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滤镜破碎现场

青梅竹马滤镜破碎现场

扶老奶奶过马路的鸡腿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砚清周叙白 更新时间:2026-04-03 18:37

十分具有看点的一本爽文《青梅竹马滤镜破碎现场》,类属于短篇言情题材,主人公是陆砚清周叙白,小说原创作者叫做扶老奶奶过马路的鸡腿,故事内容梗概:“顺手的事。”“我只是不想看你们丢人。”“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是在帮你。”这些话简直成了他的口头禅。我们班女生私底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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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我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我叫苏晚,南京人,从小住在秦淮区一条种满梧桐的老街上。

    如果你问我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事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暗恋了邻居家哥哥整整六年,

    最后发现人家只把我当需要投喂的流浪猫。这件事说起来丢人,但我决定把它写下来,

    以此祭奠我逝去的青春,顺便警醒所有分不清“对你好”和“喜欢你”的女孩子们。

    故事要从我十二岁那年说起。那年我刚上初一,搬家到了这条街上。

    隔壁住着一家姓周的人家,他们家儿子周叙白,大我三岁,高一,长得好看,成绩好,

    会弹钢琴,还会在雨天帮我拎书包。我妈第一次见到他,

    转头就对我说:“你看看人家周叙白,再看看你。

    ”我那时候正蹲在门口啃鸭血粉丝汤里的鸭腿,满嘴油光,

    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少年穿着白色校服,背着书包站在夕阳里,冲我笑了一下,

    眼睛弯弯的,像秦淮河畔被风吹皱的春水。我嘴里的鸭腿突然就不香了。准确地说,

    我噎住了。这就是我和周叙白的初遇。现在看来,那完全是一场单方面的“滤镜加载事故”。

    我把一个邻居哥哥正常的友善行为,用我青春期刚开始发育的少女心进行了过度渲染,

    然后在脑子里循环播放了六年。周叙白确实对我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

    他会在我忘带钥匙的时候从自家阳台翻过来给我送饭,会在我考试考砸的时候帮我补习数学,

    会在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本书,扉页上写着“祝晚晚学业进步”。

    他甚至记得我对花粉过敏,所以从来只送书,不送花。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细心成这样,

    你说这谁能顶得住?我当时觉得,这要不是喜欢,那什么才是喜欢?

    于是我开始了一场漫长而隐秘的暗恋。我会在他放学回家的时候假装刚好出门倒垃圾,

    会在他弹琴的时候趴在阳台上假装看风景,会把他送我的每一本书都包上书皮,

    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我妈一度以为我突然热爱学习了,

    感动得差点给我烧高香。我暗恋周叙白这件事,藏得不算好,但也没人发现。

    因为我在他面前表现得格外正常——正常的学妹,正常的邻家妹妹,

    正常的、不会让人产生任何联想的异性朋友。我甚至练就了一项绝技:在他面前,

    我的心跳可以加速到一百二,但面部表情管理稳如泰山。如果暗恋是一门学科,

    我大概能考上南大。二、情敌她实在令人难以讨厌转折发生在我高一那年。周叙白大一,

    在南京本地上大学,周末会回家。那年秋天的一个周六,他带了一个女生回来。

    等等——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年龄线,不然你们肯定会骂我数学不好。我初一的时候,

    周叙白高一,大我三岁。等我上了高一,他应该是高三,怎么可能是大一?好的好的,

    我承认我前面写快了。实际上,周叙白上学比我早一年,他五岁就上了小学,而我六岁才上。

    所以实际年龄差是三岁,但年级差是四岁。我初一,他高一。我高一,他已经大一了。

    那个女生站在梧桐树下,穿着米白色的毛衣,长发披肩,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形——跟我当年看周叙白的表情如出一辙。“晚晚,

    这是我同学,沈一然。”周叙白介绍说,语气稀松平常,但他看那个女生的眼神,

    我在六年的暗恋生涯里从未见过。

    那是一种很温柔的、带着小心翼翼的、像是捧着一件易碎品的眼神。我站在自家门口,

    手里攥着刚买的鸭血粉丝汤,感觉汤汁烫得我手心发疼。沈一然冲我笑了笑,

    说:“你就是晚晚呀?叙白经常提起你,说邻居家有个特别可爱的小妹妹。”小妹妹。

    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却像三根针,精准地扎在了我暗恋六年的心脏上。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在周叙白的叙事里,我是“邻居家的小妹妹”。

    不是“隔壁那个女孩子”,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小妹妹”。这个定位,

    从头到尾,都没有变过。按照正常的剧本走向,我应该把沈一然当成头号情敌,咬牙切齿,

    暗中较劲,想方设法地破坏他们的关系。我也确实是这么打算的。第一次正式交锋,

    是在周叙白家的饭桌上。周妈妈请我去吃饭,沈一然也在。我坐在餐桌前,

    面无表情地夹了一块红烧肉,

    脑子里飞速运转着“如何不动声色地让情敌出丑”的一百种方法。然后沈一然开口了。

    “晚晚,你是不是在准备月考?我听说你物理不太好,我正好是物理专业的,

    要不要我帮你看看?”我冷笑一声,心想:呵,想在我面前展示你的学霸人设?

    想让我欠你人情?想让我在周叙白面前显得不如你?我正准备高冷地拒绝,

    周叙白在旁边补了一句:“一然物理竞赛拿过省一等奖,你让她帮你看看,比你瞎琢磨强。

    ”我……好吧,为了我的物理成绩,尊严可以暂时放一放。于是周六下午,

    沈一然坐在我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给我讲受力分析。她讲得很耐心,画图工整,思路清晰,

    比我物理老师讲得好一万倍。讲完一道大题,她抬头看我,笑着说:“你其实挺聪明的,

    就是之前基础没打好。没关系,我们慢慢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真的很好看。

    不是那种刻意讨好的好看,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让人觉得温暖的好看。我攥着笔,

    突然觉得自己的敌意有点站不住脚。但这还不足以让我放弃暗恋。真正让我动摇的,

    是第二件事。那年冬天,南京下了一场大雪。我放学回家,

    在巷子口看到周叙白和沈一然站在雪地里。周叙白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

    一圈一圈地绕在沈一然的脖子上,然后低头帮她系好。沈一然仰头看着他,鼻尖冻得红红的,

    眼睛里却亮晶晶的。他们站在漫天大雪里对视,谁都没有说话,但那个画面美得像电影截图。

    我躲在墙角,看着这一幕,心里涌上来的不是嫉妒,

    而是一种奇怪的、酸涩的、但又有点柔软的情绪。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去年冬天,

    我也忘带围巾了。周叙白看到我缩着脖子走在路上,把他的围巾递给了我。我当时心跳如雷,

    觉得这是天大的浪漫。但现在我看着沈一然脖子上的那条围巾,忽然明白了区别在哪里。

    周叙白把围巾递给我的时候,说的是:“戴上吧,别感冒了,你妈该说我没照顾好你了。

    ”语气随意,像是在关照一个不太让人省心的妹妹。而他给沈一然系围巾的时候,

    什么都没说。他的动作很慢,很轻,像是怕弄疼她。他低着头,睫毛上落了一片雪花,

    他都没有去拂。那种小心翼翼,是装不出来的。我站在雪地里,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

    不是因为吃醋,而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从来没有被周叙白那样喜欢过。

    那些我以为的“喜欢”,其实只是他这个人本身就很好。他对谁都好,对邻居妹妹好,

    对同学好,对路边的流浪猫也好。我不是特殊的那个。这个认知像一盆冷水,

    从头顶浇到脚底,冰得我直哆嗦。但奇怪的是,在冰水之中,我反而清醒了一点。

    后来的事情更加“雪上加霜”——我越来越发现沈一然这个人,是真的很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我甚至觉得,如果我是周叙白,我也会喜欢她。

    她会在周妈妈腰疼的时候,默默买好膏药送过去;她会记住我的考试时间,

    在考前给我发消息加油;她甚至在我生日的时候,

    送了我一套物理真题集——虽然这个礼物直男到令人发指,但扉页上她写了一行字:“晚晚,

    你不必成为任何人,你做自己就很好。”我捧着那本真题集,在房间里坐了很久。

    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没办法讨厌沈一然。不是因为我不够喜欢周叙白,

    而是因为沈一然这个人,值得被喜欢。她配得上周叙白所有的温柔,

    而周叙白也配得上她所有的美好。他们是那种站在一起,

    会让你觉得“般配”这个词就是为他们发明的人。高二那年春天,我在阳台上浇花,

    看到周叙白和沈一然在巷子里散步。周叙白手里拿着一杯奶茶,沈一然凑过去喝了一口,

    然后皱着鼻子说太甜了。周叙白笑着摇摇头,把奶茶扔进了垃圾桶,

    转身去旁边的店里重新买了一杯三分糖的。我看着这一幕,忽然笑了。

    我对着空气小声说了一句:“算了,祝福你们吧。”说完之后,我愣了两秒,

    然后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哭。六年的暗恋,在这一刻,轻描淡写地画上了句号。没有撕心裂肺,

    没有歇斯底里,只有一个女孩子在阳台上,对着春天的风,轻轻地放过了自己。

    这件事说起来有点好笑——我花了六年时间喜欢周叙白,却只花了几个月时间,

    就被我的“情敌”策反了。如果这不算人间惨剧,那什么算?三、转校生这种东西,

    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人放下周叙白之后,我的生活进入了一段平淡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偶尔和闺蜜出去吃鸭血粉丝汤,日子过得像秦淮河的水,波澜不惊。然后高三开学第一天,

    班主任领进来一个转校生。男生,高个子,皮肤很白,五官深邃,嘴唇很薄,

    看起来就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他站在讲台上,目光懒洋洋地扫了一圈教室,

    声音不高不低地说:“陆砚清,从上海转来的。”没了。没有“请多关照”,

    没有“希望能和大家成为朋友”,甚至连个多余的字都没有。他报完名字就直接走下讲台,

    坐到最后一排的空位上,掏出一本书开始看。全班同学面面相觑:这人什么来头?

    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拽什么拽,上海来的了不起啊?后来我才知道,陆砚清这个人,

    确实挺了不起的——不是了不起在成绩或家世上,而是了不起在,

    他是那种能把人气死但你拿他完全没办法的人。我和他的第一次交锋,

    发生在他转来的第三天。那天物理课,老师出了一道难题,全班鸦雀无声。

    我恰好之前在沈一然的辅导下恶补过这类题型,于是举手回答了问题,答得行云流水,

    老师表扬了我。我得意洋洋地坐下去,

    听到后排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第三步用错了方法,虽然答案对了,但过程是错的。

    考试这样写,扣一半分。”我转过头,看到陆砚清单手撑着下巴,眼皮都没抬,

    语气平淡得像在念天气预报。我……老师看了看黑板,沉默了三秒,

    说:“陆砚清同学说得对,苏晚同学,你的方法确实有问题。”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下课之后,我气势汹汹地走到他桌前,准备跟他理论。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微上翘,

    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干嘛?来感谢我帮你纠正错误?”“谁要感谢你!

    ”我压低了声音,“你就不能在课后跟我说吗?非要当着全班的面拆台?”他歪了歪头,

    表情无辜:“可是课后我就忘了。”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苏晚,你是淑女,

    你不能打人。后来我发现,陆砚清这个人对谁都这样。他不是针对我,他是针对所有人。

    他会在数学课代表收作业的时候说“你昨晚的作业第三题做错了”,

    会在班长宣布班级活动的时候说“这个方案可行性为零”,

    会在体育委员组织跑步的时候说“这个配速太慢了,你是老年人吗”。

    他的毒舌覆盖范围之广、打击面之大,堪称人形吐槽机。但奇怪的是,

    全班居然没有人真的讨厌他。因为他每次毒舌完之后,都会用实际行动帮人解决问题。

    说数学课代表作业做错了,他会把正确的解法写一遍递过去;说班长的方案不可行,

    他会连夜做一份新方案发到班群里;说体育委员配速慢,他会主动在前面领跑,

    把速度控制在刚好让所有人都能跟上的程度。他帮了所有人,但从来不承认自己在帮忙。

    “顺手的事。”“我只是不想看你们丢人。”“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是在帮你。

    ”这些话简直成了他的口头禅。我们班女生私底下讨论他,一致认为:陆砚清这个人,

    嘴是淬了毒的,但心是软的。我对此嗤之以鼻——直到我发现,他对我的“毒舌”,

    好像比对别人多了一点什么。具体表现在:他会在食堂“偶遇”我,

    然后嫌弃地说:“你又吃鸭血粉丝汤?天天吃这个,你不腻吗?

    ”然后把自己盘子里的糖醋排骨夹给我,“帮我吃掉,我不想浪费。”——后来我才知道,

    他根本就不喜欢吃糖醋排骨,他是特意打的。他会在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恰好”走在我后面,

    嫌弃地说:“你走路不看路的吗?前面有个坑你没看到?”然后走到我外侧,

    把我往里推了推。——后来我才知道,那条路他根本不顺路,他住校,我走读。

    他会在下雨天“恰好”多带一把伞,嫌弃地说:“南京的天气跟你的脑子一样,说变就变。

    ”然后把伞塞给我,自己冒着雨跑回宿舍。——后来我才知道,他看了天气预报,

    知道那天要下雨。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都没有多想。因为陆砚清这个人,对谁都毒舌,

    对谁都“顺手帮忙”,我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特殊的。而且,

    我那时候的心思还在“如何提高物理成绩”和“高考之后报什么学校”上,

    根本没有余力去分析一个毒舌男的微表情。现在回想起来,我只能说:苏晚,你是真的迟钝。

    比南京早高峰的公交车还迟钝。四、南京那么大,我们却总是撞见高三的日子过得飞快,

    转眼就到了高考。我考得还不错,分数够上了南京本地的大学。我妈喜极而泣,

    觉得我这个“除了吃鸭血粉丝汤啥也不会”的女儿居然能考上大学,简直是医学奇迹。

    我选择了留在南京。一方面是习惯了这座城市,

    喜欢春天鸡鸣寺的樱花、秋天玄武湖的银杏、冬天夫子庙的灯会,

    还有一年四季都吃不腻的鸭血粉丝汤。另一方面——好吧,我承认,

    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妈说“你走了谁帮我收快递”。大学开学那天,

    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进了校园。南京的九月还很热,梧桐树的叶子绿得发亮,

    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铺了一层碎金。我站在宿舍楼下,正在费力地搬行李箱,

    忽然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不费吹灰之力地提起了我的箱子。

    “你是来上大学的还是来搬家的?这么重的箱子,你装了砖头?”这个声音,这个语气,

    这个让人想打人的措辞——我抬头,看到陆砚清站在我面前。他比高中时又高了一些,

    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头发比之前短了一点,露出好看的眉骨。他低头看着我,

    嘴角挂着那个熟悉的、欠揍的似笑非笑。“你——你怎么在这?!”我震惊得差点咬到舌头。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提着我的箱子往楼里走,头也不回地说,

    “哦,忘了告诉你,我报了南大。”我站在原地,大脑当机了三秒。上海人,

    跑来南京读大学?“你不是上海的吗?你为什么不留在上海?”他停下脚步,

    回头看了我一眼,表情淡淡的:“南京鸭血粉丝汤比较好吃。”我……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确实又成了校友。而且不幸的是,我们的学院挨在一起,食堂是同一个,

    图书馆是同一个,连去地铁站的路都是同一条。南京这么大,我们却总是撞见。

    大学里的陆砚清,毒舌功力不减当年,甚至还有所精进。大一冬天,我在图书馆复习到很晚,

    出来的时候发现下雪了。我站在门口瑟瑟发抖,正在犹豫要不要冲出去,一件外套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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