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的第二年,警察找到了我的家人。他们没带回我的骨灰,
只带去了一段我临死前的录音。录音里,我用最后一口气,
笑着问出了那个让他们家破人亡的问题:「妈妈,我把自己卖了,肾十五万,肝二十万,
眼角膜十万……零零总总这些钱,够弟弟买房了吗?」那天,我妈疯了,我爸瘫了,
我弟新买的婚房,从此夜夜鬼哭。01我弟林强带女朋友回家的第二天,
我妈把我锁进了房间。老旧的木门外“咔哒”一声,铜锁落下。那声音沉闷又决绝,
像一颗钉子,把我死死钉在了这间不足十平米的,我住了二十二年的人生里。「妈!
你干什么!开门!」我疯了似的拍打门板,门外只有死寂。
客厅里传来弟弟林强和女友的说笑声,夹杂着电视的喧闹和厨房飘来的排骨汤香气,
这个家里的一切都与我无关。那锅汤,不是为我炖的。起因是昨天那顿晚饭。
林强第一次正式带女友周莉莉回家,我妈刘翠兰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杀鸡宰鱼。饭桌上,
她不停地给周莉莉夹菜,那笑容是我二十多年来从未见过的谄媚。我爸林建国闷头抽烟,
偶尔附和两句。林强则像个骄傲的公孔雀,炫耀着周莉莉的父亲是城里某个单位的小领导。
酒过三巡,周莉莉放下筷子,像宣布圣旨般开了口:「阿姨,我和林强的事呢,
我爸妈原则上同意。但他们就我一个女儿,要求不高,就一个,城里一套全款房。」
空气瞬间凝固。我们这个小镇,要去市里买一套全款房,至少四五十万。
我们家掏空了也凑不出十万。林强急了,拉着周莉莉的手,「莉莉,我们家的情况你……」
「你闭嘴!」周莉莉甩开他,眼神轻蔑地扫过我们一家人,「这已经是最低要求了。没房子,
我们俩就没可能。」她拎起名牌包包,踩着高跟鞋走了。林强想追,被我妈一把拉住。
「妈……」他急得快哭了。「哭什么哭!没出息!」我妈骂了一句,眼睛却死死地盯住了我。
那眼神,像一条潜伏已久的毒蛇,终于吐出了信子。我浑身一冷。「晚晚,」她开口,
声音异常平静,「镇上开厂那个张富贵,前几天还托人问我,说觉得你这闺女不错。」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张富贵,快五十岁的秃头男人,老婆前年病死。他有钱,
但名声极差,看我的眼神总是黏腻得像沾了油的苍蝇,让我恶心。「妈,你说什么呢?」
我声音都在发抖。「张富贵说了,只要你点头,他立马给三十万彩礼。」我妈语速飞快,
像在背诵早已盘算好的计划,「正好给你弟付个首付,剩下的我们再想办法。」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我看着她,这个给了我生命的女人,
此刻她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那么陌生,那么狰狞。「我不嫁!」我尖叫起来,
「你是在卖女儿吗?为了给林强买房,你就要我嫁给一个老头子?」「什么叫卖?
说那么难听!」我妈一拍桌子,「还不是为了你弟!为了我们这个家!你弟要是结不成婚,
我们老林家的香火就断了!你忍心吗?」「他的香火关我什么事?我就没有自己的人生吗?
我大学白读了吗?」「你一个月挣那三千块钱有什么用?买得起市里一个厕所吗?」
她不屑地冷笑,「林晚,我告诉你,这事由不得你!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
不是让你跟我作对的!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那天晚上,我们吵得天翻地覆。最后,
我爸掐灭烟头,闷声说了一句:「听**吧。」那一刻,我如坠冰窟。这就是我的家人。
一个为了儿子可以毫不犹豫牺牲女儿的母亲,一个默许这一切的懦弱父亲,
还有一个心安理得准备享用我血肉的弟弟。我冲回房间,锁上门,以为这是我的反抗。
可我没想到,两天后,我妈直接从外面用一把大锁,彻底断了我的退路。02被锁的第二天,
我开始绝食。我以为这样能让他们心软,却只听见我妈在门外对林强说:「别管她,
饿两顿就老实了。」水米未进一天一夜,我饿得头晕眼花。门缝下,
塞进来一碗冷掉的白米饭,上面铺着几根蔫黄的咸菜。林强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
闷闷的:「姐,你就吃点吧。你这样,妈也很难过。」我趴在门边,
虚弱地笑出了声:「她难过?她要是真难过,怎么不把你也卖了?」林强不说话了,
脚步声匆匆远去。我盯着那碗饭,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冰冷的米粒上。
可求生的本能还是让我爬了过去,像狗一样,把那碗饭扒进了嘴里。我不能死,我死了,
就真的如了他们的愿了。第三天,家里来了客人。我妈特意换了身干净衣服,
往我房间里喷了廉价的茉莉花香,呛得我直咳嗽。「林晚,张叔叔来看你了,
给我拾掇利索点!」我妈在门外警告。接着,锁开了。她领着一个油光满面的男人走了进来,
正是张富贵。他穿着紧身Polo衫,肚子上的肥肉把衣服撑得满满当当,一进来,
那双小眼睛就在我身上滴溜溜地打转,毫不掩饰那股淫邪和估价的意味。「哎呀,
这就是晚晚吧?真是越长越水儿灵了。」他搓着手,笑起来满脸褶子。我蜷缩在床角,
像一只受惊的刺猬,用尽全身力气瞪着他。「张总,你看,我们家晚晚就是有点内向。」
我妈满脸堆笑地解释,一边说一边用力把我从床上拽起来,「晚晚,快叫张叔叔。」
我死死地咬着嘴唇,一言不发。张富贵浑不在意,走上前,伸手就想来摸我的脸。「滚开!」
我猛地打开他的手。“啪!”一个响亮的耳光狠狠甩在我脸上。不是张富贵,是我妈。
「你个死丫头!跟谁俩呢?张总看上你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她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又转头对着张富贵点头哈腰,「张总你别生气,小孩子不懂事,我回头好好教训她。」
我的脸**辣地疼,耳朵里嗡嗡作响。我只看到张富贵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在我妈的陪衬下,
笑得更加得意。「没事没事,」他摆摆手,显得很大度,「小辣椒,我喜欢。」
他凑得更近了,那股混杂着烟臭和劣质香水味的口气喷在我脸上。「晚晚啊,你放心,
跟了叔,叔不会亏待你的。你弟弟那房子的事,包在我身上。彩礼三十万,你要是觉得少,
咱们还可以再商量嘛。」他说着,那只肥腻的手又不老实地伸过来,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一刻,胃里的酸水和屈辱一起涌上喉头。我再也忍不住,推开他,冲到墙角,
吐得昏天黑地。03身后,传来我妈惊慌的道歉声,
和张富贵不甚在意的笑声:「看来是饿坏了,没事,以后跟我吃香的喝辣的,
身体很快就养回来了。」那天之后,我彻底明白。在这个家里,我不是人,
是一件可以交换我弟弟前程的商品。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只会招来更深的羞辱。我不再哭,
也不再闹。我开始吃饭,把我妈送来的每一顿饭都吃得干干净净。
我妈以为我终于想通了、服软了。她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甚至会主动跟我聊起林强和周莉莉已经去看房子了,看中了一个三室一厅,采光特别好。
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光,那光芒却像一把刀,在我心里反复切割。一个星期后,
我平静地对我妈说:「我想通了,我嫁。」我妈如释重负,激动地抱住我:「这就对了,
我的好女儿!妈就知道你最懂事,最心疼你弟了!」我任由她抱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不过,我有个条件。」我推开她,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什么条件?你说!」
她现在对我百依百顺。「三十万太少了。」我学着周莉莉的样子,冷漠地开口,
「张富贵那么有钱,我嫁给他,一辈子就毁了。三十万,就想买我一辈子?太便宜了。」
我妈愣住了,似乎没想到我会讨价还价。「那……那你要多少?」「五十万。」
我伸出五个手指,「彩礼五十万。而且,我要拿二十万做我的私房钱。剩下的三十万,
你们拿去给林强买房。」「林晚!你疯了!你怎么这么贪心?」我妈的脸立刻沉了下来。
「傍身。」我冷冷地吐出两个字,「我嫁过去,无亲无故,手里没钱,
还不得被他们家欺负死?妈,是你说的,女孩子要对自己好一点。这二十万,就是我的底气。
你们要是不同意,那我宁可死,也不会嫁。」我盯着她,目光决绝。我知道,
我的“贪婪”和“自私”,反而是最能让她信服的理由。她无法理解亲情和尊严,
但她能理解利益和算计。我妈死死地瞪着我,眼神里满是挣扎和评估。过了很久,
她咬了咬牙:「好!五十万就五十万!我去跟张富贵说!但你那二十万,
必须等彩礼到账了才能给你!」「一言为定。」这笔肮脏的交易,就这么达成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获得了久违的“自由”。我妈不再锁我,甚至带我去县城最好的商场,
给我买了两身红色的新衣服,说结婚喜庆。我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她摆布。镜子里,
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脸色苍白,眼神空洞,像一个被精心打扮好,即将送上祭台的祭品。
林强和周莉莉也对我客气了许多。周莉莉甚至会挽着我的手,亲热地叫我「姐」,
跟我描绘她对新房的装修设想:「姐,你真是我们家的大功臣。以后我们搬了新家,
一定给你留个房间。」我看着她那张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只是笑了笑,没说话。我的房间?
我的房间,早就被明码标价地卖掉了。04婚礼定在半个月后。张富贵那边很爽快,
五十万彩礼很快就打到了我妈的卡上。那天,我妈拿着存折笑得合不拢嘴。她当着我的面,
把三十万转给林强,又办了张新卡,存了二十万,交到我手里。「密码是你生日。」
她把卡拍在我手上,语气里带着施舍和警告,「林晚,钱给你了,你可别再动什么歪心思。
你要是敢跑,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把你抓回来!」我捏着那张冰冷的卡片,
点了点头:「妈,你放心。」婚礼前一夜,家里摆了酒席。我穿着那身红裙子,坐在角落里,
亲戚们来来往往,对着我指指点点,那些同情、鄙夷、羡慕的目光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我爸喝得满脸通红,挨桌敬酒,嘴里说着:「感谢大家来喝我女儿的喜酒。」
我妈和林强、周莉莉则围着张富贵,把他哄得开怀大笑。这满屋的欢声笑语,
都是用我的人生换来的。夜深人静,我回到房间,锁好门。我没有脱下红裙子,
而是从床底拖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旧书包。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物,我的身份证,
和我所有的积蓄——那张存有二十万的银行卡。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生活了二十二年的房间。墙上的海报,
书桌上的课本……这里有我全部的青春,可笑的是,没有一丝值得我留恋的温暖。凌晨三点,
我背上书包,悄无声息地翻出二楼的窗户,落进下面松软的菜地。我没有回头。
我沿着漆黑的小路一直跑,跑上了通往县城的公路。一辆跑夜班的货车司机好心载了我一程。
坐在摇晃的驾驶室里,我看着家乡的小镇在身后越来越远,最终消失在夜色里。我拿出手机,
给我妈发了最后一条信息。【妈妈,你真的爱过我吗?】发送。然后,我取下手机卡,
连同那部充满了不堪回忆的手机,一起扔出了窗外。林晚,从今天起,你自由了。
从此山高水远,再不相见。05货车在黎明前的国道上飞驰,风从半开的车窗灌进来,
吹走了我身上最后一丝属于那个家的腐朽气息。
司机大叔把我放在了一个通往南方的长途汽车站。我买了一张去昆明的票,然后从昆明,
一路辗转,搭着各种班车,朝着更南、更偏远的边境小城而去。我没有目的地,
只知道要逃到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我的地方。一个星期后,我抵达了一个叫河口的小城。
这里和我生活的小镇完全不同,空气潮湿温热,街上的人穿着各异,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
这里充满了混乱、廉价,却也充满了野蛮生长的生命力。我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
我只是一个无人认识的陌生人。我在一家破旧的旅馆住下,一天只要三十块钱。房间很小,
但这是我二十多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没有母亲的咒骂,没有父亲的沉默,
没有弟弟理所当然的索取。我第一次可以掌控自己的呼吸和明天。我取了五千块现金,
把银行卡和身份证用塑料袋层层包好,藏在书包夹层里。我开始像游客一样在小城闲逛,
吃六块钱一碗的卷粉,喝两块钱一杯的甘蔗汁。我甚至开始规划我的未来,
用那二十万做点小生意,开个奶茶店,认识新的朋友,或许还会遇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
我以为,我的人生终于可以在这里重新开始了。可我忘了,从我出生那天起,
命运就从未打算放过我。06悲剧发生在我到达小城的第二十天。那天是赶集的日子,
街上人山人海。就在我低头挑选一个绣花钱包时,感觉身后有人狠狠撞了我一下。我没在意,
可等我付完钱,想把钱包放进书包时,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书包的侧面,
被人用刀片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我疯了似的把手伸进去,里面空空如也。
那个我用塑料袋层-层包裹的,装着我全部希望的夹层,不见了。银行卡、身份证,
还有我身上仅剩的几百块现金,全没了。「我的东西!我的包!」我尖叫起来,
声音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里。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人群里乱窜,
可周围只有一张张陌生而漠然的脸。没有身份证,我住不了旅馆,坐不了车。没有钱,
我连一碗最便宜的卷粉都吃不起。我不敢去报警,警察只要一查我的信息,
就会联系我的家人。我几乎能想象到我妈接到电话后那张幸灾乐祸的脸,她会派林强来,
像抓一只逃跑的牲口一样把我抓回去,然后亲手把我塞进张富贵的婚车。那个后果,
比死还让我恐惧。天色渐暗,人群散去,我依然站在原地,饥饿和绝望像两条毒蛇,
啃噬着我的五脏六腑。我就那么在街边坐了一夜,像一个被人丢弃的垃圾。第二天,
当我饿得眼冒金星时,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线递到了我的面前。「姑娘,吃点吧。」我抬起头,
看到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厨师服,一脸憨厚地看着我。
他指了指身后一家不起眼的小吃店,「我看你在这坐了一天了,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吧?」
我看着那碗米线,里面的肉臊和葱花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