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捡来的美女是个哑巴,为了报答我的收留之恩,她天天用那双大眼睛盯着我,
对我言听计从。直到有天晚上我喝多了,搂着她喊另一个女孩的名字。
她冷笑着开口了:“怎么,睡我的时候,你喊的还是她?”1我在垃圾桶旁边捡到一个女人。
这话听起来很离谱,但这是事实。当时刚入夏,一场暴雨把整个城市冲刷得干干净净,
空气里全是泥土和青草的湿润气息。我刚因为抠门被相亲对象甩了,一肚子火没处发,
揣着兜里仅剩的一百块钱,打算去吃顿奢侈的——豪华版猪脚饭。
路过小区后门那排大垃圾桶时,我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不是猪脚饭的香味,是真的人血味。
我这人,天生穷命,但胆子大,好奇心重。循着味儿扒拉开一个厨余垃圾桶盖,
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蜷缩在里面,半边身子都被血染红了。那画面,冲击力十足。
我心脏猛地一抽,第一反应是掏出我那能砸核桃的诺基亚准备报警。可当我把手机举起来,
那女人却忽然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亮得吓人,像是黑夜里最亮的星,
又带着一股子野兽般的警惕和凶狠。她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得我后背发凉。
“你……”我刚说一个字。她挣扎着从垃圾桶里爬了出来,动作利落得不像个重伤员。
她走到我面前,一言不发,就那么用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连衣裙的下摆还在滴血,
混着雨水,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暗红。我当时脑子短路了。报警?她这眼神,
分明写着“你敢报警我先弄死你”。跑?她堵在我面前,那股子狠劲儿让我腿有点软。我,
李大壮,一个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六,常年混迹于各大工地搬砖的壮汉,
居然被一个女人的眼神给镇住了。【呵,怂包。
】一个清冷又带着讥讽的声音突然在我脑子里响起。我吓得一哆嗦,猛地环顾四周。
空无一人。那声音……是哪儿来的?女人看我跟见了鬼一样,嘴角似乎往上翘了一下,
但快得像是错觉。她还是不说话,只是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指了指我,
又指了指我家的方向。意思很明确:带我回家。我脑子里的浆糊开始沸腾了。
这他妈是什么情况?仙人跳?还是碰上什么黑道大姐头跑路了?我一个穷光蛋,
兜比脸都干净,她图我啥?图我一身腱子肉?还是图我晚上睡觉磨牙打呼噜?【你再磨蹭,
血就要流干了。】那个声音又在我脑子里响了起来,带着一丝不耐烦。我浑身一激灵,
这次听清了,这声音就是从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依旧面无表情,嘴唇紧闭。不是她说的?那是……幻听?我咽了口唾沫,
看着她苍白的脸和还在渗血的伤口,心里那点仅存的善良和色心……主要是善良,
战胜了恐惧。“行,跟我来。”我咬咬牙,豁出去了。大不了就是一死,
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再说,万一她真是个富婆,看我救了她,随便从指甲缝里漏点给我,
我下半辈子不就吃喝不愁了?我领着她回了我那三十平米的出租屋。屋里一股泡面味,
乱得像狗窝。她倒是没嫌弃,进来后就自己走到了卫生间。
我手忙脚乱地翻出我那个祖传的急救箱——里面只有一卷发黄的纱布,一瓶过期的红药水,
还有几张创可贴。等我拿着“豪华”急救包冲进卫生间时,人傻了。
她已经脱掉了那身染血的连衣裙,正背对着我,拧开花洒冲洗身上的血污。
水流从她白皙的背脊上滑下,冲刷着一道从肩胛骨一直延伸到腰际的伤口。伤口很深,
皮肉外翻,看着就疼。可她跟没事人一样,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最让我血液冲上头顶的是,
她身材好得简直犯规。宽肩,窄腰,挺翘的臀,两条腿又长又直。
水珠顺着她完美的曲线滚落,在灯光下闪着光。我感觉鼻子有点热。【好看吗?
】那个声音又来了,这次带着点戏谑。我猛地回神,老脸一红,赶紧转过身去,“那个,
我给你拿药来了!”“砰”的一声,卫生间的门被关上了。过了大概十分钟,门开了。
她围着我那条洗得发白的浴巾出来了,头发湿漉漉地往下滴水。那条浴巾堪堪遮到她大腿根,
两条白得晃眼的腿就那么暴露在空气里。她走到我面前,把浴I巾领口往下一拉,
露出了那道已经清洗干净的伤口。“你……你自己能行吗?”我结结巴巴地问。她不说话,
只是用眼神示意我动手。我感觉我像个即将上战场的士兵,手里拿着的不是枪,
是棉签和红药水。我手抖得跟得了帕金森一样,小心翼翼地给她上药。她的皮肤很凉,
触手一片冰冷,一点活人的温度都没有。我一边上药,一边偷偷打量她。她长得很漂亮,
不是那种网红脸的漂亮,是一种带着攻击性的、冷艳的美。五官精致得像画出来的,
皮肤白得像雪,嘴唇却红得像血。【别看了,再看眼珠子要掉出来了。】我手一抖,
棉签直接戳在了她的伤口上。她身体猛地一僵,发出一声压抑的闷哼。“对不起!对不起!
”我吓得魂都飞了,赶紧道歉。她没回头,也没说话,但我感觉背后的空气都冷了好几度。
我再也不敢分心,老老实实地给她包扎好伤口。那卷发黄的纱布在她雪白的背上,
显得特别寒酸。“好了。”我小声说。她站起身,走到我的衣柜前,拉开柜门。
里面是我那几件宝贝疙瘩——印着“努力奋斗”的T恤,洗得泛白的牛仔裤,
还有一件参加婚礼时买的、穿了一次的西装。她嫌弃地扫了一眼,
最后拿起一件我的大T恤套在身上。宽大的T恤穿在她身上,直接成了连衣裙,
下摆空荡荡的,更要命了。做完这一切,她就那么自然地走到了我的床边,掀开被子,
躺了上去。然后,闭上了眼睛。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这……这是把我家当她家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看什么看,还不去睡沙发?难道你想一起睡?
】我:“……”我认命地抱起我的小枕头,滚去睡沙发了。这一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沙发又小又硬,更重要的是,卧室里躺着一个来路不明的带伤美女,我脑子里还多了个声音。
这他妈都叫什么事啊!第二天早上,我是被香味叫醒的。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闻到了一股煎蛋的焦香。我一个激灵坐起来,看到那个女人正围着我的小熊维尼围裙,
在厨房里忙活。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她动作优雅,不像是在做饭,
倒像是在进行什么神圣的仪式。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份早餐:煎得金黄的荷包蛋,
烤得微焦的吐司,还有两杯热牛奶。我看着这一切,有点恍惚。我这狗窝,
什么时候这么有生活气息了?她把最后一份煎蛋盛到盘子里,端过来放到我面前,
然后自己在我对面坐下,拿起吐司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
“那个……谢谢。”我拿起筷子,感觉有点不真实。她没理我,自顾自地吃着。【谢什么,
羊毛出在羊身上,用的都是你的钱。】脑子里的声音吐槽道。我嘴角一抽。好吧,
确实是我的钱,我昨天刚发了工资,钱包放在桌子上,现在已经瘪了。这女人,
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白捡”。因为她不说话,
我问她叫什么她也不理我,问她从哪来她就用看**的眼神看我。反正她是白捡来的,
就叫白捡吧。白捡在我家住了下来。她就像个哑巴,从来不说话,但什么都懂。
她会自己去买菜做饭,把我的狗窝收拾得干干净净,还会帮我把T恤上的油渍洗掉。
除了花我的钱之外,简直是个完美的田螺姑娘。我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屋子也窗明几净。这种生活,我做梦都不敢想。我开始觉得,捡到她,
可能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我脑子里那个声音,越来越烦人。
我蹲在马桶上玩手机,它会说:【呦,又在看美女跳舞呢?能不能有点出息。
】我对着镜子挤痘痘,它会说:【别挤了,再挤你那张脸就成月球表面了。
】我晚上睡觉磨牙,它会说:【电锯都比你这动静小。】我快被它逼疯了。我试过跟它对话,
在心里默念:“你是谁?你到底是谁?”它只会冷笑:【我是你爹。
】我:“……”我怀疑我精神分裂了。我偷偷去医院挂了个精神科的号,医生听完我的描述,
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然后给我开了一堆安神的药。吃了药也没用,
那个声音依旧每天准时准点地对我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吐槽。唯一的安慰是,白捡还在。
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柔和了一些。有时候我下班回来累得瘫在沙发上,
她会默默地给我端来一杯水。虽然依旧不说话,但我能感觉到,她不像刚来时那么冷了。
我们之间的气氛,也变得有些微妙。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在我面前展示她那完美的身材。
洗完澡围着浴巾出来,湿漉漉的头发滴着水;弯腰收拾东西时,
恤的领口总会恰到好处地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有时候她会穿着我的大衬衫在屋里走来走去,
两条长腿晃得我眼晕。我的心跳,总会因为她不经意间的动作而漏掉半拍。
血液会不受控制地奔涌,呼吸会变得滚烫。【没出息的东西,口水流下来了。
】脑子里的声音总是适时地泼来一盆冷水。我拼命压抑住心里的躁动。我知道,
我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就像天上的仙女,只是暂时落难,掉进了我这个泥潭。
等她伤好了,翅膀硬了,随时都会飞走。我不能有非分之想。
我努力扮演一个好房东、好朋友的角色,给她提供食宿,照顾她,不求回报。
我以为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那天,公司聚餐。2我们项目刚收工,老板大发慈悲,
请全体员工去“金碧辉煌”大酒店搓一顿。我这种底层搬砖工,平时连酒店的门都不敢看,
这次也跟着沾了光。酒桌上,觥筹交错,马屁与牛皮齐飞。我闷头干饭,偶尔被领导敬酒,
就一口干了。我酒量还行,但架不住轮番轰炸。几轮下来,人已经有点晕了。
项目经理是个油腻的中年男人,姓王。他喝得满脸通红,搂着我的肩膀,
大着舌头说:“大壮啊,这次干得不错!过几天奖金发下来,哥带你去潇洒潇洒!
”周围响起一片哄笑。我陪着笑,心里却一阵恶心。就在这时,我手机响了。我拿出来一看,
是张雅打来的。张雅是我之前的相亲对象,就是嫌我抠门把我甩了的那个。我有点奇怪,
她找**嘛?我走到走廊上接电话,酒劲儿上涌,脚步有点虚浮。“喂,张雅?”“李大壮,
你在哪呢?我跟你说,我新交的男朋友,今天带我来金碧辉煌吃饭!你知道这里多贵吗?
一顿饭顶你一个月工资了!”电话那头,张雅的声音充满了炫耀。我皱了皱眉,“哦,
那挺好,恭喜你。”“你也在金碧辉煌?我刚才好像看到你了,你不会是来这里当服务员吧?
哈哈哈!”她刺耳的笑声让我很不舒服。“我跟同事聚餐。”我冷冷地说。“哟,
你们公司这么大方?行了,不跟你说了,我男朋友叫我了。李大壮,人啊,还是得有钱,
没钱就什么都不是。”说完,她就挂了电话。我捏着手机,一股无名火从心底烧起来。是,
我没钱,我穷,我活该被你看不起!我回到包厢,拿起一瓶白酒,咕咚咕咚就往嘴里灌。
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也放大了我的委屈和愤怒。等聚餐结束,我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是同事把我架回家的。我记得我掏钥匙开了门,然后就一头栽倒在沙发上。屋里很黑,
只有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我感觉有人在给我脱鞋,脱外套。动作很轻,很温柔。
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淡淡的香味。是白捡身上的味道。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看到白捡正蹲在我面前,用热毛巾给我擦脸。月光下,她的脸柔和得不可思议。
那双总是清冷的眼睛,此刻竟然带着一丝担忧。我的心,猛地一软。酒精上头,
所有的委屈、不甘、压抑的情感,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了。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
握在手里,像一块玉。“白捡……”我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不对,这不是她的名字。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另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张雅……”空气瞬间凝固了。
我感觉握着的手猛地一僵,然后变得冰冷刺骨。我抬起头,对上了白捡的眼睛。那双眼睛里,
所有的柔情和担忧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彻骨的寒意。
她缓缓地抽回自己的手,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月光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身影,
却照不亮她脸上的表情。我被她看得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半。我意识到我刚才说了什么。
“不……不是……我喝多了……”我慌忙解释。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那眼神,
像是在看一个死人。我从没见过她这样的眼神,比她刚来时还要冷,还要可怕。
我吓得不敢说话了。就在我以为她会像以前一样,转身离开,不理我的时候。她突然笑了。
那是一种极冷的、带着嘲讽的笑。然后,她开口了。她的声音,
和我脑子里那个声音一模一样,清冷、悦耳,却淬着冰。“怎么,睡我的时候,
你喊的还是她?”3我的大脑,轰的一声,炸开了。血液在瞬间冲上头顶,
又在瞬间退得一干二净。我的五脏六腑都像被冰水浇透,四肢百骸一片冰凉。
她……她会说话?而且,她的声音,就是那个在我脑子里吐槽了我一个多月的声音?
【很惊讶吗?】不,这次不是在脑子里,是她亲口说了出来。她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
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每一下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
我瘫在沙发上,仰头看着她。她在我面前站定,缓缓地弯下腰,双手撑在沙发的扶手上,
将我困在她和沙发之间。一股冰冷的、带着一丝若有若无香气的气息将我笼罩。
她的脸离我不到十厘米,我能清晰地看到她长长的睫毛,
和那双映着窗外月光的、深不见底的眸子。“李大壮,”她一字一顿地念着我的名字,
声音里带着一种玩味的残忍,“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说话,是个哑巴,
所以就可以随便欺负?”“我……我没有……”我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没有?
”她冷笑一声,伸出一根冰凉的手指,点在我的心脏位置,“那你每天晚上,
盯着我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像是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我……我没想什么……”“是吗?”她的手指缓缓向上,划过我的喉结,
最后捏住了我的下巴,强迫我看着她的眼睛,“那你在梦里,
喊着‘我的’、‘别走’的时候,又是对着谁喊的?”我彻底傻了。她……她怎么会知道?
我那些压抑在心底,连自己都不敢承认的龌龊念头,她全都知道?“你……你到底是谁?
”我用尽全身力气,才从喉咙里挤出这句话。她看着我惊恐的样子,似乎很满意。
她缓缓直起身,拉过旁边的椅子,优雅地坐下,交叠起双腿。那件宽大的T恤下摆滑了上去,
露出大片雪白的大腿肌肤。“我?”她歪了歪头,嘴角勾起一抹妖异的弧度,
“你可以叫我……阿九。”“阿九……”我喃喃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至于我是谁……”她顿了顿,眼神变得幽深,“你不是去医院看了吗?医生没告诉你,
你不是精神分裂,是撞邪了吗?”撞邪?!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你……你是……鬼?
”我牙齿开始打颤。阿九笑了,笑得花枝乱颤。“鬼?”她摇了摇头,“太低级了。我是妖。
”妖!我感觉我的世界观在这一刻被彻底打败了。我活了二十五年,第一次知道,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妖。而且,我还把一只妖捡回了家,跟她同住了一个多月。
我还天天意淫她。我完了。我死定了。她一定会把我吸干的。“看你那点出息。
”阿九嫌弃地瞥了我一眼,“我要是想杀你,你早死了一百遍了。
”“那你……你为什么要跟着我?”我颤抖着问。“报恩。”她言简意赅。“报恩?
”我愣住了。“一百年前,你上辈子的上辈子,救过我。”阿九淡淡地说,“我欠你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