荇草青青

荇草青青

千巷0212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李荇孙亭易安 更新时间:2026-03-17 16:01

荇草青青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塑造而闻名,由千巷0212精心创作。故事中,李荇孙亭易安经历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冒险,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力量。李荇孙亭易安通过勇气、智慧和毅力,最终克服了困难并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接生婆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李荇咬着布巾,汗水浸透了头发和衣衫。孙孟氏守在一旁,用温水给她擦汗,一遍遍说:“快了,快了。”……将带领读者探索一个奇幻又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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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荇草离塘民国二十三年的初春,冀中平原的风还带着刺骨的寒意。

    李荇坐在自家土屋的门槛上,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手指无意识地捻着洗得发白的衣角。

    那件蓝布衫已经短了一截,手腕处露出一小截冻得通红的皮肤。

    屋里传来母亲疲惫的呼唤:“荇儿,进屋来。”李荇应声起身,拍了拍衣裤上的尘土。

    屋内四壁空空,只有一张炕、一张破旧桌子和几个矮凳。三个弟弟蜷在炕角,

    五岁的四弟正吸着鼻涕,小脸冻得发青。“娘,爹还没回来?”李荇轻声问。母亲摇摇头,

    往灶里添了把柴火:“东家又叫去做杂活了,这个月的工钱还没结呢。

    ”她的声音里透着深深的疲惫,那是常年劳作和营养不良留下的印记。灶火噼啪作响,

    映着母亲过早斑白的鬓角。李荇记得母亲年轻时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母亲还会哼些小调,

    会在过年时用红纸剪窗花。可这些年,生活的重担一点一点压弯了她的腰,

    也磨灭了眼里的光。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父亲佝偻着背走进来。他脸上带着熟悉的愁苦神色,

    见了李荇,勉强扯出一个笑:“荇儿,帮爹倒碗水。”李荇赶紧从灶台上取来粗瓷碗,

    倒了半碗温水递过去。父亲接碗的手微微颤抖,水洒出来一些,

    在破旧的桌面上晕开深色的水渍。“又没要到工钱?”母亲低声问。父亲摇摇头,

    喝了一口水,这才开口:“东家说今年收成不好,要等麦子卖了才有钱。我看就是推脱。

    ”屋里陷入沉默,只有灶火还在噼啪作响。四弟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声接一声,

    小脸憋得通红。母亲急忙过去拍他的背,李荇递上水碗。

    看着弟弟瘦小的身躯因咳嗽而剧烈颤抖,李荇的心也跟着揪紧。“这样下去不行。

    ”父亲忽然说,声音低沉得像是从地底下传来,“荇儿不小了,该说亲了。”李荇身子一僵,

    手中的碗差点没拿稳。她低下头,不敢看父母的眼睛。母亲叹了口气:“她才十七。

    ”“十七不小了。”父亲说,“孙家沟的孙家来说过媒,孙家那小子叫孙亭,二十二了,

    老实本分,家里有五亩地,还能吃饱饭。”“我听说他娘不好相处。”母亲犹豫着说。

    “那都是传言。”父亲摆摆手,“再难相处,总比饿死强。嫁过去,荇儿能吃饱,

    还能偶尔接济家里一点。”李荇觉得喉咙发紧,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她想起村里那些出嫁的姐妹,有的过得好些,有的整日挨打挨骂。隔壁王家的二丫头,

    嫁过去三年,生了两个女儿,被婆家嫌弃,去年冬天投了河。捞上来时,

    身上都是青紫的伤痕。她想说自己不怕苦,不想嫁,但看着咳得撕心裂肺的弟弟,

    看着父母花白的鬓角,她一个字也说不出。夜深了,弟弟们都睡了,

    父母还在炕那头低声说话。李荇睁着眼望着黑漆漆的屋顶,

    想起父亲曾教她念的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是五年前的夏天,父亲从东家那里得了几个铜板,心情好,便教她认字。

    他说虽然家里穷,但女儿也该有个像样的名字,

    不像村里的丫头们就叫个“丫”“妞”“娣”。“荇,水草也。”父亲用树枝在地上画着,

    “《诗经》里说‘参差荇菜,左右流之’。荇菜虽不起眼,却顽强得很,有水就能活。

    ”如今,这株水草要离开生长的池塘,去往陌生的水域了。婚事定得很快。三月定亲,

    五月便过门。媒婆来家里说了三次,每次都说孙家如何如何好,孙亭如何如何老实。

    最后一次,父亲终于点了头。李荇的嫁妆简陋得可怜:两身半新不旧的衣裳,几块红布,

    一方母亲年轻时用过的铜镜。那铜镜边缘已经锈蚀,照出来的人影模糊不清,

    但母亲一直珍藏着,说是外婆留给她的。过门前一天,母亲拉着李荇的手,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荇儿,到了婆家要听话,手脚勤快些,受了委屈……”她顿了顿,

    声音哽咽,“忍着点。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李荇点点头,想笑一笑安慰母亲,

    嘴角却僵硬地扯不动。她看见母亲眼角的皱纹像干涸的土地一样裂开,

    看见父亲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那一夜,李荇几乎没睡。她摸着那方铜镜,镜面冰凉,

    映出她模糊的面容。十七岁,本该是如花的年纪,可她的脸上已经过早地染上了愁苦。

    2初入孙家次日清晨,一顶简陋的花轿停在了李家门前。没有鼓乐,没有鞭炮,

    只有几个亲戚邻居凑热闹。李荇穿着那身用红布匆忙改的嫁衣,头上盖着红盖头,

    被搀扶着上了轿。轿子摇摇晃晃地出发了。李荇透过盖头下方的缝隙,

    看见自家土屋渐渐远去,看见母亲站在门口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模糊的黑点。

    她的眼泪终于落下来,滴在红色的嫁衣上,晕开深色的痕迹。不知过了多久,轿子停下了。

    帘子被掀开,一只手伸了进来——宽大,粗糙,指节分明,指甲缝里还留着泥土的痕迹。

    李荇犹豫了一下,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那只手温热有力,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扶她下轿。

    透过盖头下方的缝隙,她看见一双黑色的布鞋,沾着些许泥土。拜堂仪式很简单。

    孙家的堂屋里挂着一张褪色的祖先画像,供桌上摆着几个干瘪的苹果。

    主婚人是村里的老先生,念了几句吉祥话,他们对着堂屋方向拜了三拜,

    便被送入了所谓的“洞房”——孙家的西屋。盖头被掀开时,李荇垂着眼,不敢抬头。

    屋子里安静得可怕,她能听见自己心跳如擂鼓。“你……饿不饿?”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

    带着些许局促。李荇这才敢抬眼看去。站在她面前的男人比她高一个头,肩膀宽阔,

    面孔方正,眉毛很浓,眼睛不大却透着朴实。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

    袖口磨得起了毛边。这就是孙亭,她的丈夫。孙亭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挠了挠头:“娘说让你先歇着,我去端点吃的来。”说完便转身出了屋。

    李荇这才有机会打量这间屋子。比自家略大一些,收拾得还算干净。一张土炕,一个衣柜,

    一张桌子,两个凳子。墙上贴着褪了色的年画,画上是抱着鲤鱼的胖娃娃,颜色已经黯淡,

    但还能看出当年的喜庆。不多时,孙亭端着一个粗瓷碗回来了,

    碗里是几个窝头和一小碟咸菜。“家里没什么好的,你先凑合吃点。”李荇小声道谢,

    接过碗,小口小口地吃着。窝头有些硬,咸菜很咸,但她吃得很仔细,一粒渣都不剩。

    孙亭坐在凳子上,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她。屋里安静得只剩下李荇咀嚼的声音。

    “我……我去打水给你洗漱。”孙亭忽然站起来,又出去了。这一夜,两人和衣而卧,

    中间隔着一条无形的线。李荇睁着眼到半夜,听着身边人均匀的呼吸声,

    听着窗外风吹过杨树的沙沙声,心里空落落的。这就是她的新婚之夜,

    没有想象中的羞涩甜蜜,只有陌生和不安。3婆母孙孟氏第二天天不亮李荇就醒了。

    她轻手轻脚地起身,穿上衣服,开始收拾屋子。地面是夯实的黄土,扫起来灰尘飞扬。

    她仔细地扫着每一个角落,连炕底下都不放过。刚把地扫完,

    门外传来一个声音:“起得倒早。”李荇转过身,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

    她瘦削,颧骨突出,眼神锐利如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脑后挽成一个紧实的髻。

    她穿着深蓝色的褂子,整个人给人一种干练利落的感觉。这就是孙孟氏,她的婆母,

    十里八乡有名的泼辣女人。李荇连忙低头:“娘,您起了。我这就去做饭。

    ”孙孟氏打量了她几眼,目光从她的脸扫到她的手,再到她的脚。那目光不像是婆婆看媳妇,

    倒像是买主在验货。李荇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手指不自觉地绞在一起。“厨房在那边。

    ”孙孟氏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听不出喜怒,“米在缸里,省着点用。”“是。”李荇应声,

    快步走向厨房。厨房不大,但收拾得井井有条。水缸、米缸、灶台、碗柜,

    每样东西都放在固定的位置。李荇生火,淘米,煮粥,又从墙角找出几个红薯,

    洗干净切了放在粥里一起煮。红薯是去年的,已经有些干瘪,但煮在粥里能增添些甜味。

    孙亭不知什么时候起来了,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忙活。“我来烧火吧。”他说。“不用,

    马上好了。”李荇轻声说。早饭时,孙孟氏坐在主位,孙亭和李荇分坐两侧。

    桌上是一盆红薯粥,一碟咸菜,几个窝头。孙孟氏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吃着。

    李荇不敢多吃,小半碗粥就放下了筷子。孙亭看了她一眼,

    夹了个红薯放到她碗里:“多吃点,地里活重。”孙孟氏抬眼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李荇,

    没说话,继续喝粥。饭后,孙孟氏吩咐李荇去喂鸡。孙家有五只母鸡,养在后院。

    李荇撒了把秕谷,看着鸡们争抢着啄食。阳光照在院子里,暖洋洋的。

    她忽然想起自家那两只瘦骨嶙峋的鸡,不知道弟弟们有没有记得喂。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李荇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做饭,洗衣,打扫,下地。她话很少,做事却利索。

    孙孟氏虽然不苟言笑,但也没刻意刁难她。孙亭话也不多,只是默默干活,

    偶尔在李荇干活时搭把手。一个月后的某天下午,李荇正在院子里晒衣服。春天的阳光很好,

    她把洗净的衣物一件件晾在麻绳上,用木夹子夹好。孙孟氏坐在屋檐下的小凳上,

    手里拿着针线,正在补一件衣服。“李荇。”孙孟氏叫住她。李荇心里一紧,放下手里的活,

    快步走过去:“娘,您叫我?”孙孟氏示意她坐下。李荇犹豫了一下,

    搬了个小凳坐在她对面。“你是这一辈里少有的女娃娃有名字的。”孙孟氏开口,声音平静,

    手里的针线不停。李荇不知她何意,小心翼翼地回答:“是我爹起的,他说虽然家里穷,

    但女儿也该有个名字。”“你爹读过书?”“识得几个字,上过两年私塾。

    ”孙孟氏点点头:“你们家可有人读过书?你可读过书?

    ”李荇摇摇头:“弟兄四个都没上过学。爹有时候教我们认几个字,但也就是几个。

    ”孙孟氏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李荇。她的目光不像平时那样锐利,

    反而带着某种审视和思索:“你可愿意读书?”李荇愣住了,

    以为自己听错了:“娘您说什么?读书?我么?”“对,你。”孙孟氏的表情很认真,

    “你婆母我呀,也读书,也识字。女子并非只有做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

    还可以有自己的思想,至少不用围着灶台和家里人团团转,那样多浪费年华呀。

    ”李荇完全懵了。在她的认知里,女子读书是城里**才有的福分,

    是她们这些农家女想都不敢想的事。村里的女孩,能认得自己的名字就算不错了。

    “我……我能行吗?”她怯怯地问。“怎么不行?”孙孟氏笑了,

    这是李荇嫁过来后第一次看见婆母笑。那笑容让她的脸柔和了许多,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

    “我让亭儿教你,正好,你们也熟悉熟悉。”4挑灯夜读当晚,

    孙亭从杂物间翻出一本泛黄的书。书页边缘已经磨损,有些地方还被虫蛀了,

    封面上写着《三字经》三个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是我小时候用过的,娘教我的。

    我学得不好,你别笑话。”油灯下,孙亭指着书上的字,

    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李荇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李荇学得很认真。

    她发现孙亭教她时,声音会不自觉地放轻柔,手指指着字时会微微颤抖。他并不擅长表达,

    但很有耐心,一个字重复多遍也不厌烦。油灯的光晕染黄了书页,也染黄了他们的脸庞。

    “这个‘初’字,是开始的意思。”孙亭解释着,“人之初,就是人刚生下来的时候。

    ”李荇点点头,用手指在桌面上依样画葫芦。她的手因为常年劳作而粗糙,

    手指上还有细小的裂口,但写字时却异常专注。从那天起,每天晚上,只要不忙,

    孙亭都会教李荇认字。从《三字经》到《百家姓》,再到一些简单的诗词。

    孙孟氏有时会坐在一旁听,偶尔插几句话,解释字义,讲一些典故。“这个‘孟’字,

    是我的姓氏。”一天晚上,孙孟氏指着书上的字说,“孟子,孟母三迁的故事知道吗?

    ”李荇摇头。孙孟氏便讲起了孟母为了儿子教育三次搬家的故事。她的声音不高,

    但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李荇听得入神,忽然觉得这个被人说成泼妇的婆母,

    肚子里竟有不少墨水。“您怎么会识这么多字?”一天,李荇忍不住问。孙孟氏正在纳鞋底,

    闻言抬头,眼神有些悠远:“我娘家原本也是读书人家,后来家道中落了。我爹说,

    女子识字明理,比男子更重要,因为女子要相夫教子,若是自己糊涂,如何教得好子女?

    ”她顿了顿,手里的针线穿过厚厚的鞋底,发出轻微的“噗噗”声:“我们当家的很心疼我,

    他就说我不必做我不想做的,想看书就去,反正家里体力活有他呢。

    ”“那您为什么……”李荇话说一半,停住了。“为什么这么厉害?”孙孟氏替她把话说完,

    苦笑了一下,“因为我男人太老实,太软弱。若是我再不强硬点,这个家,谁护着?

    ”李荇忽然明白了。那些关于孙孟氏泼辣的传言背后,

    是一个女人为了保护家人不得不竖起的铠甲。在这个乱世,软弱就意味着被欺负,

    意味着活不下去。5田间岁月秋天到了,地里的玉米熟了。李荇和孙亭一起去收玉米,

    孙孟氏在家做饭。玉米秆比人还高,穿行其间,叶片划在脸上生疼。孙亭走在前面,

    不时回头看看李荇,见她额头上满是汗珠,便说:“歇会儿吧。”两人坐在田埂上。

    远处是金色的田野,近处是忙碌的农人。孙亭从怀里掏出两个煮鸡蛋,

    递给李荇一个:“娘让带的。”李荇接过,小口小口吃着。鸡蛋是家里母鸡下的,

    平时舍不得吃,都攒起来换盐换针线。能在干活时吃到一个煮鸡蛋,已经是难得的享受。

    孙亭看着她,忽然说:“你学字学得真快,比我当年强多了。”李荇脸一红:“是你教得好。

    ”孙亭摇摇头,望向远方:“娘说得对,女子也该读书识字。你要是生在大户人家,

    说不定能成个才女。”“我现在这样就很好。”李荇轻声说。这是真心话。虽然日子清苦,

    但至少能吃饱,还能读书认字。这已经是她从前不敢想的生活了。孙亭转头看她,

    眼神温柔:“等明年收成好了,我去镇上给你买本诗集。”李荇心里一暖,点了点头。

    冬天来了,北风呼啸。屋里烧着炕,还算暖和。李荇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

    孙孟氏不让她干重活,只让她做些轻省的。孙亭更是小心,

    每天晚上都会烧好热水端给她泡脚。“多泡会儿,对身体好。”孙亭说,

    蹲在地上帮她试水温。李荇看着丈夫低垂的头,看着他粗壮的手指小心地拨动盆里的水,

    心里涌起一股暖流。这个男人不善言辞,却用最朴实的方式表达着关心。除夕夜,

    孙家难得包了饺子。虽然馅里肉少菜多,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屋里热气腾腾,

    显得格外温馨。孙孟氏甚至拿出一小壶自家酿的米酒,给每人都倒了一点。“来年,

    咱们家添丁进口,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孙孟氏举杯,脸上带着难得的笑容。

    李荇摸着隆起的肚子,心里充满期待。孩子会在春天出生,那时候田野里应该开满了花。

    6易安出生第二年春天,李荇生下了一个女儿。生产的过程很艰难。从清晨疼到傍晚,

    接生婆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李荇咬着布巾,汗水浸透了头发和衣衫。孙孟氏守在一旁,

    用温水给她擦汗,一遍遍说:“快了,快了。”终于,一声响亮的啼哭划破了黄昏的寂静。

    接生婆把孩子抱给李荇看时,她有些担心地看向孙孟氏。村里人重男轻女,

    许多人家见生了女儿,脸色都不会好看。没想到孙孟氏接过孩子,仔细端详,

    笑了:“这丫头,眉眼像你爹。”她转头对李荇说,“好好养着,女儿也好,贴心。

    ”李荇松了口气,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不知是疼的,还是感动的。“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孙孟氏说。李荇想了想,说:“叫易安吧,孙易安。没什么高深莫测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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