫靳猛。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的臂膀是古铜色,肌肉虬结,像盘错的树根。

    他很高大,站在那里,像一座沉默的山。脸上有一道浅浅的疤,从眉骨划到脸颊,

    平添了几分凶悍。他浑身都是汗味和力气,眼神直愣愣地看着我,透着一股不加掩饰的审视。

    表舅妈喜气洋洋地收下十根金条,将我的手塞进他粗糙滚烫的大手里。“靳猛啊,

    我们家芸芝可是读书人,金贵着呢,以后就交给你了。”我浑身僵硬,只觉得一阵恶心。

    他比我小三岁。一个在码头扛包的苦力。我,戚芸芝,竟要嫁给这样一个糙汉。

    夜珩死死抓着我的衣角,害怕地躲在我身后,不敢看他。靳猛的视线从我脸上移开,

    落到夜珩身上,那股凶悍的气息收敛了些。他没说话,只是弯腰,

    一把将我们的行李扛在肩上,另一只手拎起一个大包袱。“走吧。”他的声音沙哑低沉,

    像被砂纸磨过。我别无选择。牵着夜珩,跟在他身后,走出了那栋困住我的漂亮洋楼。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我的人生,从云端跌落,摔进了最深的泥潭。

    2金笼囚雀靳猛的家,在一条拥挤杂乱的弄堂深处。一间低矮的石库门房子,

    只有一上一下两间房。空气里弥漫着油烟和劣质皂角的混合气味。他把行李放下,

    屋子震了震。“楼上,你们住。”他言简意赅。然后他转过身,从灶房里端出两碗面。

    白水煮的面,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他把其中一碗推到我面前,又把另一碗推给夜珩。“吃。

    ”他自己碗里,什么都没有。夜珩怯生生地看着他,不敢动筷子。我也没有胃口。

    “我们不饿。”我冷冷地说。靳猛看了我一眼,没再坚持,自己端起那碗清汤寡水的面,

    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我带着夜珩上了楼。楼上的小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旧桌子。

    床上的被褥虽然旧,却洗得干干净净,散发着阳光的味道。我抱着夜珩躺下,

    听着楼下男人粗重的呼吸声,一夜无眠。第二天,我成了整个弄堂的笑话。“听说了吗?

    靳猛那个蛮牛,娶了个文化人!”“还是个寡妇,带着个拖油瓶呢。”“啧啧,

    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那女人看着细皮嫩肉的,能受得了靳猛?”那些女人聚在水池边,

    一边洗衣,一边用尖刻的言语议论我。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传进我的耳朵里。我端着木盆,

    面无表情地走过去。她们立刻噤了声,用一种混合着鄙夷和好奇的眼神打量我。

    我默默地打水,洗脸,梳头。我的手腕很细,皮肤在清晨的阳光下白得透明。

    和周围那些粗糙黝黑的手臂,格格不入。一个胖女人故意把肥皂泡甩到我的盆里,

    阴阳怪气地说:“哟,戚**,不对,现在该叫靳家嫂子了。还习惯我们这儿的生活吗?

    ”我没理她。另一个女人凑过来:“靳猛那身力气,你受得了吗?

    他昨天晚上没把你折腾坏吧?”一阵哄笑。我的脸瞬间涨红,羞愤和屈辱涌上心头。

    我端起盆,转身就走。“装什么清高!还不是被男人睡的货!”身后的嘲笑更加肆无忌惮。

    我冲回屋子,关上门,背靠着门板滑落在地。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夜珩走过来,

    用小手帮我擦眼泪。“婶婶,不哭。”我抱住他,哭得更凶。靳猛每天早出晚归。

    他把挣来的钱,一分不少地放在桌上的一个铁盒子里。他话很少,我们一天也说不上三句话。

    “吃饭。”“睡觉。”“钱在盒子里。”他睡在楼下搭的简易铺盖上,

    把唯一的床让给了我们。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无形的鸿沟。我是落魄的书香**,

    他是底层的码头苦力。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被命运强行捆绑在一起。我对他,

    只有抵触和疏离。他给我买的肉包子,我一口不吃,转手给了夜珩。他打来热水让我烫脚,

    我直接倒掉。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抗拒,不再做这些多余的事。只是每天沉默地干活,

    沉默地把钱放进铁盒。日子就像一潭死水。直到那天,我带着夜珩去买米。

    3血性相护弄堂口有两个地痞,是这一带有名的无赖。他们看到我,眼睛都直了。

    其中一个黄牙咧着嘴,拦住我的去路。“哟,这不是靳猛新娶的小娘子吗?长得真水灵。

    ”另一个吹了声口哨,伸手就要来摸我的脸。“小娘子,跟那头蛮牛有什么意思,

    不如跟哥哥们玩玩?”我吓得后退一步,把夜珩紧紧护在身后。“让开!”我的声音在发抖。

    “脾气还挺辣。”黄牙笑得更猥琐了,“我就喜欢辣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我尖叫起来,用力挣扎。夜珩吓得大哭。周围的人都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敢上前。

    就在我绝望的时候,一声怒吼传来。“放开她!”是靳猛。他不知何时出现在巷口,

    双眼赤红,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他手里没拿东西,可那身骇人的气势,比任何武器都可怕。

    两个地痞愣了一下,随即骂道:“靳猛,**的想找死?”靳猛没有废话。

    他一个箭步冲上去,砂锅大的拳头直接砸在黄牙的脸上。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黄牙惨叫一声,满嘴的血和牙齿喷了出来。另一个地痞吓傻了,拔腿就想跑。

    靳猛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那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抱着腿惨嚎。靳猛踩着他的手,

    一字一句地问:“刚刚是哪只手碰的她?”地痞疼得涕泪横流,语无伦次地求饶。

    靳猛面无表情,脚下缓缓用力。“咔嚓!”是骨头断裂的声音。整个弄堂,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这血腥的一幕吓住了。靳猛解决完那两人,转过身,一步步朝我走来。

    他身上带着一股血腥气。夜珩吓得不敢出声。我也僵在原地,心跳如雷。我怕他。

    怕他那身不受控制的蛮力。他走到我面前,停下。他低头,看到我发红的手腕。

    那是刚刚被黄牙抓出来的印子。他的眉头狠狠皱起,眼神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

    他伸出手,似乎想碰我。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他的手僵在半空,然后缓缓收了回去。

    “回家。”他声音沙哑。他弯腰抱起还在抽泣的夜珩,转身往家里走。我跟在他身后,

    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他很粗野,很暴力。可刚刚,是他保护了我。回到家,

    他把夜珩放下,转身进了灶房。不一会儿,他端着一碗热水出来,里面泡着毛巾。

    他把碗放在桌上,闷声说:“敷一下。”然后就走下楼,不再上来。我看着那碗热水,

    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腕。第一次,我没有倒掉他给的东西。我用那条温热的毛巾,

    轻轻敷着手腕上的红痕。温热的感觉,似乎也传到了心里某个冰冷的角落。那天晚上,

    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又回到了被夫家赶出门的那天。小叔子刻薄的脸,和地痞猥琐的笑,

    交替出现。我被逼到角落,无路可退。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我面前。是靳猛。

    他一言不发,只用背影,就为我隔绝了所有的恶意。4寒夜暖灯那件事后,

    弄堂里清静了不少。再没人敢当着我的面说三道四。我和靳猛之间的气氛,也缓和了些。

    我不再对他冷眼相待,他看我的眼神,也不再那么直白。他依然话少,

    但会默默地把重活都干了。米缸空了,第二天就会满上。水缸没水了,他会连夜挑满。

    我开始学着在这个家里生活。我给他缝补被砂石磨破的衣衫,针脚细密。他拿到新衣服时,

    愣了很久,手指在上面摩挲了半天。我教夜珩念书写字,用的是我从娘家带来的旧书。

    靳猛干完活,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安静地听着。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

    给他凶悍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柔光。夜珩很聪明,学得很快。他渐渐不怕靳猛了,

    甚至会主动凑过去。“靳叔,这个字念什么?”靳猛会涨红了脸,

    局促地摆手:“叔……叔不识字。”夜珩眨眨眼,拉着他的大手,一笔一画地教他。

    “这个字,念‘家’。”靳猛看着夜珩,又看看我,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

    近乎羡慕的光。我心头微动。“你要是想学,我也可以教你。”我听见自己说。

    靳猛猛地抬头看我,眼睛里迸发出惊人的亮光。“真的?”“嗯。”从那天起,

    我们家多了一项活动。晚上,等夜珩睡了,我就在昏黄的油灯下,教靳猛识字。他的手很大,

    握笔的姿势很笨拙,像个孩子。但他学得很认真。每一个字,他都反复练习,

    直到写得工工整整。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他会像触电一样缩回去,耳根都红了。

    我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异样。这个在码头能以一敌十的男人,在我面前,

    却紧张得像个毛头小子。秋天的时候,上海连着下了一个星期的雨。天气骤然转凉。夜里,

    夜珩突然发起高烧,浑身滚烫,说胡话。我吓坏了,抱着他不知所措。上海人生地不熟,

    这么晚了,我去哪里找大夫?我急得直掉眼泪。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是靳猛。

    他听到动静上来了。他二话不说,拿了件厚衣服把夜珩裹好,背在背上。“跟我走。

    ”他撑开一把油纸伞,就冲进了瓢泼大雨里。我赶紧跟上。雨太大了,伞根本不管用。

    冰冷的雨水瞬间浇透了我们的衣服。靳猛背着夜珩,在湿滑的巷子里飞奔。他跑得很快,

    很稳。我几乎要跟不上。他把伞大半都遮在了夜珩头上,自己的后背和肩膀全暴露在雨里。

    我们跑了半条街,敲开了一家药铺的门。大夫被叫醒,给夜珩看了病,开了药。回来的路上,

    夜珩的烧退了一些,趴在靳猛宽阔的背上睡着了。靳猛的脚步慢了下来。雨也小了些。

    我们走在寂静的街道上,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和雨滴落在伞面的声音。“谢谢你。

    ”我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对他说谢谢。他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

    “他也是我的家人。”他闷声说。我的心,被这句话狠狠地撞了一下。家人。回到家,

    他让我先带夜珩去换干衣服。他自己,则在楼下用冷水胡乱冲了一下。我给夜珩喂了药,

    安顿他睡下。我下楼时,看到靳猛正在用一块破布擦头发。他身上还穿着湿衣服。我走过去,

    从他手里拿过布巾。他僵住了。我踮起脚,帮他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他的头发很硬,

    有些扎手。他一动不动,呼吸都屏住了。昏暗的灯光下,我能看到他脖子上暴起的青筋,

    和他滚动的喉结。一种暧昧又紧张的气氛,在小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

    “去……去把湿衣服换了,会生病的。”我的声音有些不稳。他“嗯”了一声,

    声音哑得厉害。他落荒而逃般地进了灶房。我站在原地,手心发烫,心跳得厉害。这个男人,

    正用一种最笨拙,也最真诚的方式,一点点凿开我冰封的心。5旧书传情夜珩病好后,

    彻底成了靳猛的“小尾巴”。“靳叔,我今天又多学了十个字!”“靳叔,你看我画的轮船!

    ”“靳叔,你什么时候回来呀?”夜珩一口一个“靳叔”,喊得亲热又自然。

    他成了我们之间最好的催化剂。靳猛每次从码头回来,不管多累,都会先抱起夜珩,

    把他举得高高的。夜珩的笑声,让这个逼仄的小屋,第一次有了“家”的温度。

    靳猛的识字课也一直在继续。他很有天赋,或者说,他足够用心。短短几个月,

    他已经能认识几百个常用字,甚至能磕磕巴巴地读一些简单的故事书给夜珩听。

    他看书的时候,眉头微蹙,手指点着字,一个一个地认。那认真的模样,让我觉得,

    他并不是一个只懂得用蛮力的糙汉。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只是以前,没人带他进去。一天,

    他下工回来,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他把纸包递给我,脸颊微红。“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愣住了。里面是几本旧书。是徐志摩的诗集,还有一本《浮生六记》。

    书页泛黄,边角都磨损了,但被包得很好。“你……怎么会买这个?”我惊讶地问。

    “听……听书店老板说,读书的女人都喜欢这个。”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看到,

    就给你买了。”我看着他,他黝黑的脸上,带着一丝讨好的、期待的表情。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却又重重地戳了一下。我知道码头苦力的工钱有多少。

    他省吃俭用,把钱都存起来,却舍得给我买这些“无用”的书。只因为,他知道我爱读书。

    他不懂风花雪月,却在用他最朴素的方式,来维护我曾经的世界。“花了多少钱?”我问,

    声音有些哽咽。“没……没多少。”他眼神躲闪。我怎么会不知道,在那个年代,

    书是很贵的。我把书紧紧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稀世珍宝。“谢谢你,我很喜欢。

    ”他咧开嘴,笑了。像个得到糖吃的孩子,满足又开心。那晚,我没有睡。我点着油灯,

    一页一页地翻看那本《浮生六记》。“芸娘未嫁时,书画为娱……”我看着书上的字,

    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曾经,我也以为自己会像芸娘一样,觅得一知己,红袖添香,

    诗画为伴。命运却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以为我的人生已经毁了。可现在,

    这个被我视为“泥潭”的男人,却笨拙地,想要把我失去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捡回来。

    我擦干眼泪,走到楼下。靳猛还没睡,他正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用一根木棍在地上练字。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停了下来。“怎么了,芸芝姐?”他现在都叫我芸芝姐。“没什么。

    ”我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我再教你一个字吧。”我在地上,一笔一画地写下了一个字。

    “情。”他看着那个字,又看看我,没有说话。月光如水,洒在我们身上。弄堂里很安静,

    只有远处传来的几声狗吠。我们靠得很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和他温热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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