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法院正式宣判。我和所有关心这个案子的人都来到了法庭,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陈志远穿着囚服被带到被告席,他看起来比开庭时更加憔悴,眼神中满含绝望。
苏晴雯也坐在被告席上,虽然脸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她的神情很紧张。
审判长拿起判决书,开始宣读:"被告陈志远,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拍摄他人私密影像罪、传播他人私密影像罪、**罪等多项罪名。
鉴于其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拒不认罪悔改,
本法庭判决如下:""陈志远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责令其向受害人林雨欣等人退赔经济损失。"听到这个判决,
我松了一口气。二十五年,意味着陈志远要到五十多岁才能出狱。这个惩罚是应得的。
"被告苏晴雯,犯诈骗罪,但鉴于其在审理过程中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且系从犯,本法庭判决如下:""苏晴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缓刑?这意味着苏晴雯不用坐牢,
但要在社会上接受五年的监督考察。苏晴雯听到判决后,如释重负地哭了起来。
她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眼中满含感激。陈志远听到自己的判决后,彻底崩溃了。
他大声喊叫:"我不服!我要上诉!这个判决不公正!"安静!"审判长严厉地敲击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