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是那种最老式的、发出昏黄光晕的白炽灯,灯罩的边缘积了一层薄薄的油垢,
让本就不甚明亮的光线更添了几分朦胧。灯光下,是一张褪了色的方形折叠桌,
桌腿已经有些不稳,下面垫着几张折起来的硬纸板。我叫江平,此刻,我正小心翼翼地,
将一碗热气腾腾的长寿面,端放在这张桌子的中央。面是手擀的,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
用高筋面粉反复揉捏、醒发,才擀出这么一捧粗细均匀、口感筋道的面条。汤是骨头汤,
我从菜市场相熟的猪肉铺老板那里,软磨硬泡,要来的一根别人剔剩下的大棒骨,
小火慢炖了足足三个小时,汤色奶白,香气四溢。面条上,
卧着一个金黄色的、煎得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旁边还点缀着几根我特意多花了两块钱买来的、翠绿的小油菜。
在如今这个物价飞涨的城市里,这样一碗用尽心思的长寿面,成本不超过十五块钱。但这,
已经是我能为我唯一的兄弟——沈修,准备的、最丰盛的二十岁生日大餐了。“修儿,快来!
面要坨了!”我冲着里屋喊道。里屋的门帘被掀开,一个清瘦的身影走了出来。他就是沈修,
比我小两岁,皮肤很白,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略带病态的白。他的眉眼很精致,
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却有些淡,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带着几分脆弱和忧郁的气质。
他穿着一件我淘汰下来的、洗得发白的旧T恤,显得有些宽大,更衬得他身形单薄。“哥。
”他看着我,叫了一声,嘴角习惯性地向上弯了弯,露出一个浅浅的、干净的笑容。
就是这个笑容,让我觉得,我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所有的辛苦和劳累,都值了。我和沈修,
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我比他大两岁,从我记事起,他就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我的身后。
他从小身体就不好,三天两头生病,性格又内向,不爱说话,总被别的孩子欺负。于是,
保护他,就成了我这个“哥哥”与生俱来的使命。谁抢他的玩具,我冲上去打跑;谁骂他,
我第一个骂回去;食堂里分的肉,我总是偷偷夹到他的碗里。十八岁那年,
我们一起离开了孤-儿院。我没读过多少书,早早地就踏入了社会,干过工地,送过外卖,
现在,在一家餐厅的后厨帮工,每天和油烟、汗水打交道。我拼了命地打三份工,
租下了这间位于城中村的、只有二十平米的破旧出租屋,就为了能给他,给我们两个,
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沈修的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但他很聪明,读书很有天赋。
我咬着牙,把大部分的收入,都用来供他上了一所还不错的职业高中,学设计。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他将来能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吹着空调,敲着键盘,
当一个体面的设计师,再也不用过我们这种苦日子。“哥,你又给我做长寿面。
”沈修走到桌边坐下,看着那碗面,眼神里有感动,也有一丝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废话!二十岁生日,多大的事儿!
”我一巴掌拍在他瘦削的后背上,力道却很轻,“这叫仪式感,懂不懂?过了今天,
你就是大人了!快吃!尝尝哥的手艺有没有退步!”他拿起筷子,乖巧地“嗯”了一声,
挑起一根面条,吸溜一声,吃了进去。“怎么样?”我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好吃。
”他抬起头,对我笑了笑,“哥做的面,永远是最好吃的。”1我心满意足地笑了。这时,
我从身后,像变戏法一样,又端出了一个小小的、只有四寸大的水果蛋糕。蛋糕上,
插着两根数字蜡烛,一个“2”,一个“0”。“当当当当!还有惊喜!
”我将蛋糕放在他面前,“这可是我托西饼店的老板,用最好的奶油给你做的!
花了我一百二十块大洋呢!我半个月的伙食费啊!”沈修看着那个小小的蛋糕,
眼睛瞬间就红了。他低下头,声音有些哽咽:“哥……你对自己,
都没这么好过……”“行了行了,大男人的,哭什么。”我心里一酸,
却还是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催促道,“快!许个愿,吹蜡烛!”他点点头,闭上眼睛,
双手合十,在昏黄的灯光下,那张清秀的脸,显得无比虔诚。我看着他,心中充满了憧憬。
我在想,等他毕业了,找到工作了,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到时候,
我就给他换个大点的蛋糕,
再给他买一部他念叨了很久的、最新款的设计用电脑……就在这时,“咚咚咚”的敲门声,
突兀地响了起来。我和沈修都愣住了。我们在这座城市,没什么朋友。更不会有人,
在这种时候,来我们这个破旧的出租屋。“谁啊?”我警惕地问了一声。门外,没有人回答。
敲门声,却变成了更加沉重、更加有压迫感的“叩、叩、叩”。我皱了皱眉,
对沈修说:“你先吹蜡-烛,我去看看。”我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向外看去。外面,
站着几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他们身材魁梧,神情冷漠,
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肃杀的气息。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催缴房租的,
或者是来找麻烦的。我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而就在此时,
一个为首的、看起来像是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对着猫眼的方向,微微鞠躬,
用一种极其恭敬的语气,缓缓开口道:“少爷,我们是来接您回家的。老爷,就在楼下等您。
”少爷?老爷?我彻底懵了。这是什么情况?拍电影吗?我还没反应过来,身后的沈修,
却在听到这句话的瞬间,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如纸,手中的筷子,“啪嗒”一声,
掉在了地上。他的身体,在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2“修儿,你怎么了?认识他们?
”我回过头,看着沈修那副仿佛见了鬼一样的表情,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沈修没有回答我,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那扇薄薄的木门,眼神里充满了恐惧、抗拒,
还有一丝……我从未见过的、深深的绝望。“哥……别开门。”他用近乎哀求的声音对我说,
“求你了,别开门。”外面的敲门声,还在继续,一声比一声沉重,仿佛敲在我的心上。
“少爷,”那个管家模样的男人,声音依旧恭敬,却多了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
“老爷的耐心是有限的。您已经任性了二十年,该回家了。”二十年?我心里一震,
猛地看向沈修。他今年,正好二十岁。一个荒诞到极点的念头,
不受控制地从我心底冒了出来。难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沈修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我们一起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一起在冬夜里挤一张小床取暖。他的过去,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怎么可能……就在我心乱如麻的时候,那扇早已不堪重负的木门,
再也承受不住外面的压力。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门锁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直接撞开,
整个门板向内倒了下来,重重地砸在地上,激起一片灰尘。几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
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分列两旁,将我们这间狭小破旧的出租屋,衬托得更加寒酸和不堪。
我下意识地,将沈修护在了身后,抄起墙角的拖把,色厉内荏地吼道:“你们想干什么?!
私闯民宅是犯法的!我要报警了!”然而,没有人理会我的叫嚣。他们所有人的目光,
都越过了我,落在了我身后的沈修身上。紧接着,
个穿着一身深色手工定制西装、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气场强大到让人无法呼吸的中年男人,
缓缓地,从门口走了进来。他大约五十岁左右,面容儒雅,但那双深邃的眼睛,
却像鹰隼一样锐利,带着久居上位的威严和审视。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块我叫不出名字,
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表。他一出现,整个房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我感觉自己,
像是被一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个男人,我似乎……在电视上,
或者某个财经杂志的封面上,见过。京圈首富,沈巍!那个掌控着庞大的商业帝国,
一句话就能让整个行业抖三抖的传奇人物!
他……他怎么会出现在我们这个连蟑螂都嫌弃的破地方?!我彻底懵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而沈巍,没有看我一眼。他的目光,从进门开始,就牢牢地,锁死在了我身后的沈修身上。
那眼神,极其复杂。有愤怒,有心疼,有无奈,还有一丝……深藏的愧疚。“……沈修。
”他开口了,声音低沉而沙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身后的沈修,
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他死死地抓住我的衣角,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二十年了。”沈巍看着沈修,又环视了一下我们这间家徒四壁的出租屋,
眼中闪过一丝痛心疾首,“你就住在这种地方?”“你就……过着这样的日子?
”“跟我回家。”他说,语气不是商量,而是命令。沈修没有说话,只是把头埋得更深了。
沈巍似乎也失去了耐心。他身后,一个保镖,
端着一个极其精美的、看起来就无比昂贵的蛋糕盒子,走了上来。沈巍接过蛋糕,
一步一步地,走到我们的面前。他无视了我这个举着拖把的“拦路虎”,将蛋糕,
递到了沈修的面前。然后,他看着沈修那张苍白的、倔强的脸,
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充满了复杂情感的语气,一字一句地,缓缓说道:“儿子,生日快乐。
”“爸,来接你回家了。”……儿子?……爸?我的大脑,在听到这两个字的瞬间,
彻底宕机了。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耳边,是巨大的、尖锐的轰鸣声。
我手中的拖把,“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我难以置信地,缓缓地,低下头,
看着那个被我护在身后、我照顾了二十年的、我以为是世界上最可怜的孤儿兄弟。而他,
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我,也没有看那个自称是他父亲的男人。他的沉默,
就是最残忍的……默认。那一刻,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原来,
我照顾了二十年的孤儿兄弟,是在体验人间疾苦的太子爷。原来,
我引以为傲的“长兄如父”,我掏心掏肺的付出和守护,都只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一个,
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的,可悲的笑话。3沈修最终还是被带走了。他没有反抗,
也没有挣扎。在沈巍那不容置疑的命令下,他像一个失去了灵魂的木偶,默默地,
跟着那群黑衣保镖,走出了这间他住了两年的出租屋。从头到尾,他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甚至,连一句“对不起”,或者一句“谢谢”,都没有。
仿佛我这个与他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哥哥”,
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可以被轻易抛弃的背景板。那群人来得快,去得也快。
当楼下那几辆我只在电视上见过的、价值不菲的黑色轿车,绝尘而去时,
我们这间破旧的出租屋,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不,比往日,更宁静。静得,让人心慌。
静得,只剩下我一个人,粗重的呼吸声。我依旧站在原地,像一尊被风化了的石像,
维持着那个可笑的、保护的姿势。桌上,那碗我用尽心思做的长寿面,已经冷掉了,
面条吸干了汤汁,坨成了一团,看起来黏黏糊糊的,让人毫无食欲。
旁边那个小小的、插着“20”字样蜡烛的生日蛋糕,孤零零地摆在那里。它的主人,
已经坐上了豪车,去享用那个由京圈首富,亲自为他带来的天价蛋糕了。我走过去,伸出手,
用指尖,轻轻地,蘸了一下那廉价的奶油,放进嘴里。甜得发腻。腻得,让我有点想吐。
我看着眼前这狼藉的一切,突然,毫无征兆地,笑了起来。先是低低的、压抑的嗤笑,然后,
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疯狂。我笑着,笑着,最后,蹲在地上,抱着头,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到底,在笑什么?我是在笑我自己。笑我这二十年来的,自作多情。
笑我这二十年来的,自我感动。笑我这二十年来的,愚不可及。我回忆起,孤儿院里,
我为了给他抢一个馒头,被比我高大的孩子打得鼻青脸肿。他躲在我的身后,哭着,
帮我擦嘴角的血。我回忆起,刚离开孤儿院那年冬天,我们身无分文,
只能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我把身上唯一一件厚外套,脱下来,盖在他的身上,自己抱着胳膊,
冻得瑟瑟发抖。我回忆起,我为了给他凑够上职业高中的学费,一天打三份工,
累到在餐厅后厨,端着盘子都能睡着。拿到工资的那天,我第一时间,就是带着他,
去吃了-顿他念叨了很久的肯德基。我回忆起,他生病发高烧,我背着他,在深夜的街头,
跑了三条街,才找到一家还没关门的诊所。医生说再晚来一会儿,就要烧成肺炎了。
……一幕一幕,像是刻在我骨子里的记忆,此刻,却都变成了一把把最锋利的刀,狠狠地,
剐着我的心。我以为,我是在拯救他,是在给他一个家,是在当他唯一的依靠。原来,
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人家是太子爷,是天之骄子。我这点微不足道的、穷酸的付出,
在他和他那个首富父亲看来,算得了什么?或许,在他们眼里,我江平,
不过是太子爷在民间“历劫”时,一个比较尽职尽责的、临时的、免费的……小厮罢了。
现在,太子爷“历劫”结束,要回宫了。我这个小厮,自然,也就该被丢弃了。
巨大的荒谬感和被欺骗感,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我死死地包裹住,让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上蹲了多久。直到,窗外的天色,渐渐泛白。我才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
站起身。我走到桌边,端起那碗已经冷透了的长寿面,走到水池旁,毫不犹豫地,
“哗啦”一声,全部倒进了下水道。然后,我又拿起那个小小的生日蛋糕,
将它扔进了墙角的垃圾桶里。做完这一切,我感觉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也随着那碗面,
那个蛋糕,一起,被永远地,丢弃了。是那份我珍视了二十年的,兄弟情。
还是……那个天真、愚蠢、以为只要对别人好,就能换来真心的,我自己?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从今天起,我江平,再也没有兄弟了。我只是,一个人了。
4沈修离开后的第三天,我像是得了一场重感冒,浑身无力,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我向餐厅请了假,整日整夜地,将自己关在那间空荡荡的出租屋里。屋子里,
还残留着沈修生活过的痕-迹。书桌上,放着他画了一半的设计图;床头,
是他看了一半的书;衣柜里,还挂着几件他没来得及带走的、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这些曾经让我感到温暖和熟悉的物件,此刻,却像一根根针,扎得我眼睛生疼。
我试图不去想他,但他的影子,却无孔不入。我甚至,还会下意识地,在做好饭后,
喊一声:“修儿,吃饭了。”喊出口,才反应过来,这个屋子里,早已经,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巨大的空虚和失落,几乎要将我吞噬。但比失落更强烈的,
是一种被背叛的、无处发泄的愤怒。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哪怕,只是透露一丝一毫?
他把我当成什么了?一个可以随意欺瞒的傻子吗?这二十年的朝夕相处,难道,
都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表演吗?这些问题,像毒蛇一样,盘踞在我的心里,日夜啃噬着我。
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被带走得那么匆忙,什么都没留下。或许,他根本,
就没想过要再联系我。就在我快要被这种情绪逼疯的时候,门,又响了。
还是那“叩、叩、叩”的、沉稳而有礼的敲门声。我的心,猛地一跳。会是他吗?
是沈修回来,想跟我解释什么吗?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门边,猛地拉开了门。门外,
站着的,不是沈修。而是那个自称是管家、我曾在财经杂志上见过的,沈巍的心腹——陈伯。
他的身后,依旧跟着两个面无表情的黑衣保镖。“江先生,您好。”陈伯对我微微鞠躬,
脸上挂着职业性的、无可挑-剔的微笑。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有事?”我的声音,
冷得像冰。“是沈先生,派我来的。”陈伯说着,从他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
拿出了一样东西。一张支票。他将支票,用双手,恭敬地,递到我的面前。“江先生,
这是沈先生的一点心意。”陈伯的语气,依旧温和,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般的味道,
“沈先生说,感谢您这些年来,对我们家少爷的照顾。少爷他……以后会有更好的生活,
有更广阔的未来。你们……毕竟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以后,为了少爷好,也为了您自己好,
就……不要再联系了。”我低头,看了一眼那张支票。上面的数字,让我呼吸一窒。
一的后面,跟着一、二、三、四……七个零。一千万。这个数字,
对于我这个连一万块存款都没有的穷光蛋来说,不亚于一个天文数字。它足以,
让我在这个城市,买一套不错的房子,开一家自己的小店,
再也不用过那种打三份工、累死累活的日子。它足以,让我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沈巍,
不愧是首富。出手,真是阔绰。他用这一千万,来买断我-和沈修二十年的兄弟情。
他用这一千万,来告诉我,我这二十年的付出,我这二十年的掏心掏肺,在他眼里,
就值这个价。他用这一千万,来羞辱我,践踏我,将我那点可怜的、仅存的自尊,踩在脚下,
碾得粉碎。我看着那张轻飘飘的支票,又看了看陈伯那张带着虚伪微笑的脸。一股怒火,
从我的脚底,直冲天灵盖!我猛地伸出手,一把,夺过了那张支票。陈伯的脸上,
露出了一丝了然的、不出所料的微笑。在他看来,我这种穷人,在这种巨大的诱惑面前,
除了欣喜若狂地接受,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张足以改变我一生的支票,“刺啦——”一声,撕成了两半!然后,
是四半,八半,十六半……我将那些碎纸屑,狠狠地,砸在了陈伯的脸上!
“你回去告诉那个姓沈的!”我指着他的鼻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吼着,“我江平,
把他儿子当亲弟!不是为了有一天,能卖个好价钱!”“我这二十年,不是他用一千万,
就能买断的!”“让他,带着他的臭钱,给我滚!”“滚——!
”我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兽,发出了最愤怒、也最无力的咆哮。陈伯被我的反应,
惊得后退了两步,脸上的微笑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鞠躬,然后,带着他的人,转身离去。
关上门,我背靠着门板,缓缓地,滑坐在地上。刚才的愤怒和力气,仿佛被瞬间抽空了。
我知道,我撕掉的,不仅仅是一张支票。更是我-和沈修之间,最后的一丝联系,
最后的一点可能。从今以后,我们,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再无瓜葛。
5在富丽堂皇得如同欧洲宫殿一般的沈家庄园里,
沈修正在经历他人生中最漫长、也最痛苦的“适应期”。他被带回来的第一天,
就被一群顶级的医生和营养师,进行了全面的身体检查。结论是,长期营养不良,
伴有轻微的贫血和胃病。于是,他每天的餐桌上,
都摆满了各种他叫不出名字的、据说营养价值极高的山珍海味。但他吃在嘴里,却如同嚼蜡,
没有丝毫味道。他怀念的,是江平为他做的那碗热气腾腾的、卧着一个荷包蛋的长寿面。
他被迫换下了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穿上了由世界顶级设计师,
为他量身定制的、价值不菲的手工西装。但他觉得,那柔软昂贵的布料,像枷锁一样,
捆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怀念的,是那件宽大的、带着淡淡洗衣粉味道的旧T恤,
那让他有安全感。
他住进了比他之前那个出租屋大上百倍的、带独立泳池和家庭影院的豪华卧室。但他每晚,
都躺在那张柔软得能把人陷进去的大床上,睁着眼睛,直到天亮。他怀念的,
是那个小小的、能听到隔壁江平轻微鼾声的里屋。这个金碧辉煌的、属于他的世界,
对他而言,却像一个巨大而华丽的牢笼。而那个将他关进牢笼的人,就是他的父亲,沈巍。
沈巍试图用最极致的物质,来弥补他二十年来的亏欠。他为沈修买下了最新款的**版跑车,
为他在公司的董事会里,安排了副总裁的职位,为他请来了最好的礼仪老师和商业顾问。
他想把沈修,打造成一个合格的、完美的继承人。但他,却从未真正地,坐下来,
问一问沈修:“儿子,你想要什么?”父子之间,爆发了第一次激烈的冲突。
起因是沈修想回那个出租屋看看。“爸,我想回去一趟。
”沈修对正在书房里处理文件的沈巍说。“回去?回哪里去?”沈巍连头都没抬。
“回……我和我哥住的地方。”沈修的语气,有些迟疑。听到“哥”这个字,沈巍的眉头,
明显地皱了一下。他放下手中的钢笔,抬起头,目光锐利地看着沈修:“那个叫江平的?
我已经派陈伯去处理了。以后,你不许再跟他有任何来往。”“处理?你怎么处理的?!
”沈修的情绪,激动了起来,“你是不是给他钱了?爸!
你怎么能用钱去……”“我为什么不能?”沈巍打断了他,语气冰冷而强硬,“他照顾了你,
我给他钱,天经地义。我们沈家,不欠任何人的人情。”“那不是人情!那是我哥!
”沈修的脸涨得通红,第一次,对他这个陌生的父亲,发出了反抗的怒吼,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放肆!”沈巍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
强大的气场瞬间压了过来,“我才是你唯一的亲人!沈修,你给我搞清楚你的身份!
你是沈家的继承人!你未来的世界,是商业,是资本,是运筹帷幄!
而不是那个小混混、那个社会底层!他只会拖累你,成为你人生的污点!”“他不是污点!
”沈修的双眼通红,倔强地,与自己的父亲对视着,“没有他,我根本活不到今天!
在你眼里,他是底层,是混混。但在我眼里,他比你们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干净一万倍!
”“你……”沈巍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指着沈修,“我告诉你,从今天起,没有我的允许,
你不准踏出这个庄园一步!给我好好反省反省!”说完,他便叫来了保镖,将沈修,
软禁在了他的卧室里。沈修被关在房间里,
看着窗外那片修剪得无比精致、却毫无生气的巨大花园,心中,充满了无力感和绝望。
他知道,他和他哥,真的,已经被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彻底隔开了。他掏出手机,
想给江平打电话。但他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江平的手机号码。过去,他们朝夕相处,
从不需要这种东西。而现在,当他想联系他时,却发现,自己连一个号码都不知道。
他第一次,如此痛恨这个将他与过去彻底割裂开的,新世界。6江平撕掉支票后的日子,
过得浑浑噩噩。他像是被抽掉了主心骨,每天除了去餐厅后厨机械地洗碗、切菜,
就是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出租屋,对着墙壁发呆。他想过搬家,
想彻底离开这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但他仅有的那点积蓄,连付新房子的押金都不够。
他像一只被困在蛛网上的小虫,动弹不得,只能任由那些名为“回忆”和“背叛”的丝线,
将自己越缠越紧。他瘦了很多,原本还算结实的身板,现在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
餐厅后厨的王大厨,看他状态不对,还好几次劝他:“小平,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你这脸色,比死鱼还难看。要不请几天假,好好休息休息?”江平只是摇摇头,说没事。
他能有什么事呢?不过是,养了二十年的弟弟,突然变成了遥不可及的豪门太子爷。不过是,
自己二十年的付出,被人家用一千万,轻飘飘地打发了。这种事,说出去,谁信?谁又会懂?
这天晚上,江平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出租屋。他刚准备开门,却发现,门口,静静地,
站着一个人。一个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是沈修。
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灰色休闲装,头发也精心打理过,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精神了不少。
但他的脸色,依旧苍白,眼神里,充满了疲惫和……一种深深的愧疚。四目相对,
两人都愣住了。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还是江平,先回过神来。
他没有问他怎么来了,也没有问他过得好不好。他只是,面无表情地,侧过身,打开了门,
冷冷地说了一句:“有事?”那语气,像是在对待一个,上门推销的陌生人。沈修的身体,
明显地僵了一下。他看着江平那张写满了“生人勿近”的脸,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
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最终,他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精美的、烫金的请柬,
递了过去。“哥……”他还是,习惯性地,叫出了这个称呼,“下周六,是我……是我们家,
为我举办的回归宴会。我……我想你来。”他的声音,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和……祈求。江平没有接那张请柬。他只是冷笑了一声,那笑声,
充满了自嘲和讽刺。“回归宴会?”他说,“沈家大少爷的宴会,我一个在后厨洗碗的,
配去吗?”“去了,是让我看你们家有多富丽堂皇?还是让我看,你这个大少爷,
是怎么和那些名门闺秀,谈笑风生的?”“沈修,哦不,沈少爷,”江-平的每一个字,
都像一把刀子,扎在沈修的心上,“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你又何必,
再来假惺惺地,演这出兄弟情深的戏码?你不累吗?”“我不是在演戏!”沈修的情绪,
激动了起来,“哥,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哥!”“别!”江平猛地打断他,“我担不起!
我就是一个穷光蛋,一个孤儿院出来的泥腿子!我可高攀不起你们沈家!”他几乎是,
将沈巍的助理羞辱他的那些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沈修。沈修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他看着江平眼中那浓得化不开的恨意和失望,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
狠狠地攥住,疼得无法呼吸。他知道,他说再多,都显得苍白无力。他将那张请柬,轻轻地,
放在了门口那个破旧的鞋柜上。然后,他深深地,看了江平一眼,那眼神里,
有千万般的话语,最终,却只化作一句沙哑的、近乎绝望的低语。“……哥,我会等你。
”说完,他转过身,落寞地,消失在了黑暗的楼道里。
江平看着鞋柜上那张与这个破旧出租屋格格不入的、华丽的请柬,心中,五味杂陈。
他想把它扔掉,但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他知道,沈修的邀请,是真诚的。
但他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去,还是不去?
去见识一下那个将他和沈修彻底隔离开的、遥不可及的世界?去亲眼看看,
他这二十年的付出,到底,养出了一个怎样的“金凤凰”?江平的心,乱了。7最终,
江平还是决定去。他不是为了沈修那句“我会等你”。他只是想去看看。亲眼看看,
那个属于沈修的、真正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想,让自己,彻底地,
死了那条名叫“兄弟情”的心。周六晚上,江平按照请柬上的地址,
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又转了两趟地铁,
才来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富人云集的半山别墅区。门口的保安,
看到他这一身加起来不超过两百块的地摊货,和脚上那双沾着泥点的帆布鞋,眼神里,
充满了鄙夷和怀疑。“站住!干什么的?”“我……我来参加宴会。
”江平拿出那张烫金的请柬,递了过去。保安狐疑地接过,看了一眼,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那眼神,仿佛在说“就你这样,也配进这里?”但他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打开了闸门。
江平走进别墅区,感觉自己,像是闯入了一个光怪陆离的童话世界。每一栋别墅,
都像一座小型的宫殿,灯火通明,极尽奢华。草坪修剪得像绿色的地毯,空气中,
都弥漫着一股金钱的味道。他找到了沈家的庄园。那简直不是别墅,
而是一座真正的、占地广阔的城堡。门口,停满了各种他只在电视上见过的豪车。
一个个穿着华丽晚礼服、珠光宝气的宾客,谈笑风生地,从他身边走过,看向他的眼神,
都像是在看一个不小心闯入的、肮脏的异类。强烈的、前所未有的自卑感,像潮水一样,
将江平淹没。他感觉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他甚至,连走进那扇金碧辉煌的大门的勇气,
都快要失去了。就在他准备转身逃离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他。“哥!”是沈修。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头发精心打理过,整个人,在璀璨的灯光下,
耀眼得像一个真正的王子。他快步地,从台阶上跑下来,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