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说:堂妹顶我嫁军官,首长指名要我 作者:一口四月 更新时间:2026-02-05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袁绣就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出了门。

“起这么早,又去奔丧啊?”王桂芬刚起床,端着个豁了口的搪瓷缸子漱口,看见袁绣就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经过昨天那么一闹,家里人都当袁绣是失了婚约,伤心过度,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几分轻蔑和不耐。

袁绣没理她,低着头,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脚步虚浮地往外走,活像个游魂。

这正是她想要的效果。

她要让所有人都以为她被打击得一蹶不振,这样才方便她暗中行事。

“哼,德性!”王桂芬往地上吐了口漱口水,骂骂咧咧地进了厨房。

袁绣一路走到后山脚下,清晨的山林里弥漫着一层薄雾,空气中带着草木的清香。

她没有在山脚逗留,直接往深山里走。

越往里走,树木越是茂密,光线也越暗。普通人走到这里,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但袁绣不一样。

她开启了“气运之眼”。

瞬间,整个世界在她眼中都变了样。

脚下的杂草散发着微弱的白光,旁边的灌木丛是浓郁一点的绿光,远处几棵高大的松树,更是笼罩在一片青翠的光晕之中。

万物生机,尽收眼底。

她就像开了天眼,什么东西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她耐着性子,仔细分辨着林间各种不同的光芒。普通的药材,比如随处可见的蒲公英、车前草,散发的是淡淡的黄绿色光芒,对她来说价值不大。

她要找的,是那种光芒最盛,最与众不同的东西!

大概在山里转了半个多钟头,就在袁绣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的眼睛猛地一亮。

在前方一处被几块巨石遮挡的陡坡下,她看到了一股极其耀眼的、如同小太阳一般的金黄色光芒!

那光芒,温润而又充满生命力,哪怕隔着几十米,都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的蓬勃生机。

人参!

绝对是野山参!而且看这光芒的强度,年份绝对不低!

袁绣的心“怦怦”直跳,她压抑住激动,手脚并用地爬上陡坡,拨开前面挡路的灌木丛。

一株植物,静静地生长在巨石的阴影下。

它不算高,也就一尺左右,掌状的复叶,叶柄细长。最引人注目的,是叶子下面那一簇鲜红色的果实,像一串红玛瑙,在晨光下晶莹剔透。

行家称之为“棒槌”,人参的果实。

袁绣激动得手都有些抖。她前世为了给奶奶治病,跟着村里的老赤脚医生学过辨认药材,一眼就认出,这是一株货真价实的野山参!

她小心翼翼地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绳和铜钱。

挖参是个技术活,讲究很多。据说人参有灵性,会跑,所以开挖前要用红绳拴住它的茎,行话叫“锁龙”。

她将红绳小心地系在人参的茎上,然后拿出小锄头,开始从远离人参的地方,一点点地往下挖土。

她挖得极其耐心,生怕伤到一根参须。

这可是她翻身的本钱,是她复仇的启动资金!

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满头大汗的袁绣才终于将整株人参完整地挖了出来。

当看到人参的全貌时,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株人参,主根粗壮,芦头、体、纹、须,一应俱全,形态酷似人形,参须更是又细又长,上面缀满了被行家称为“珍珠疙瘩”的须根。

就这品相,少说也有五十年份!

拿到七十年代末的现在,这绝对是天价!

袁绣用早就准备好的青苔把人参小心地包裹起来,外面又缠了几层布,这才郑重地放进背篓的最底层,上面用猪草和野菜盖得严严实实。

做完这一切,她才松了口气,感觉后背的衣服都湿透了。

有了这笔钱,她就有底气去镇上,甚至去县城,为她的计划铺路了。

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公社主任,吴大军!

吴大军是她父亲袁建国的旧识,为人精明,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前世,她走投无路时去求过他,结果被他几句话就打发了。

想让这种人帮忙,光靠嘴皮子和那点旧情分是没用的,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好处。

而这株老山参,就是最好的敲门砖!

袁绣背着沉甸甸的背篓往回走,心里已经盘算开了。

她不能直接把人参卖给供销社或者药材站,那样目标太大,价格也会被压得很低。最好的办法,是私下里通过吴大军这条线,卖给真正识货、又出得起价钱的人。

这样既能把利益最大化,又能把吴大军这条船,牢牢地绑在自己的战车上。

回到家时,日头已经升得老高。

袁新民一家正坐在院子里吃早饭,白面馒头配咸菜疙瘩,吃得喷香。而锅里给袁绣留的,只有半碗清得能照见人影的稀饭。

看到袁绣背着满满一篓子猪草回来,袁绢的脸上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鄙夷。

“姐,你可真能干,一大早就去伺候那几头猪。你看看你这满身的泥,跟个泥猴似的。”

袁绣没说话,默默地把猪草倒进猪圈,然后端起那碗冰冷的稀饭,蹲在灶台边,小口小口地喝着。

她的顺从和沉默,让袁新民一家非常满意。

“绣啊,昨天是小叔说话重了点,你别往心里去。”袁新民吃完最后一个馒头,擦了擦嘴,又开始扮演他的好叔叔角色,“那江家既然看不上你,咱们也不稀罕!你放心,小叔托了镇上的朋友,帮你物色了一门好亲事!”

袁绣喝粥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这么快就来了。

她抬起头,露出一双没什么神采的眼睛,声音沙哑地问:“谁?”

“城里运输队的,叫赵铁柱,他爹是车队队长!”袁新民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虽然年纪大了点,还带个孩子,但人家是吃商品粮的!多少农村姑娘挤破头都想嫁呢!你嫁过去,就是城里人了,以后吃穿不愁,多好的福气!”

这话一出,连正在刷碗的刘翠芬都停下了动作,眼神里满是嫉妒。

城里户口,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袁绣在心里冷笑。

好福气?

她记得这个赵铁柱。前世,袁绢嫁给江洲后,袁新民就是把这门“好亲事”介绍给了村东头的寡妇。结果那寡妇嫁过去不到半年,就被打得半死,跑回了娘家。

那赵铁柱根本就是个酒鬼加赌棍,还喜欢打老婆!

他这是要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

“小叔……”袁绣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像是害怕,又像是不敢相信,“我……我不想嫁人。”

“胡说!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袁新民的脸立刻沉了下来,语气也变得严厉,“我跟你说,这事我已经替你应下来了!人家明天就来相看!你给我好好拾掇拾掇,别给我丢人!”

他这话说得斩钉截铁,根本不是商量,而是命令。

说完,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就要出门。

他要去公社,把那封信交给吴大军,让他帮忙转寄到部队去。他特意换上了袁绢的照片,还模仿袁绣的笔迹,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信里把袁绢夸得天花乱坠,把自己姐姐贬得一文不值。

他料定,江洲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该怎么选。

就在袁新民推着自行车要出门的时候,一直沉默的袁绣突然开口了。

“小叔。”

她的声音不大,却让袁新民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回头,不耐烦地问:“又怎么了?”

袁绣缓缓站起身,目光直直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问道:

“我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我妈了。她问我,你揣在怀里的那封信,什么时候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