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的时候,周屿白刚把门打开。
楼道里那股熟悉的、带着灰尘和旧墙皮味道的风灌进来,吹得我额前的碎发晃了晃。他侧着身,让后面的人先进屋,动作里带着一种刻意的、小心翼翼的体贴。我以前特别吃他这套,觉得他对外人都有这份周到,对我只会更好。
现在看着,只觉得胃里有点泛酸。
“清禾,愣着干嘛?”周屿白换好鞋,抬头看我,语气挺自然,好像我只是在发呆,“来客人了。这是林薇,我们公司新签的歌手,很有灵气。”他顿了顿,补充一句,嘴角弯着,眼睛亮亮的,“跟你当年有点像。”
我站在原地,指甲狠狠掐进掌心。尖锐的疼顺着神经窜上来,不是梦。
我真的回来了。回到这个该死的、一切还没彻底崩坏、但脓包已经鼓起来的起点。
林薇就站在周屿白身后半步,穿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简单白T,头发扎成马尾,露出一截白皙的脖子。她没敢完全进来,脚尖点在门外那截脏兮兮的公共地毯上,双手有些无措地抓着一个看起来不便宜的帆布包带子,眼睛飞快地扫了一眼我们这个不算大、但被周屿白这些年陆续添置的音乐设备塞得满满当当的客厅,然后垂下眼,声音细细的:“屿白哥,嫂子,打扰了。”
怯生生的。像只误闯进别人领地的小鹿。
上辈子,我就是被这副样子骗了。觉得这姑娘单纯,不容易,周屿白帮她是应该的。甚至在她红着眼眶对我说“嫂子你别误会,屿白哥只是看我可怜,教我点东西”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有点小心眼,有点配不上周屿白如今“乐坛新星”的身份。
呸。
我深吸一口气,把喉咙口那股翻涌的、带着铁锈味的恶心感压下去。脸上扯出一点笑,幅度不大,但应该不至于太僵硬。我甚至往前走了两步,走到玄关的鞋柜旁边。
周屿白大概是没想到我这么“平静”。按照我以前的脾气,看到他冷不丁带个年轻女孩回家,还是所谓“像当年的我”的女孩,早就炸了。就算不当面发作,脸色也肯定不好看。他可能已经做好了哄我或者应付我冷脸的准备。
但我没有。
我拉开鞋柜最下面一层,那里放着几双没拆封的客人拖鞋,是我妈上次来逛街时顺手买的,说家里总得来客人,备着点。我拿出一双浅灰色的,棉麻质地,看着挺舒服。然后,我弯腰,把拖鞋轻轻放在林薇脚前的地板上。
“穿这个吧,”我说,声音比我预想的要平稳得多,“新的,没人穿过。”
林薇明显愣住了,抬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地上的拖鞋,脸颊有点红,不知道是窘迫还是别的什么。“谢、谢谢嫂子……”她声音更小了,像蚊子哼。
周屿白也怔了一下,看看我,又看看林薇,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点勉强或者讽刺的痕迹。但他失败了。我只是站在那里,脸上甚至还有一丝没完全褪尽的、近乎温和的笑意。
“进来吧,别在门口站着。”我侧身让开,“周屿白,去倒两杯水。冰箱里好像有橙子,拿出来切了。”
周屿白“哦”了一声,动作有点迟疑地往厨房走,边走还边回头看了我两眼。我没理他,转向林薇,语气寻常得像是在讨论天气:“听周屿白说,你唱歌很有天赋?他自己那破锣嗓子当年也是硬练出来的,能被他夸,不容易。”
林薇已经换好了拖鞋,踩在地上,手指绞着衣角。“屿白哥太夸大了……我就是瞎唱,嫂子你别听他的。他、他帮了我很多,教我发声,还给我推荐老师……”她说着,偷偷抬眼觑我的脸色。
我知道她在试探。试探我的底线,试探我对周屿白“帮助”她的容忍度。
上辈子我就是在这里开始输的。输在我的在意,我的警惕,我的患得患失。我把周屿白当成我的全世界,所以任何靠近他的异性都让我如临大敌。我的紧张、我的质问、我的不安,最终都成了周屿白眼里的“不懂事”、“不信任”、“给她压力”。
而林薇,只需要恰到好处地表现她的脆弱、她的崇拜、她的“别无他求”,就能轻而易举地撬开裂缝,然后登堂入室。
“是吗?”我笑了笑,引着她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坐在她对面单人沙发上,“他肯教人是好事。不过修行在个人,他能教的也有限。关键还是得看你自己悟性,还有……”我顿了顿,看着她,“有没有那个命。”
最后几个字我说得很轻,但林薇似乎听进去了,手指蜷缩了一下。
周屿白端着水和切好的橙子出来,放在茶几上。他挨着我坐下的,但身体不自觉地微微倾向林薇那边,问她:“今天去见陈**人,感觉怎么样?他没为难你吧?”
“没有,陈老师人很好,给了我很多建议……”林薇小声回答,拿起一片橙子,小口吃着。
周屿白点点头,脸上露出那种我熟悉的、带着点骄傲和欣慰的表情。以前他用这种表情看过我,在我第一次独立完成一首词曲的时候,在我陪他在地下通道唱到嗓子沙哑却终于有人驻足的时候。
现在,他用这种表情看着另一个女孩。
心口还是刺了一下。但很快就被一种冰冷的麻木覆盖。疼过太多次了,重生好像把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磨钝了,只剩下一种空荡荡的、带着回响的钝痛。
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温水,没什么味道。
他们开始聊音乐,聊今天的见面,聊林薇试唱的那首歌。周屿白很投入,时不时给出建议,语气温和耐心。林薇则一直保持着那种谦逊又带着仰慕的姿态,偶尔提出一两个幼稚的问题,引得周屿白更细致地解释。
我安静地听着,像一尊背景板。
只有我知道,他们聊的这首歌,后来成了林薇第一张EP的主打歌,销量不错,帮她打开了知名度。而周屿白在其中“帮忙修改”的几个小节和编曲建议,功不可没。当时媒体通稿怎么写来着?“乐坛前辈倾力提携,新人歌手灵气逼人”。
前辈。提携。
那时候我已经成了周屿白身后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偶尔被提及的、不识大体、最终“和平分手”的前任。
橙子的清甜气味在空气里飘散。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落在周屿白侧脸上,他说话时眉飞色舞,还是很好看。这张脸,这个人,我曾以为会是我的一辈子。
我用指甲,更用力地掐了掐自己的虎口。疼。清晰的疼。提醒我此刻的真实。
不是梦。是重来。是老天爷看不下去,赏我的一把刀,或者一个机会。
聊了大概半小时,林薇起身告辞,说还要回去练歌。周屿白送她到门口,又嘱咐了几句路上小心,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
门关上。隔绝了外面那个年轻娇怯的身影。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剩下我和周屿白。
他没立刻回头,对着门站了几秒,才转过身,脸上还残留着刚才谈话时的轻松和愉悦。看到我坐在沙发上没动,他走过来,挨着我坐下,手臂很自然地想搭上我的肩膀。
“清禾,”他语气带着点讨好,也有点如释重负,“今天怎么这么懂事?我还以为你要不高兴了。”
我往旁边挪了挪,避开了他的手。
他的手悬在半空,有点尴尬地落下,摸了摸鼻子。“林薇这小姑娘真的挺不容易的,家境不好,一个人跑来闯,嗓子条件是真不错,就是没人系统教过。我能帮一点是一点,就当……就当是给以前的自己积德了。你没生气吧?”
积德。帮一点。
我慢慢抬起眼,看向他。他的眼睛还是那么黑,那么亮,看着我的时候,里面好像盛着全世界的温柔——至少上辈子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生什么气?”我问,声音平平的,“你不是说了吗,她像当年的我。”
周屿白似乎松了口气,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是啊,看到她,就想起你那时候,倔得要命,在地下通道冻得鼻子通红也不肯走,非说有人听……”
“周屿白,”我打断他,没理会他话里那点试图唤起共同回忆的温情,“你记不记得,我们租第一个地下室的时候,墙上老是渗水,被子永远潮乎乎的。你发烧了,没钱去医院,我就去便利店通宵打工,用第一个月工资给你买了个小太阳取暖器。”
周屿白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有些不解地看着我:“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那时候你抱着我说,沈清禾,等我出息了,一定让你住大房子,冬天有地暖,夏天有空调,再也不用受这种罪。”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伸手又想拉我:“我现在不是正在努力吗?今年专辑反响不错,明年争取开巡回,等再稳定点,我们就换房子,挑你喜欢的……”
“不用了。”我拂开他的手,站起来,走到窗边。楼下,林薇瘦削的身影正走出单元门,消失在拐角。
“我的意思是,”我背对着他,声音清晰地传过去,“你不用再为了让我过上好日子那么拼了。周屿白。”
身后沉默了几秒。
“清禾,你这话什么意思?”他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是不是还是因为林薇?我跟她真的没什么,她就是个小妹妹,我纯粹惜才……”
“我知道。”我转过身,面对他,脸上甚至带着一丝奇异的平静,“我知道你现在跟她没什么。”
至少现在,此刻,身体上应该还没什么。但心里那点怜惜,那点投射,那点对“另一个自己”的拯救欲,早就生根发芽了。只等合适的时机,破土而出,枝繁叶茂,最后把我这棵“旧树”连根掀了。
周屿白被我话里的“现在”和语气里的凉意弄得有些不安,他走过来,想靠近我:“清禾,你别这样,我有点害怕。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还是我最近太忙,忽略你了?我……”
“周屿白,”我再次打断他,抬眼直视他的眼睛,“我们签个协议吧。”
“什么协议?”他彻底懵了。
“财产协议。”我一字一顿地说,“你名下现在所有的音乐版权、工作室的股份、还有以后你创作的所有新歌的收益,我们明确一下份额。毕竟,从你在地下通道唱第一首歌开始,我就跟着你了。词曲创意、生活打理、甚至早期那些宣传的杂活,我都参与了。就算按照投资,我也该占一部分。”
这些话,上辈子我死都不会说。觉得提钱伤感情,觉得我们的感情比钱重要千万倍。结果呢?人没了,钱也没落着。最后他功成名就,搂着新人,而我除了满心疮痍和一副垮掉的身体,一无所有。
周屿白的脸慢慢白了。不是伤心,是震惊,是难以置信,还有一种被冒犯的恼怒。
“沈清禾!”他连名带姓地叫我,语气是压着火的,“你闹够了没有?就因为我帮了林薇几次,你就要跟我算钱?我们之间,就只剩下钱了吗?那些年一起吃苦的情分呢?你当我周屿白是什么人?我会亏待你吗?”
看,来了。经典的偷换概念,道德绑架。不提他模糊的边界感,不提我合理的权益主张,只一味强调“情分”,指责我“庸俗”、“闹”。
我忽然觉得有点累,不是伤心,是那种看透把戏后的无聊。
“情分是情分,权益是权益。”我语气没什么起伏,“周屿白,你别激动。我没说要离开你,也没说不相信你。只是把事情落到白纸黑字上,对大家都好。免得将来……万一有什么变故,说不清楚。你也说了,你现在发展得好,接触的人多了,事情也复杂了。提前规范一下,没坏处。”
我甚至对他笑了笑:“还是说,你怕将来自己真的飞黄腾达了,会亏待我,所以不敢签?”
激将法。对周屿白这种骨子里极度自信又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人,有时候比讲道理有用。
他果然被噎住了,脸一阵红一阵白,胸口起伏着,瞪着我,像不认识我一样。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沈清禾,你变了。”
“人都是会变的。”我轻轻说,“尤其是,当你发现有些东西,抓得越紧,溜得越快的时候。”
这话似乎戳中了他某个点,他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愤怒里掺杂了一丝困惑和……心虚?
最终,他败下阵来,或者说,他选择了暂时回避。他烦躁地扒拉了一下头发,语气硬邦邦的:“随你便!你想签就签!我周屿白还不至于贪你那点!律师你自己找,拟好了我看!”说完,他像是多看我一眼都难受,转身大步走进卧室,砰地一声甩上了门。
巨大的声响在不算宽敞的客厅里回荡。
我站在原地,没动。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心里一片冰凉,却也异样地踏实。
第一步,走出去了。
不是为了挽回,而是为了切割,为了拿回我该得的。
情爱如风,抓不住。但实实在在握在手里的版权和钱,能让我将来无论面对什么,都有转身离开和重新开始的底气。
窗外,天色渐渐暗下来,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一片繁华,却又各自孤冷。
我慢慢走到玄关,弯腰,捡起林薇穿过的那双浅灰色拖鞋。走到垃圾桶边,松开手。
拖鞋掉进去,发出轻微的闷响。
脏了的东西,我不想要了。
哪怕它看起来还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