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传来老式自行车叮铃铃的声响,还有远处大喇叭里断断续续的口号声。
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疯狂涌入脑海。
姜书宸坐在土炕上,缓了许久,才将脑海中翻腾不休的记忆一点点梳理清楚。
眩晕感褪去,属于这个七十年代身体的情绪、习惯、自私与冷漠,还残留在四肢百骸里。
那是原主二十多年的人生,是刻进骨子里的懒惰、自私、暴躁、不负责任。
也是毁掉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一整个家的根源。
原主也叫姜书宸,今年二十三岁,是调顺生产大队土生土长的村里人。
长相在整个大队里都算得上拔尖,个子高,眉眼周正,皮肤也不像常年下地的庄稼汉那般黝黑粗糙。
可就是这样一副好皮囊,裹着的却是一肚子烂泥。
好吃懒做,眼高手低,不肯下地挣公分,不肯学手艺,整日在村里晃悠,蹭吃蹭喝,偷鸡摸狗,是全村公认的混子、二流子。
爹娘疼他,疼到没边。
老两口拼死拼活下地干活,挣来的工分、粮票、钱,全都紧着他一个人花。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却从不让儿子受半点儿委屈。
也正是这份毫无底线的纵容,把原主养得自私自利、无法无天。
直到一年多前,村里来了一批下放的人。
其中就有舒婉。
她是从城里来的,家里是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倒了,一家人被打成臭老九,发配到这穷乡僻壤的调顺生产大队,住最破的牛棚,干最脏最累的活,人人避之不及,人人都能踩上一脚。
舒婉生得极美。
不是村里姑娘那种粗糙的健康美,而是肌肤白皙、眉眼温婉、气质干净,像从古画里走出来的人。哪怕穿着打补丁的灰布衣裳,哪怕整日劳累,也遮不住那份通透干净的样貌。
原主第一眼看见她,就动了色心。
不是喜欢,是占有,是垂涎,是野兽看见猎物的贪婪。
他知道舒婉一家处境艰难,无权无势,人人喊打,就算被人欺负了,也无处说理。
于是原主动了歪心思,故意设计,在舒婉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悄悄绕到身后,一把将人推了下去。
深秋的河水,冰得刺骨。
舒婉不会水,在水里拼命挣扎,吓得脸色惨白。
原主就站在岸边,冷漠地看着,等她快要昏死过去,才“及时”跳下去,把人“救”了上来。
一场拙劣到可笑的英雄救美。
可在那个年代,女子落水被陌生男人救起,清白早已被毁。
舒婉一家人本就抬不起头,若是再被人嚼舌根,说她不知廉耻,跟村里混子不清不楚,那一家人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原主抓住这一点,上门威逼利诱。
要么嫁给他,安安稳稳当媳妇;要么,他就到处宣扬,让她们一家人在村里彻底无法立足。
舒婉肯定是不愿意。
她是城里娇养长大的姑娘,读过书,明事理,怎么可能甘心嫁给一个村里人人不齿的二流子?
可她没得选。
父母年迈,身体本就不好,在牛棚里受尽折磨,再也经不起半点风波。为了家人,舒婉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含着泪,点了头。
没有彩礼,没有仪式,没有祝福。
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裳,被人从牛棚里领出来,一步一步,走进了原主这个破败不堪的家。
刚结婚那几天,原主图新鲜,图她那张脸,对她还算客气。
可舒婉心里全是屈辱、不甘、绝望,面对原主时,永远冷着脸,不说话,不亲近,像一尊没有温度的瓷娃娃。
原主的耐心本就少得可怜。
新鲜劲儿一过,见她始终冷冰冰,顿时就失去了兴趣,只剩下厌烦。
从那以后,他开始早出晚归,整日在外面晃荡,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喝酒、赌钱、偷懒耍滑。
家里的活,不管是地里的,还是屋里的,全都扔给舒婉一个人。
舒婉从娇滴滴的城里**,硬生生被逼成了连村里妇人都不如的苦力。
白天跟着大队下地,挣那少得可怜的工分;
晚上回到家,还要洗衣、做饭、喂猪、打扫,伺候原主吃喝。
原主喝醉酒回来,一看见她那张冷脸,火气立刻就上来。
抬手就打,耳光、拳头、脚踹,毫不留情。
舒婉被打怕了,打狠了也不敢哭,不敢躲,不敢出声,只能蜷缩在角落里,浑身发抖,默默忍受。