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找我三十年,见面第一件事,是让我带全家出国

亲生父母找我三十年,见面第一件事,是让我带全家出国

望长白 著

《亲生父母找我三十年,见面第一件事,是让我带全家出国》的剧情蜿蜒曲折,伏笔埋的好,王大强李翠花娇娇作为主角,每一个人物都有他出现的意义,很棒的一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青年把鱼肚子上的肉剔下来,放到我碗里,“这是咱妈最拿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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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遗弃三十年,我在荷兰长大成人。一通DNA匹配,

    让我找到了“哭着等我回家”的亲生父母。可他们要的,从来不是我。是钱,是身份,

    是出国。是我在荷兰的一切。我开始查当年的真相。然后发现——他们不是失去我。

    是亲手丢掉了我。第一章:红棉袄阿姆斯特丹郊外的四月,郁金香开得没心没肺。

    我站在卧室窗前,看着窗外的风车一圈一圈地转。三十岁生日这天,什么都很好,

    只是我心里空着一块。玛莎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没回头。

    我知道是她——她的脚步声永远是轻的,像怕踩疼什么。小时候我发高烧,

    她端着一盆水在我床边坐了一夜,每次换毛巾都先把水拧干,再用手背试温度。

    她不是那种常常把“爱”挂在嘴边的人,可她照顾我的样子,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更像母亲。

    “苏菲。”她把一个泛黄的包裹放在我床边,“这是你来到家里的时候,

    身上带着的唯一一样东西。”我转过身。那个包裹用一块旧布包着,

    布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我和汉斯一直觉得,你像一颗漂洋过海的种子。

    ”玛莎摸了摸我的头发——她的手很白,落在我黑色的头发上,颜色差得很明显,

    “现在你长大了。如果你想知道那阵把你吹来的风是从哪儿起的,我们支持你。

    ”我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件红棉袄。针脚很粗,里头的棉絮已经发黑了。

    我把它拎起来的时候,有几根棉絮飘出来,落在玛莎擦了三遍的床头柜上。棉袄很小,

    比我的手掌大不了多少。我试了一下,连手腕都塞不进去。这就是我来时的全部家当。

    汉斯站在门口,靠着门框,没进来。他是那种不擅长表达感情的荷兰男人,

    但他在后院给我搭了一间树屋,从六岁住到我十四岁。他只会用木头说话。“去找吧。

    ”他说,“人不能像浮萍一样活着。”那天晚上,我在那个叫“宝贝回家”的跨国平台上,

    提交了自己的DNA样本。第二章:那声“娇娇”大数据时代,奇迹发生得比想象中快。

    一个月后,平台志愿者打电话来,声音激动得发颤:“苏菲女士,对比成功了!

    在安徽的一个小县城,有一对夫妇找了女儿三十年。所有指标都吻合。”我坐在事务所里,

    手里的咖啡凉了都没发现。接下来的视频通话,我准备了一肚子的问题。

    但看到屏幕里那对夫妇的瞬间,所有问题都堵在了嗓子眼。女人很瘦,颧骨凸出来,

    头发白了大半。她凑近镜头,像是要把屏幕看穿。看到我的脸,她突然嚎啕大哭,

    整个人往后倒,被旁边的男人扶住。“我的儿啊!我的娇娇啊!”她的声音劈了,

    像被刀割过的竹子,“妈总算找到你了!”男人也红了眼眶,嘴唇哆嗦着,

    半天才挤出一句:“像……太像了。跟你妈年轻时一模一样。”他说的中文,我能听懂,

    但总觉得隔了一层。我六岁前一直待在国内的孤儿院,可来荷兰这么久,

    这门语言早就被荷兰语磨钝了。但“娇娇”这两个字我听得很清楚——那是我的名字,

    是他们给我取的名字。我张了张嘴,用生涩的中文喊了一声:“爸,妈。”那边哭得更凶了。

    女人——李翠花——她捂着胸口,像是要喘不上气。“娇娇,你……别恨我们。

    ”她断断续续地说,“当年我和你爸在城里打工,把你留在老家让你爷爷带。

    谁知道那老东西心狠啊!他嫌你是女娃,又嫌家里穷养不活,趁我们不在家,

    偷偷把你抱走扔到了镇上孤儿院……等我们回来,他骗我们说你生急病死掉了,

    连坟头都没给我们指一个!”男人——王大强——在旁边捶胸口:“我们找了你**十年啊!

    直到去年那老东西临死前,才吐了真言,说他造了孽,把你扔了。我们这心,

    被刀剜了一样……”我看着屏幕里破旧的背景、掉皮的墙面、桌上那碗看不清是什么的剩菜。

    我的心软了。不是因为他们哭得多惨。是因为那个红棉袄。它在我的抽屉里,

    我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摸一下。棉絮发黑,针脚很粗。我那时候真觉得,做这件衣服的人,

    是念着我的。第三章:回乡回国那天,王家所在的村子拉起了横幅。

    “欢迎苏菲(王娇娇)回乡认亲”——红底白字,被风吹得哗哗响。村口站满了人,

    还有扛摄像机的。我穿着在阿姆斯特丹定制的西装,手里提着两大箱伴手礼。

    脚下的路是泥的,高跟鞋踩进去,**要费点劲。李翠花从人群里冲出来。她跑得很快,

    快到我觉得她会摔倒。她一把抱住我,整个人都在抖。她的骨头硌得我生疼,但她抱得很紧,

    像要把三十年的分量都勒进我身体里。“我的命根子啊!”她的声音从胸腔里挤出来,

    又尖又哑,“妈对不起你!让你在外面流浪了三十年!那死老头子死得早,

    不然我非得挖了他的坟给你谢罪!”她的眼泪蹭在我西装上,湿了一大片。我站在那里,

    两只手不知道该放哪里。最后我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王大强站在旁边,手里夹着烟,

    眼圈红了。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领口的扣子掉了两颗。他没说话,

    只是不停地念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天晚上,王家摆了酒席。八张桌子,

    从堂屋一直摆到院子里。菜是李翠花亲手做的,红烧肉、炖鸡、炸鱼、蒸香肠,

    盘子摞着盘子。“娇娇,吃这个。”李翠花把一块红烧肉夹到我碗里,

    筷子上的油滴在桌面上,“你在国外吃不到这些。”“姐,尝尝这个。

    ”一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青年把鱼肚子上的肉剔下来,放到我碗里,“这是咱妈最拿手的。

    ”他叫王耀祖。李翠花说,他是弟弟,我走后第二年生的。“你爷爷说家里得有个后,

    才留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李翠花的声音低下去,像在说一件见不得人的事。

    王耀祖憨憨地笑,眼神却在我手腕上的表上停了一下。“姐,听说你在国外开大公司?

    ”他问。“只是个小事务所。”我说。“有出息啊!比我们要强百倍。”王大强在旁边接话,

    声音很响,像在跟整桌人说话,“娇娇啊,既然认亲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你爷爷造的孽,

    爸妈用下辈子还你。”**在椅背上,看着头顶那盏摇晃的白炽灯。屋里很吵,油烟味很重,

    方言我也听不太懂。可那一刻,我竟然真的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什么地方。

    第四章:烟我在村子里住了半个月。第一周,一切都很美好。我给家里换了**家电。

    洗衣机、冰箱、空调,都是县城里最好的牌子。王大强站在新空调底下,仰着头看了半天,

    说:“这玩意儿,比镇上张书记家的还大。”我给他办了体检套餐。他身体没什么大毛病,

    就是抽烟太多,肺不太好。我劝他戒烟,他嘿嘿笑,说:“抽了一辈子,戒不掉了。

    ”我给李翠花买了一对金镯子。她戴上以后,把手伸到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然后突然哭了。

    她说:“你姥娘当年出嫁的时候,就想要一对金镯子,穷,买不起。

    她要是知道她外孙女这么有出息,在底下也能闭眼了。”那几天,

    我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第二周,开始变了。先是王耀祖。他走到我面前,

    说手机坏了,能不能借点钱买个新的。我给了他三千块。过了两天,他又来了。“姐,

    ”他搓了搓手,“那个……我那些朋友都有笔记本电脑,就我没有。”我犹豫了一下,

    还是给了。然后是李翠花。她叹气,说耀祖的对象黄了,因为买不起城里的房。

    她说:“娇娇,你现在有本事了,帮帮你弟。也不用多,凑个首付就行。”我说我想想。

    她的笑容僵了一瞬,随即又夹了一块红烧肉到我碗里,声音比刚才更软了:“不急,

    你慢慢想。”再然后是王大强。他说想翻修房子,说这房子住了三十年,漏雨漏得厉害。

    他说:“娇娇,你现在是咱家的顶梁柱了。”我没有立刻答应。那天晚上,

    我听见他们在屋里说话。声音不大,但我听清了几个字。

    “急什么……慢慢来……”“她心软……再磨几天……”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那盏白炽灯晃了一夜。但真正让我起疑的,是另一件事。有一天下午,我从镇上回来,

    路过村口的小卖部。老板娘叫住我,递给我一包烟:“你爸落这儿的。”“我爸经常来?

    ”“天天来。”老板娘笑了,“你回来以后,他可阔气了。天天抽二十块的烟,

    以前都抽五块的。”我愣了一下。来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了,他抽的是最劣质的那种。

    他每次点烟都要犹豫一下,像舍不得。他的手指黄得发黑,烟瘾很重,

    但在我面前永远只抽半根就掐灭。“他还说什么了?”我问。

    老板娘压低了声音:“他跟人说,他家娇娇回来了,在荷兰当大老板,

    过不了多久就要接全家去国外享福了。”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回到家,

    李翠花正在厨房忙活。王耀祖在院子里打游戏。王大强坐在堂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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