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墨凝视着她,月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为她的侧脸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她的眼睛里,像是盛着星辰大海,璀璨得让人移不开眼。这双眼睛,他第一次见时,里面是化不开的死寂与哀伤,而现在,它们重新亮了起来。
他压下心底翻涌的情愫,用一贯温和的语气说:“那是因为,你本来就该站在最高的地方。念安,你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他总是叫她“念安”,而不是“Anne”。他说,“Anne”是给世界的,而“念安”,只属于她自己。
许念安的心头划过一丝暖流。这三年的陪伴,这份不动声色的守护,她都懂。只是,那颗曾被碾碎过的心,要重新学会去爱,还需要时间。
她没有回应,只是将目光投向了窗外。远处的埃菲尔铁塔亮起了灯,像一个沉默的巨人,见证着这座城市所有的悲欢离合。
她的人生,也终于亮起了灯。这一次,是她亲手点亮的,谁也无法再将它熄灭。
她的人生,也终于亮起了灯。这一次,是她亲手点亮的,谁也无法再将它熄灭。
而在这片璀璨光芒无法触及的阴影角落里,一个高大的身影几乎要与黑暗融为一体。沈家言死死地攥着手中的高脚杯,透明的玻璃杯壁上,早已被他掌心的薄汗濡湿。骨节因为用力而泛起骇人的青白,手背上青筋暴起,仿佛下一秒就要将这脆弱的酒杯捏得粉碎。
他的目光,像一头被困在牢笼里濒死的野兽,穿透喧嚣浮华的人群,贪婪而绝望地胶着在那道披着西装外套的纤细身影上。
是她。
许念安。
哪怕她化成了灰,他也能认出来。
三年来,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这个名字,这张脸,早已化作最锋利的刻刀,将他的五脏六腑反复凌迟。他每一晚的梦里,都是她离开时那个决绝的背影,和那本被翻得起了毛边的日记。
那本日记,成了审判他的罪证。
他曾以为自己了解许念安,就像了解自己的掌纹一样。她温顺,体贴,永远把他的喜好放在第一位。她爱他,爱得卑微到尘埃里,似乎只要他回头,她就永远会在原地。
可那本日记,却将他自以为是的认知撕了个粉碎。
“十月三日,晴。今天是我暗恋沈家言的第三年,他从我身边走过,带起了一阵风,我的心跳也跟着漏了一拍。”
“五月二十日,雨。我撑着伞在校门口等他,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说笑。我躲在树后,雨水打湿了半边肩膀,比雨水更凉的,是我的心。”
“……我们结婚了。他喝醉了,抱着我说,‘晚晚,别走’。原来,他一直知道我的名字,只是从来不叫。”
“我怀孕了,我想告诉他,可他彻夜未归。电话里,林晚的声音娇俏又无辜,‘家言哥在陪我,许姐姐你不会生气吧?’”
“孩子没了。我的世界也塌了。他冲进病房,第一句话却是问我,‘你又对晚晚做了什么?’那一刻,我听见我心碎的声音,很轻,却震耳欲聋。”
一字一句,都像淬了毒的针,密密麻麻地扎进他的心脏。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在他看不见的角落,在他忽略的无数个瞬间,那个女人曾为他经历过那样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他亲手将她十五年的爱意,一点一点,研磨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