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过去,原本对答案了然于胸的苏怀璟却迟迟不得宋知风回应,心中莫名有些奇异之感,像是某种不好的预兆。
他强行忽略掉那些莫名情绪。
手中捏着上好狼毫笔,垂眸之际袖口下露出的半截如玉手腕转动,宣纸之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有游龙清影之姿。
可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终是唤来近侍要询问。
此时,却听门外响起阵阵脚步声,人还未到,清朗饱含笑意的声音便已事先传来。
“好外甥,许久不见啊。”
苏怀璟不动声色蹙起眉头,未来得及抬起眼睫,鸦瞳便已事先映照出那男子踏进门时似在舞动的宽袍大袖衣摆。
他静默了片刻,才放下笔,规矩疏冷的唤了声:“舅父。”
“你啊,旁人不说亲亲热热的喊阿舅再不济也喊声舅舅,你倒好,喊的这么生疏,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不待见我。”
苏怀璟终于撩起眼皮,不轻不重的扫了眼母亲的胞弟,他的亲舅舅应寒异。
应寒异如今已是而立之年,娶有一妻生过一子,容色却丝毫不显老态。
眉眼清俊依然,只有笑起来时那弯弯眉眼边上可以瞧见点并不明显的细小纹理。
他像是畏极了冷,才秋末未到初冬,一身华服的袖口边上便已续上浅浅绒毛,却更突显其肤色白皙。
应寒异进了书房也不等安排,径自寻了苏怀璟对面的位置坐下,坐姿算不上多端正,却仍不失士族优雅风范,反而有种自然而然的洒脱之意。
“果然七岁看老,还记得你小时候,我玩笑问你更喜欢阿母还是阿父,别人都躲人后边羞涩不肯回答。”
“你倒好,板板正正的站在那里,说两个都不喜欢。”
“等新妇过门,我定要好好与她说道,让她早有心理准备,你这个孩子啊,从小就是个没良心的。”
“舅父说笑了。”
苏怀璟语气仍旧平静,容色自然,根本不上套。
应寒异略有挫败之意,慢条斯理地端起茶水饮了一口,忽然出声:“千金,更喜欢阿舅还是阿父?”
苏怀璟父母早年因某些事情生了嫌隙常年不和,他也因此备受双方冷落,直到母亲早逝,苏怀璟都不曾与其亲近过。
其母尚且如此,就更别提其父了。
幸而其母胞弟应寒异时常来探望,因其自小相貌出众比女子更甚,跟风为其取了小名为千金。
此名极具玩笑之意,旁人没胆子叫,苏怀璟更不愿意认,于是便成了应寒异故意玩笑时的专用称谓。
此话一出,苏怀璟果然迅速皱起眉头,急声制止,“舅父。”
应寒异满意的点点头,和煦一笑,“这个回答我尚且还算满意。”
苏怀璟闭了闭眼,终于压下心头不虞,皮笑肉不笑道:“舅父此番来寻,便是专门为了调笑我?”
“自然不是。”应寒异放下茶杯,轻声叹息,“此次前来,自是为了好外甥的仕途。”
苏怀璟眼睫微抬,眸中情绪波动,“舅父何出此言?”
……
事实证明宋知风这位置选的极佳,虽然世道不稳,此地却因在主城边际并无兵祸亦或是山匪突袭之危。
只是时常被陌生男子不怀好意打量,和妇人议论编排。
宋知风知道自己有几分姿色,于是出门随时戴着面纱,却反而更惹人好奇了,她每次都被陌生人的视线盯得心中惴惴不安,生怕哪里冲出来个歹徒又劫财又劫色。
她次次出门都挑着热闹处走,更坚定了要雇佣护卫和买狼狗的想法。
天气渐寒,风贴着脸刮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了几分寒意,宋知风穿的朴素单薄,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已经可以想象到冬日的云泽镇该有多冷了。
宠物摊贩前铁链子拴着好几条威风凛凛的狼狗,亮而锐利的眼睛和锋利的牙齿让宋知风心头一动的同时又忍不住心生警惕。
看起来这么凶,万一到时候连她和歹徒一起咬怎么办?
摊主一看宋知风神态便知她在疑虑什么,当即恶狠狠一踹狗篮子,铁链摇晃着撞上笼子发出巨大声响,把笼子里的狗和宋知风都吓够呛。
宋知风下意识往后退一步,笼子里的威风凛凛的狼狗也开始瑟瑟发抖。
摊主顺势递给宋知风一根皮鞭,笑道:“女郎不必担心,这狗只是看着吓人,其实拿鞭子一抽就老实了。”
宋知风站住脚跟,才观察到那狼狗浑身上下的毛发明显染有血迹,多半是摊主抽出来的,她没接对方的皮鞭,只无意识皱起眉头。
“你都这样对它了,它不会反抗叛逆吗?”
摊主像是听见什么笑话,伸手把狗链子提起来抖了抖,清脆锁链声响动,那狼狗被迫抬起脑袋止不住呜咽出声。
摊主向宋知风展示,“女郎多心了,这畜牲不过贱命一条,如若不是我给它一口饭吃,它早饿死街头了,又怎么可能反抗呢?”
“女郎买回去也不必给它吃什么肉,只需随便给点剩菜剩饭便是。”
宋知风听完摊主说的这些话,总觉得心里憋着一口气,却又不知道气从何处来,只能抿了抿唇,从口袋里掏钱。
“多少钱,我要了。”
摊主见宋知风虽然穿着低调,但皮肤白皙细嫩,又谈吐不凡,料定对方不是普通人,于是故意把价格往高了说。
果然,宋知风完全没有犹豫立刻交了钱。
宋知风平日极少出门,根本不知外面物价,再加上跟着苏怀璟时样样都是用最好最贵的,更让她模糊了金钱概念。
以至于摊主卖给她高价她都以为物美价廉,直到路过其他摊贩才发现自己买贵了,心中一阵肉疼。
只能安慰自己花钱买了个教训。
那狗是通灵性的,感知到宋知风对它并无恶意,无需皮鞭吓唬,很快便适应了新主人,在宋知风前面走的十分欢快。
而宋知风一边盘算着买点药给狼狗治疗旧伤,一边在脑中给它想名字。
无意识瞥见路边衣着破烂被捆着手脚的人堆,和旁边写着价钱的木牌,宋知风才想起来自己此次出来还有另一个目的。
这些人几乎全是从战乱国家逃过来的流民,其中甚至还有小孩妇孺,用一种畏惧又渴望的眼神盯着宋知风,以及她手中刚出锅的糕点。
宋知风直到亲眼看见那群衣着破烂、干瘦如柴的人,才确切体会到这的确是乱世。
只因她之前在安定之地,所以展现在她眼前的尽是浮于表面的光鲜亮丽。像一个烂苹果,除去其正常的外衣,便会露出内里早已腐烂的果肉。
宋知风不是小说里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大女主,她只是普通人,既阻止不了这一切,也帮不上任何忙。
她知道自己就算掏光家产,把所有人都买下来也无济于事。
从其他国家而来的流民没有户籍,除非卖身为奴,亦或有一门足以自力更生的手艺,否则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而她更不可能养得起这么多人。
盲目把人买下来表面上是放他们自由,实则相当于把他们往火堆里推。
毕竟他们留在这里好歹有口饭吃,哪怕最后被人买回去做奴隶,也比饿死街头强。
宋知风最终还是闭了闭眼睛,把手中的糕点丟进流民堆,然后决然转身疾步离开。
她生怕慢一步就会因为对视上那些悲凉的眼睛,而感到良心不安。
她决定还是要到正经的地方去雇佣护卫,牵着狼狗行了几步,宋知风被一阵争吵声吸引了注意力。
“我劝你赶快放本道爷,不然本道爷随手画个符咒你全族无后而终你信不信?”
“呸,信你还不如信母猪会上树!”
“你不信我,那你总知道南春应氏威名吧?没错,本道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名为应子御。”
“嘿呦,你姓应我还姓苏呢,有这功夫吹牛倒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赔我这么多顿饭钱吧?”
宋知风听那道声音朗朗悦耳略显青涩,只是其语气狂妄至极,更是连士族门阀都敢冒充,她不免起了点好奇心,多看了一眼。
却没想到只一眼就与被捆绑在柱子上的少年对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