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国失魂落魄地回到了筒子楼。
还没上楼,就听到走廊里传来邻居们的议论声。
“听说了吗?老赵家的媳妇,真跟老赵闹离婚了!”
“何止啊!我听说赵科长要把人家的转正名额给那个林寡妇,结果人家媳妇直接闹到供销社,让领导给公示了,这下林寡妇是彻底没戏了!”
“哎哟,真的假的?这赵科长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这算啥!我听我三姑家的小姨子说,沈婉跟赵科长要两千块钱分手费呢!”
“乖乖,两千块,都能盖三间大瓦房了!”
“活该!谁让他自己拎不清,放着那么好的媳妇不要,非要去招惹那个寡妇,一身骚!”
这些话像一根根针,扎进赵建国的耳朵里。
他脸色铁青,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最看重的名声、脸面,在这一刻被沈婉撕得粉碎,扔在地上任人踩踏。
他黑着脸走上楼,那些嚼舌根的邻居看到他,立刻噤了声,但眼神里的鄙夷和看好戏的意味却怎么也藏不住。
“看什么看!都闲得没事干了?”
赵建国冲着人群吼了一嗓子,邻居们撇撇嘴,各自散了。
他憋着一肚子火,用力推开家门。
屋里漆黑一片,一股馊味扑面而来。
“林霞?妈?”
他喊了两声,没人应。
他摸索着拉开电灯,昏黄的灯光下,屋里的一切让他愣住了。
桌子上,是打翻的粥碗,米粒和汤水糊了一地,已经干涸了。
地上乱七八糟地扔着几件衣服,床上的被子也胡乱堆着。
整个家,跟他早上出门的时候一模一样,不,是更乱了。
里屋传来王大翠的鼾声和小孩的哭声。
赵建国烦躁地走进里屋,只见王大翠睡得正香,而林霞的儿子小军正缩在角落里,小声地抽泣着,脸蛋烧得通红。
林霞坐在一旁,眼睛红肿,看到赵建国回来,带着哭腔说:“建国哥,你可回来了,小军发高烧了,我......我不敢去叫医生。”
赵建国摸了摸小军的额头,烫得吓人。
他心里的火气更盛了。
“孩子发烧了不知道送医院?在家里等死吗?”
他冲着林霞吼道。
林霞被他吼得一哆嗦,眼泪掉得更凶了。
“我......我没钱......”
又是钱!
赵建国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直跳。
他现在最听不得的就是这个字。
他没再理会林霞,转身走回外屋,想倒杯水喝。
当他的目光扫过屋子里的陈设时,他心里那股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他走到那个漆红色的木柜子前,那是沈婉的嫁妆。
他拉了拉,柜门没锁。
打开柜子,里面空空如也。
沈婉的几件换洗衣裳,不见了。
她平时用的那个搪瓷杯,不见了。
她床头放着的蛤蜊油,不见了。
甚至连挂在墙上,他们俩唯一的一张结婚照,也被取走了,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钉子和一圈发白的墙壁。
这个家里,所有属于沈婉的东西,都消失了。
消失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一样。
赵建国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他一直以为,沈婉只是在闹脾气,只要他服个软,哄一哄,她总会回来的。
毕竟,她一个女人,没了他,能去哪儿呢?
可现在,看着这个空荡荡的柜子,他第一次有了一种恐慌的感觉。
沈婉是真的不打算回来了。
她把自己的痕迹,从他的生活里,一点一点,全部抹掉了。
桌上,放着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玻璃瓶,里面插着一枝不知道从哪儿摘来的腊梅,开得正艳。
那是沈婉最喜欢的花。
旁边压着一张纸条。
赵建国颤抖着手拿起来,上面是沈婉清秀的字迹。
“腊梅是我买的,瓶子是我自己的。”
“我知道你懒得收拾,这花就当是给你这间屋子,添点最后的体面。”
“钱,后天早上八点,我在民政局门口等你。”
“见不到钱,也见不到人,你只会见到纪检科的同志。”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冰冷,决绝。
赵建国捏着纸条,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猛地将桌上的东西全部扫到地上,玻璃瓶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沈婉!你够狠!”
他咬牙切齿地低吼。
他安慰自己,没关系,她只是在吓唬他。
女人嘛,冷静两天就好了。
等她发现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寸步难行,自然会哭着求着回来。
他瞥了一眼桌上那包他没送出去的桂花糕,冷哼一声。
“最多三天,我看你能撑多久。”
他以为自己还能拿捏住沈婉。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沈婉的人生,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天还没亮,沈婉就从招待所退了房。
她用身上仅剩的一点钱,从一个收废品的老大爷那里,买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车。
车斗很大,但链条和轮子都生了锈,蹬起来嘎吱作响。
沈婉不在乎。
她把自己的小包袱扔在车斗里,迎着清晨的寒风,用力地蹬着三轮车,朝着城东的批发市场骑去。
她要去搞钱。
靠男人,靠工作,都靠不住。
只有自己赚到手的钱,才是最实在的。
她要做什么生意,心里已经有了谱。
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刚吹起,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但物质还相对匮乏。
尤其是在吃食上,花样很少。
沈婉记得,前世八五年冬天,有一种小吃从南方传过来,一夜之间火遍了全国。
那就是茶叶蛋和烤红薯。
这两样东西,成本极低,操作简单,但利润却非常可观。
尤其是在工厂区和学校门口,简直是供不应求。
她蹬着三轮车,寒风刮在脸上,可她的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到了批发市场,她用手里最后的钱,买了一口小铁锅,一个煤炉,还有一些煤球。
又去粮油店,赊了二十斤红薯和一百个鸡蛋。
茶叶、八角、桂皮、酱油这些调料,她只买了一点点。
因为她有秘方。
前世,她被赶出家门后,为了糊口,什么活都干过。
她曾经在一个小吃摊上帮工,那个摊主的茶叶蛋做得一绝,方圆十里都闻名。
她偷偷学了过来,那独特的配方,就是她最大的本钱。
把所有的家当都装上三轮车,车斗被塞得满满当当。
沈婉看着自己的“创业家当”,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
上辈子,她为了一个男人,一个家,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这辈子,她要为自己活一次。
她选好了第一个出摊的地点——红星纺织厂门口。
那是本市最大的工厂,几千名工人,一到下班时间,人山人海。
她把三轮车停在厂门口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开始生煤炉。
黑色的煤烟呛得她直流眼泪,她却毫不在意,用手背胡乱抹了一把脸,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当第一缕茶叶和香料的混合香味,从铁锅里飘出来的时候,沈婉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
她酝酿了一下情绪,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重活一世的第一声吆喝。
“茶叶蛋!又香又入味的茶叶蛋!五分钱一个!”
清脆的叫卖声,划破了寒冷的清晨,也宣告了一个全新的沈婉,正式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