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小说:乱世:去父留子!我带崽修仙种田 作者:切菜切一半 更新时间:2026-03-13

姜珩这傻小子,像是闻不到似的。

小脸紧紧贴着她那层黑泥,眼泪鼻涕全蹭在了她脏兮兮的衣服上,肩膀止不住的颤抖。

“娘身上臭,快松开。”

姜云禾既感动又好笑,想推开儿子,又怕弄脏他的手。

姜珩拼命摇头,两只细胳膊搂得更紧了,抽噎着道:

“不臭!娘一点都不臭!”

“只要娘好好的,变成什么样珩儿都要!”

这孩子……

姜云禾心里软得一塌糊涂,眼眶有些发热。

但很快,理智回归。

这深更半夜的,深山老林里危机四伏。

这股恶臭虽然是排出的毒素,但在嗅觉灵敏的野兽鼻子里,那就是行走的猎物。

搞不好方圆几里的狼啊野猪啊,正闻着味儿往这赶呢。

“珩儿乖,娘没事了。”

姜云禾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动作轻盈得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以前起身总觉得腰酸背痛,生完珩儿还落下了月子病,现在却像是个没重量的纸片人,稍微一用力就弹了起来。

她环顾四周,夜色虽然依旧浓重,但在她眼里,周围的景物轮廓竟然清晰了许多。

要赶紧找个地方洗洗,不然这味道要把野狼招来了。

姜云禾一边想着,一边竖起耳朵。

“哗啦——哗啦——”

左前方,隐约有水流声。

“走!”

她二话不说,一把抄起地上的姜珩。

这次没背着,而是直接单手抱了起来。

五岁的孩子虽然瘦,但也有几十斤重,以前抱一会儿胳膊就酸了。

可现在,姜云禾感觉怀里抱着的不是个孩子,倒像是个布娃娃,轻飘飘的,毫不费力。

这就是洗筋伐髓后的力量?

姜云禾心中狂喜,脚下生风,抱着儿子在灌木丛中穿梭,速度快得惊人。

没跑多远,果然看见一条蜿蜒的山溪。

溪水在月光下泛着银光,清澈见底。

姜云禾把姜珩放在岸边的大石头上,叮嘱道:

“珩儿,娘下去洗一洗,你帮娘看着点,千万别乱跑。”

姜珩乖巧地点头,迈着小短腿转过身,警惕地盯着四周黑漆漆的树林。

姜云禾不再犹豫,衣服一脱,直接跳进了溪水里。

“嘶——”

初春的山泉水冷得刺骨,但对于此刻体内气血旺盛的姜云禾来说,却刚好能降降温。

她疯狂地搓洗着身上的黑泥。

随着污垢一层层褪去,底下的皮肤逐渐显露出来。

借着月光,她惊讶地发现,原本因为常年劳作而粗糙暗黄的皮肤,此刻竟然变得白皙细腻,如同上好的羊脂玉。

就连手掌上那些老茧,和干活时留下的细小伤疤,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十指纤长,宛如大家闺秀。

不仅如此。

她试着握了握拳。

嘎嘣。

指节发出清脆的响声,一股充沛的力量感在肌肉中涌动。

她随手捡起溪边一块碗口大的鹅卵石,稍稍用力一捏。

咔嚓。

石头竟然裂开了几道细纹!

姜云禾倒吸一口凉气,把石头扔回水里。

这要是捏在陆大海脖子上,估计都不用剪刀,直接就能给他捏断气!

想到这里,她不免勾起嘴角。

爽!

太爽了!

这种充满力量的感觉,让她对这乱世的恐惧瞬间消散了大半。

洗干净后,姜云禾感觉整个人焕然一新。

她来不及洗干净沾了污秽的衣服,转手扔进了空间里,再从包裹里拿出干净的衣服穿上,爬上岸。

“珩儿,娘洗好了。”

姜珩听话地转身,待看清月光下的母亲时,小嘴微微张大,呆住了。

“娘,你好好看啊……。”

“像画里的仙女。”

小家伙眨巴着眼,实诚地说道。

姜云禾失笑,捏了捏他没什么肉的脸颊。

“嘴真甜,等以后咱们安顿下来,娘天天给你吃糖。”

“走,咱们继续赶路。”

她蹲下身,示意儿子上来。

姜珩趴在母亲背上,小手环住她的脖子,闻着母亲身上淡淡的清香,终于安心了下来。

姜云禾背起儿子,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

这一次,哪怕是崎岖的山路,在她脚下也如履平地。

夜风拂面,不再是寒冷,而是自由的味道。

现在的她,有空间,有灵泉,还有这一身使不完的力气。

她带着儿子,在乱世里活下来的希望更大了!

……

天光乍破。

山林里的雾气还没散尽,湿漉漉地贴在脸上。

姜云禾蹲在一株野生黄芪旁,小心翼翼地刨开根部周围的泥土。

“咔哒”。

根茎连着泥土,完整刨出。

她心念一动,手里的黄芪瞬间消失。

下一秒,便稳稳当当地扎根在了,空间里那片黑得流油的土地上。

这一路走来,她试了无数次。

路边的野当归、党参,甚至野果、小树,只要被她收进空间,都能存活。

而且还能以肉眼可见的长势,迅速生长!

这哪里是种田,简直是在抢钱。

“娘,你看!”

身边的儿子压低了声音,兴奋地指着草丛。

一只灰扑扑的野兔,正竖着耳朵,警惕地嚼着草根。

姜云禾眯了眯眼。

要是换做以前,抓一只野兔要费好一番功夫。

凭她一个人,还不一定能抓住。

可昨晚喝了几口灵泉水,她的身体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五感变得极其敏锐,连风吹草动的声音都变得格外清晰。

她屏住呼吸,打算在这只野兔身上好好试试!

脚尖在满是落叶的地上轻轻一点。

没发出半点声响,身形却在急速接近野兔!

“吱——”

野兔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后腿一蹬刚要窜出去。

但为时已晚,一只手已经扼住了它命运的后颈皮。

“吱吱吱——!”

野兔惊恐地蹬着腿。

姜云禾拎着兔子,感受着手里沉甸甸的分量,和温热的触感,有些不敢相信。

换做以前,别说抓,就是看见个兔子影都费劲。

可刚才,那灰影窜出来的瞬间,在她眼里竟然慢得像只乌龟。

她都没怎么过脑子,手比脑子快,一伸一扣,这倒霉的小东西就落网了。

这就是灵泉的威力?

她兴奋地捏了捏兔子后颈,手感紧实,皮毛油光水滑,少说也有四五斤重。

“娘好厉害啊!”

小家伙看到姜云禾抓住了野兔,赶忙跑过来,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兔子,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姜云禾看在眼里,心中一酸。

珩儿上次见荤腥,还是三个月前,陆大海给人宰猪,换来的一点猪油渣。

姜云禾本想就地解决,直接在山上烤了吃。

可这念头刚冒头,就被她硬生生掐灭。

不行!

野兔是活的,眼下比起宰了吃掉,还有更重要的作用!

虽然玉佩里没说活物不能进,但她还没有把除了自己以外的活物放进去过。

不如用这只野兔试试……

这个念头刚起,她意念一动。

手上一轻。

野兔瞬间消失。

“娘,兔子不见了!”

姜珩眨巴着大眼睛,围着她转了两圈。

姜云禾弯下腰,替他摘掉头顶沾着的一片枯叶,神秘一笑:

“娘把它藏到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去了,等会儿再给珩儿看。”

姜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乖巧地没有多问。

“走吧,咱们下山。”

姜云禾背起儿子,脚步轻快地往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