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哄长公主,当三年替身后我不装了精选章节

小说:为了哄长公主,当三年替身后我不装了 作者:崽不爱吃鱼 更新时间:2025-11-08

我当了沈钰三年替身,学他抿唇笑,学他抚琴姿势,学他病弱咳嗽。直到正主回朝,

长公主扔给我一袋金珠:“你该走了。”我躬身谢恩,转头就掀了边境十八城。她大婚那日,

我铁骑踏碎皇城,剑尖挑着她下巴:“殿下猜猜,现在谁像谁?

”沈钰突然咳着血笑起来:“你永远学不会,她最爱我哪种模样。

”我反手一剑刺穿他咽喉:“蠢货,你死了她就只能看我了。”(一)我又梦见那双眼睛了。

深潭似的,带着点怜惜,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醒来时,枕边还残留着梅香,

是长公主殿下最爱的味道。我披衣起身,走到窗边那张焦尾琴前,指尖按在弦上,

模仿着那人的姿态。沈钰抚琴时,小指总会微微翘起,尾指第一节关节绷紧,

带着矜贵和易碎感。“阿钰,今日身子可爽利些了?”门外传来环佩轻响,是萧姝来了。

我迅速调整面部表情,让唇角牵起一个三分虚弱,七分温柔的笑意,随后转身,

躬身:“劳殿下挂心,只是昨夜贪凉,有些咳嗽,不碍事的。”声音也拿捏得极好,

不高不低,带着点沙哑,仿的是沈钰惯有的音色。萧姝穿着一身胭脂红宫装,明媚张扬,

她走到我面前,冰凉的手指抚上我的脸颊,摩挲着我眼角那颗,被她亲手点上的,

与沈钰一般无二的小痣。“说了多少次,莫要贪凉,你身子骨本就弱。”她语气带着嗔怪,

却又不是真的在对我说,“本宫让人炖了川贝雪梨,待会儿用了。”“谢殿下。

”我垂下眼睫,遮住眸底的情绪。三年前,边境战乱,我家破人亡,

是萧姝从流民堆里捡到了我,她说我有一双像极了沈钰的眼睛。沈钰,镇北侯世子,

她心尖上的青梅竹马,年少时便惊才绝艳,因体弱被送去江南将养,最近边境不稳,

侯爷战死,他才即将回朝。而我,不过是赝品,是暂时慰藉她思念之情的玩意儿。这三年,

我学沈钰走路说话,学他蹙眉浅笑,学他因旧疾而引发的咳嗽,

学他一切被她记得的细枝末节。我住在长公主府最大的院落里,用着最好的东西,

当着最见不得光的替身。她需要时,我是阿钰。她不需要时,我什么都不是。比如现在。

(二)沈钰回京那日,整个长安都轰动了。镇北侯世子,不仅带着父辈的荣光,

更在归途中以残弱之躯设奇计,大破敌军先锋,携赫赫军功而归。皇帝龙心大悦,

亲自出宫门相迎。萧姝也去了,她把我留在府里,临走前,特意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复杂,藏有对我这赝品的怜悯。我站在阁楼上,远远望着城门方向。那里旌旗招展,

人声鼎沸,即使隔得这么远,我也能想象出沈钰骑在马上,接受万民朝拜的样子。

定然是苍白的脸,紧抿的唇,还有那双,和我很像,却又截然不同的眼睛。他的眼睛里,

含着的是世家公子的傲骨。而我呢,我低头看着自己这双因长期模仿,显得不像自己的手,

唇角勾起一抹冷嘲。傍晚,萧姝回来了,满面春风,眼角眉梢满是喜悦。

她径直来到我的院子,身后跟着的侍女捧着锦袋。“他回来了。”她看着我,笑容疏离,

“你做得很好,这三年,本宫很满意。”她示意侍女将锦袋递给我,

金珠碰撞发出诱人的响声。“这些金珠,够你富贵一生。你走吧,离开长安,永远别再回来。

”她说得轻描淡写,像在打发一个用了三年的旧物什。我沉默着,没有去接那袋金珠,

只是慢慢抬起头,用她最熟悉,属于沈钰的眼神看着她,带着不解:“殿下,要赶我走?

”萧姝皱了皱眉,有些不耐我这逾矩的表演,又或许是看在三年情分,

她放软了些语气:“不是赶你走。是沈钰回来了,你明白吗,他回来了,

你就不必再……”不必再存在了,我懂了。我微微躬身,行了一个标准的礼,

声音如常:“是,谢殿下三年恩典,草民,告辞。”我没有拿那袋金珠,转身走进内室,

只收拾了几件衣物,还有我偷偷藏起来的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走出长公主府侧门时,

夕阳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回头看了一眼这座金碧辉煌的牢笼,三年了,

我扮演着另一个人,都快要忘了自己原本的名字。我叫,谢停云。一个本该在三年前,

就和边境那座殉城,一起埋葬的名字。(三)我没有离开长安,

在一处不起眼的暗桩住了下来。“主上,边境十八城的暗线已全部启动,只等您一声令下。

”黑影跪伏在地,声音有些发颤。三年前,我不是被萧姝无意捡到的。

那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局,父亲战死,城池将破,我作为守城将领的独子,被亲兵拼死送出。

我知道,想要复仇,想要夺回失去的一切,蛰伏是最好的选择。而有什么地方,

比敌人眼皮底下更安全,有什么身份,比一个无依无靠,

只能依附于人的玩意儿更不引人注目?长公主府的三年,我利用萧姝的权势和资源,

暗中联络旧部,培植势力,将触角延伸到帝国的各个角落。沈钰的喜好,习惯,

乃至他的人际关系,都在我日复一日的模仿中,被摸得一清二楚。我饮下一杯冷酒,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通知下去,可以开始了。”第一个消息传回长安时,

萧姝正和沈钰在御花园赏梅。边境急报,原本臣服的戎族突然发难,连下三城,朝野震动。

第二个消息接踵而至,戎族大军中出现了一个无名无姓军师,用兵如神,手段诡谲,

策反了边境几位守将,不到一月,十八座边城,尽数易主。而被降服的各部将领,

打着复仇的旗号,矛头直指长安。皇帝慌了,连下数道旨意,要求各地兵马勤王。朝堂上,

有人提议让新晋的镇北侯世子沈钰挂帅。沈钰确实有才,但他身子骨虚弱,且对彪悍的戎族,

和边境地形并不熟悉,更别说这场战争背后,站着的是我。我站在阴影里,看着皇城方向,

听着沈钰一次次被召入宫中议事,得知他愈发病弱,得知萧姝如何担忧他。真有趣,

这份担忧何曾真正落在过我身上。(四)大军压境的进程飞快,

他们以为对手是茹毛饮血的戎族,却不知是我谢停云三年隐忍,步步为营布下的天罗地网。

我旧部的精锐,吞并收编的各路势力,加上戎族的铁骑,加上各部将领,无人可挡。

我们不像是在攻打,更像是在接收,很多城池不等我们进攻,城门便从内部打开。三年,

足够我做很多安排。兵临长安城下那日,是阳光明媚的晴空。万里无云,长安城内张灯结彩,

鼓乐喧天。因为今天,是长公主萧姝与镇北侯世子沈钰大婚的日子。皇帝想用这场婚事,

来冲散恐慌,稳定民心,真是天真得可笑。我骑在战马上,穿着玄色铠甲,

面具遮住了我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萧姝迷恋的眼睛。“攻城。”命令很简单。

负隅顽抗的禁军,不堪一击,城门被撞木轰开,铁骑涌入长安街巷,直捣皇城。我一路策马,

踏过铺满红色锦缎的御道,马蹄声,踏碎了所有的喜庆奢靡。身后是喊杀声,哭嚎声,身前,

是举行婚礼的太极殿。殿门被我一脚踹开。里面红烛高烧,宾客惊慌失措,四处逃窜。

穿着大红喜服的萧姝和沈钰站在殿中,沈钰将萧姝护在身后,

脸色比身上的喜服还要白上几分,嘴角带着未擦净的血迹,看来是急怒攻心,旧疾复发了。

萧姝头上的凤冠歪斜,她看着我,脸色一变。“你……你是谁?”她的声音发颤。

(五)我缓步上前,一直走到他们面前,才止住脚步。我俯下身,视线掠过沈钰,

落在萧姝那张美得惊心动魄的脸上。然后我慢慢抬手,用染血的剑尖,轻轻挑起了她的下颌。

动作轻佻,和以往卑躬屈膝的我不同。我看着她的眼睛,扯嘴一笑。“殿下,别来无恙。

”萧姝咬着唇,止不住后退了两步。我手腕微动,剑尖顺着她纤细的脖颈上移,

挑落了她歪斜的凤冠。哐当一声,凤冠坠地,珍珠宝石滚落一地。

“你……”萧姝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她和我对视了片刻侧过头去,“竟是你。”“是我。

”我打断她,剑尖回到她的下颌,迫使她抬起头,“殿下,现在谁,像谁?

”萧姝的脸上的血色尽褪,嘴唇哆嗦着,眼眶含泪。“呵,

咳咳……”一旁的沈钰突然低低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咳,鲜红的血沫溅在他大红的喜服上,

“原来,是你,不过是个替身罢了。”他抬起眼看向我,那双被我模仿了无数次的眼睛里,

此刻盛满嘲讽。“你学得确实很像,走路,说话,抚琴,咳嗽……”他喘着气,

断断续续地说,每一个字都带着血,“但是,你永远,永远学不会,

她最爱我哪种模样……”殿内的人无一敢出声,萧姝看向沈钰,眼中闪过复杂。我嗤笑一声,

看着沈钰强撑着的骄傲,看着他眼底那丝优越感,然后我手腕一翻。“噗。

”剑刃刺穿了他的咽喉,他没来得及露出惊愕的表情,笑声终止。“蠢货。”我抽出长剑,

血珠顺着剑锋滑落,滴在地面上,“你死了她就只能看我了。”沈钰睁大了眼睛,

身体晃了晃,直挺挺地向后倒去,大红的喜服在地上铺开。

“你竟敢……杀了他……”萧姝嘴里传来嗬嗬声。(六)萧姝的哭泣声,从抽噎变成了呜咽,

她看着地上死去的沈钰,又抬头看我,眼里全然都是恨意。我甩了甩剑尖的血珠,

归剑入鞘的声音让她身子一颤。“拖下去。”我对着殿外吩咐。

立刻有两名身着玄甲的士兵进来,将沈钰的尸身拖走,在地上留下一道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